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 《若干措施》为山东未来博士后工作定下总基调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2.3.3 《若干措施》为山东未来博士后工作定下总基调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山东省博士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进中要好的工作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改革创新的思路,从全省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完善政策、整合资源,推动在博士后各方面制度更具针对性、实效性上取得明显成效。

依据《若干措施》提出的总体构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推进“博士后英才汇聚计划”工作方案研究,总体目标就是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打造人才聚集新高地的部署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努力实现全省博士后青年人才的引进、在站、留用数量“倍增”。同时,要全面总结成效经验,突出培养重点,集中优势资源,推动全省博士后事业再上新台阶,支持更多更优秀的博士后青年人才在山东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https://www.daowen.com)

2020年,山东省除了推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稳定合作机制外,还印发了《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鲁人社字〔2020〕91号),分别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人员培养、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做出了新规定。其中特别强调,基地授牌后,连续两年无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取消其基地资格,两年后方可再次备案;设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收回其“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牌匾。基地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其基地资格自动注销。基地严重违反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或丧失设立条件的,可由相应设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建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注销。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基地应在与其合作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聘请一名导师,并在本单位指定一名导师。发挥博士后合作导师在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考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对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出站考核评价时,要注重衡量其在专利、发明、解决技术难题、技术创新和对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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