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方案”以来组织机构建设的规范和完善

二、“05方案”以来组织机构建设的规范和完善

“05方案”实行之初,虽然还没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之称,但提出要建立独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强调“建立健全教学科研组织机构”,是十分必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这一组织机构,在人财物方面,必须是完全独立的(既不能与其他机构藕断丝连,也不能在重大决策上丧失话语权)。第二,这一组织机构,在隶属关系方面,必须是直属学校领导的(没有所谓的中介环节)。第三,这一组织机构,在定位和职责方面,主要涉及两点: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二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8]。这个时期与此前相比,除了教学任务外,还强调二级机构的科研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等,如2008年9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各高等学校应当建立独立的、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该机构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机构,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依托单位。其职责是: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负责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梯队建设等工作。”[9]

2011年1月,教育部颁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把建设独立的、直属学校领导的教学科研二级机构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的标准,列为各高校必须贯彻落实的核心指标,此后通过连续4年专项督查的办法来推动建设标准的落实。2015年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再次重申这个标准: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承担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机构同时应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依托单位,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等工作。同时领导班子成员应是中共党员,且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得兼任其他二级院(系)的主要负责人,尽可能避免“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现象,保证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机构负责人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尽心尽职地搞好课程建设。同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与专业院系同等配备办公用房和教学设备、基本图书资料、国内外主要社科期刊、声像资料、教学课件以及办公设备等,满足教学及办公需要。

2015年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提出要“重点建好一批有示范影响的马克思主义学院”,这是在中央文件中第一次使用“马克思主义学院”这个概念。同年9月10日,中宣部、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启动了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截至2019年,通过三批申报工作已确定了37个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过这种重点示范、逐步推动的方式,向全社会释放了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信号。

为进一步建强建好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不断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打造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使之成为办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坚强战斗堡垒,教育部于2017年9月印发了《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7年本)》、2019年4月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年本)》,继续明确和强化了设立独立教学科研二级机构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蔚然成风,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主要职责包括:

第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分别对应设置教研室。在思政课的课程体系中,“形势与政策”课具有特殊性:除了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和动态性强外,这门课还在专职教师外择优遴选大批兼职教师承担教学任务,而师资队伍来源的多样化,与规范化建设和统一的管理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张力。因此很长时间以来,“形势与政策”课是由高校的学工部、宣传部,团委等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的,力量相对分散。《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7年本)》规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开设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形势与政策”课)。2018年4月《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这门课为2学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除规范教学内容外,还提出由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统一组织开课、统一管理任课教师,设置专门“形势与政策”课教研室,定期组织任课教师开展集体备课。课时的统一规定、教学管理的统一和机制的理顺,有利于课程功能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

除了“形势与政策”外,进入新时代以来,还逐渐将研究生思政课教学纳入其中:《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7年本)》提出“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分别对应设置教研室”;《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年本)》,除了本、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应按课程分别设置教研室(组)之外,“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可结合实际设置教研室(组)”。

第二,加强教研室之间的沟通交流。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经验证明,教研室可以针对一些重大问题和理论观点集体讨论、严格把关,通过制度化的集体备课和新老教师传帮带等方式,保证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实现对教学内容的准确把握,方便易行,有利于各门课程的教学研究具体深入,但是存在的不足之处是各门课程的教学是由不同教研室的不同教师独立开展的,如果不进行经常性沟通交流,就会造成内容的重复或者逻辑的脱节。2018年4月,教育部颁布了《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规定按照课程分别设置的教研室(组)要“定期组织集体备课,准确把握教材基本精神,研究确定教学进度和内容,形成统一的参考教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要定期组织集体备课,还要“集中研讨教学共性问题,促进各门课程有效衔接”,即教学科研的二级机构,不仅要定期组织集体备课,并扩大集体备课的范围,加强教研室之间和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着眼全局,从课程方案整体的高度精准定位自己任教课程的功能,从整体上推进思政课建设。

第三,对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要求。要求班子成员为中共党员,职称合理,配备齐全,团结进取,且长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有奉献精神,开拓进取,群众认可。《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年本)》,在2017年本的基础上添加了“政治强,学术强,作风好”和“勇于担当作为”的要求。

第四,健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机构设置。除了要求按照各门课程分别对应设置教研室外,还要求“党政工团组织机构健全,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机构运转有效”。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涉及课程体系、教师队伍、学科建设等方方面面,涉及面广、任务重,需要坚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保障。改革开放40多年,高校思政课教学机构从不完善到完善,从附属于其他教学单位(部门)到建立独立的二级教学机构,机构的健全为办好思政课提供了坚强保证。如佘双好所说,“马克思主义学院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需要而诞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因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立而有了稳定明确的归属”[10]。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也面临着从外延发展、量的增加转变到内涵发展与质的提高的历史关口。坚持“马院信马,在马言马”的鲜明导向和办学原则,“擦亮我国大学最鲜亮的底色”,重点建设一批教学科研皆强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充分发挥其机构保障和战斗堡垒作用。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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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耿化敏.中国人民大学与高校中国革命史课程的创设与停开(1950—1957)[J].党史研究与教学,2012(6):70-71.

[2]徐文良.难忘的历程——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回顾与思考[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167.

[3]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8)[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74.

[4]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8)[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88.

[5]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8)[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42.

[6]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84年9月4日)[C]//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8).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02.

[7]郭凤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285.

[8]郭凤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286.

[9]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文献汇编(1978—2014)[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374.

[10]佘双好.以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为抓手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J].理论与改革,2020(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