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 《若干措施》中很多政策举措在全国是首创
山东出台的《若干措施》是全国首个推动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稳定合作机制的创新性政策文件,很多政策举措都是全国首创,概括起来讲,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是推动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之间的固定合作机制,并通过明确“双责任人”制度、使用固定格式内容的联合培养协议制度和落实博士后“同城待遇”制度等措施,将这种合作机制真正落到实处,实现省内流动站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实质性的博士后联合招引。
二是推动建立有明确权属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界定制度,使在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进行科学研究的博士后所取得的创新成果,可以区分个人成果或职务成果取得收益,以此调动青年博士到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积极性。特别是对职务成果,博士后同样有署名权和收益分配权。(https://www.daowen.com)
三是推动建立以设区市为区域的博士后生活补助最低保障制度,落实好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基础性待遇。以此为基础,为下一步推动建立全省性的博士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经验积累。
四是推动将国家、省“博新计划”和国家国(境)外交流项目入选者等部分优秀博士后纳入“山东惠才卡”发放范围,其他博士后由各市有序纳入市级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提供适应博士后创新创业和生活需求的绿色通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