1.1.9 江门市蓬江区出台加快集聚博士后人才若干措施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1.1.9 江门市蓬江区出台加快集聚博士后人才若干措施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助推“1+3”产业平台载体建设,进一步提高博士和博士后人才项目资助标准,健全完善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扶持政策,2020年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出台《关于加快集聚博士和博士后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蓬江组通〔2020〕19号)。主要内容包括:① 加大博士后人才引进支持力度。对引进的出站博士后给予生活补贴25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50万元人民币(仅限蓬江区内购房);对人才中介组织、猎头机构和个人举荐博士后人才的给予补贴3万元人民币;对博士后合作导师每招收1名在站博士后给予补贴4万元人民币。② 加大博士后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力度。对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载体单位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人民币补贴;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引进的博士后给予20万元人民币生活补贴,期限为2年;对年度评估为优秀档次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载体单位给予5万元的评优奖补;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新进站博士后项目开题的给予建站单位5万元人民币科研经费补贴;项目中期考核合格后再给予建站单位5万元科研经费补贴。③ 加大博士后人才创业支持力度。对落户蓬江区、正常经营满6个月的博士后创业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民币贷款贴息,补贴期限为2年;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5元人民币,补贴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补贴期限为2年;给予生产厂房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补贴5元,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补贴期限为2年。(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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