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与《履霜操》
陆游在《老学庵笔记》载:“范文正公喜弹琴,然平日只弹《履霜》一操,时人谓之范履霜” (11) 。这说的是范仲淹素爱弹琴,但平时只喜欢弹《履霜》一首曲子,当时的人都称他“范履霜”。
(一) 范仲淹与古琴
范仲淹(989年—1052年),字希文,江苏吴县人。两岁时,父故,后随母改嫁。少年时好学,曾求学于应天府书院和山东长白山醴泉寺,过着异常艰苦的生活。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中进士。宋仁宗朝官至参政知事,后因“庆历新政”失败,被贬至陕西。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赴任途中病故。因其“道直才周,为本朝全德大老” (12) ,卒谥“文正”。范仲淹一生以经国致君为己任,留下了“先天下人之忧而忧,后天下人之乐而乐”(《岳阳楼记》)的千古名句。
范仲淹十分重视音乐的教化作用,推崇儒家的“正始音”。从其所写诗文中便可见,在《听真上人琴歌》中,他提出:“乃知圣人情虑深,将治四海先治琴;兴亡哀乐不我遁,坐中可见天下心” (13) 。他谈及听到一首好曲时心中的欢喜之情:“感公遗我正始音,何以报之千黄金” (14) 。
范仲淹通乐理、好音乐、擅抚琴,在与朋友咏琴的诗词中言及对古琴的喜爱:
爱此千里器,如见古人面。欲弹换朱丝,明月当秋汉。我愿宫商弦,相应声无间。自然召南风,莫起孤琴叹。 (15)
他少时便有治国辅君之志,学习必师从古代贤人。曾学琴于崔遵度,崔公“清静平和,性与琴会。著《琴笺》,而自然之义在矣” (16) 。范仲淹向老师请教“琴何为是?”崔公曰:“清厉而静,和润而远”。范仲淹思考之后终于明白:“清厉而弗静,其失也躁;和润而弗远,其失也佞。不躁不佞,其中和之道欤?” (17) 可以看出,范仲淹对音乐秉持着“中和之道”的思想。
范仲淹听说唐异处士善于弹琴,便去信唐处士云:
盖闻圣人之作琴也,鼓天下之和而和天下,其为道大矣乎!暴秦之后,礼乐失叙于吁?嗟乎!琴散已久,后之传者妙指美声,巧以相尚,丧其大,矜其细,人以艺观焉。 (18)
范仲淹认为圣人制琴是为了弹奏天地间的和声而使天下和谐,秦之后礼乐失序,而弹琴用于修身理性,应遵德行的外在表现,而不应以艺观之。可以看出,范仲淹对音乐也秉持着“琴不以艺观之”的思想。朱长文也赞同范仲淹的观点:
君子之于琴也,发于中以形于声,听其声以复其性,如斯可矣。非必如工人务多趣巧,以悦他人也。 (19)
朱长文认为君子弹琴是由心而发,并通过声音表达出来,达到复归天地之性,如此这般,不必像职业琴师一样投机取巧,取悦别人。(https://www.daowen.com)
(二) 琴曲《履霜操》的创作背景
伯奇者,尹吉甫之子也。吉甫以诗显于周宣王之时。吉甫长子曰伯奇,次曰伯封。伯封,继室之子也,故欲立之。绐吉甫曰:“伯奇好妾,若不信,君登台观之。”乃寘蜂领中,顾伯奇曰:“蜂蛰我,趣为我掇之。”吉甫望见,以其妻之言为信,于是放伯奇。伯奇自伤无辜见疑,作《履霜操》以寓其哀。 (20)
《履霜操》乃周朝尹吉甫之长子伯奇所作。尹吉甫,卓越的政治家、军事家、哲学家、音乐家,西周时贤相,辅助周宣王振兴王朝,史称“宣王中兴”。尹吉甫有一子伯奇。伯奇的母亲去世后,吉甫重新娶了一房妻子,生一子伯邦。后母意图谮害伯奇,于是告诉吉甫,伯奇见妾长得漂亮,有占欲之心。吉甫认为伯奇孝顺仁慈,不是后妻所言之人,便不信。后妻请吉甫登台观之,她知伯奇仁孝,便设计陷害他,找了几十只蜜蜂,放置在自己的衣服中,路过伯奇身边告诉他:“蜂蜇我”,伯奇便从其衣中取蜂欲杀之。吉甫见之,便信了其妻之言,乃逐伯奇。伯奇自感伤心和无辜,便作琴曲《履霜操》表达自己蒙冤的悲哀之情。从《谢琳太古遗音》琴谱中可见《履霜操》的曲词,见图(3-1):
图3-1 《谢琳太古遗音》载《履霜操》曲词
其词为:“履朝霜兮采晨寒,考不明其心兮听诛言。孤恩别离兮摧肺肝,何辜皇天兮遭斯想,痛殁不同兮恩有偏,谁说顾兮知我冤。” (21)
曲毕,伯奇“自投江中” (22) 。但是蔡邕《琴操》记载的却是伯奇命运的一个大反转:“宣王出游,吉甫从之,宣王闻歌曰:‘此孝子之辞也’,吉甫乃求伯奇而感悟,遂射杀后妻” (23) 。
随着《履霜操》的成名,后有多位学者以此曲名拟作,如北宋黄庭坚、元末明初杨维桢等。唐代中后期,以韩愈为领袖发起的古文运动,在文学上提倡用三代两汉文体取代魏晋以来的骈文;在思想上推崇儒家的道德价值和社会理想。反映在琴坛上,韩愈参照汉代蔡邕所著《琴操》来为其中的十首古琴曲重新填词成《琴操十首》。《履霜操》便是十首之一,其辞为:
父兮儿寒,母兮儿饥。儿罪当笞,逐儿何为。儿在中野,以宿以处。四无人声,谁与儿语。儿寒何衣,儿饥何食。儿行于野,履霜以足。母生众儿,有母怜之。独无母怜,儿宁不悲。 (24)
对于《履霜操》伯奇作词版本和韩愈填词版本二种不同版本的琴词,本书以分析伯奇所作之词为主,韩愈所作之词为辅,因为范仲淹尚古,《琴史》载其“少有经国致君之志,学必师古”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