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对思政课的领导体制是保障
邓小平提出:“毫无疑问,学校应该永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3]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是高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办好思政课的根本保障。改革开放初期,对于如何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思政课的领导、建立和健全领导体制,开始作出有益的尝试。
1979年春,教育部政治理论教育司开展对全国高校政治理论课的调研,并提出加强高校思政课的领导和健全领导体制问题。1980年7月,教育部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强调“搞好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教学的关键是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和健全领导体制”,具体包括:首先,高等学校的马列主义教研室应该是直属校党委领导的系(处)级的教学单位;其次,校党委应有一位书记或常委分管这方面的工作,经常了解教学情况,定时参加教研室的会议,学校的党政领导同志也应尽可能担负一些马列主义课的教学工作,以便更直观深入地了解问题,更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最后,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也应有适当的机构或人员负责高校思政课的工作[4]。
随着教学实践的深入进行,1984年9月4日,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除了继续强调高校要指定一名具有马列主义理论素养和懂得教育规律的书记或校长主管马列主义理论教学工作,并尽可能兼教一门马列主义理论课或作专题报告外,要求高校每学期至少还要研究一两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学校党委和校长还要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帮助教师搞好自身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及时向教师传达中央的文件和指示。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或科教部)和教育厅(局)、国务院各部委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工作的领导,必须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坚决纠正放任自流的状态,具体包括:经常检查各校执行情况,调查了解并积极解决教学中出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交流经验,举办报告会和假期学习班,提供教学需要的内部资料,加强对马列主义理论教学研究会的领导,帮助解决干部、经费和其他方面的困难;定期召开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工作会议,并将工作情况报告中宣部和教育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