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 珠海市横琴新区制订博士后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分站、创新实践基的博士后管理工作,2020年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新制订了《横琴新区博士后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对博士后进站管理、在站管理、薪酬福利、档案户口、科研成果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延期出站、出站管理、退站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其中在“退站管理”中明确规定:“因个人原因提出退站的,由博士后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给予设站单位2万元人民币的经济补偿,或全额承担合作流动站、导师已收取但不予退还的管理费、导师指导费”。(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