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学术交流项目”的申报与执行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0〕2号)精神,2020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主要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全年全国计划资助15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0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首先由拟参加“学术交流项目”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线下填写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设站单位人力资源或科技部门审查。设站单位受理博士后申请材料后,登录“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网上审核、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上报情况择优确定获资助人员,于2020年6月10日公开发布了第一批获资助人员名单(见表5-1),第二、三批获资助人员未对外公布名单,直接通知到相关设站单位和博士后本人。其中,参加“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作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按照“先到先得,直接资助,资助名额用完即止”的原则组织实施。
表5-1 2020年“学术交流项目”第一批获资助人员及推荐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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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表5-1及其他信息综合分析得知,2020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总数比2019年多50人,资助金额比2019年减少了1万元/人。第一轮公布的获资助人员分别来自国内29所大学、7个科研院所、4家公司和1家医院。其中,获资助人数最多的是西安交通大学,为4人;电子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次之,均为3人;其他单位均不超过2人。
从2020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推荐单位及第一批获资助人员看,来自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最多,为30人,占获资助人数的51.7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1人,占获资助人数的18.97%;科研院所7人,占获资助人数的12.07%;企事业单位6人,占获资助人数的10.34%;普通高校4人,占获资助人数的6.9%。获资助人员中来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45人,占获资助人数的77.59%;来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13人,占获资助人数的22.41%。
2020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相关博士后设站单位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学术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细则,积极做好博士后人员赴国(境)外学术交流后续工作,从而保证了2020年学术交流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