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组织机构建设的历史沿革

一、改革开放后组织机构建设的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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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高校主要学习苏联高等教育的体制和经验。从1952年开始,教育部根据“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大学”的方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工作,把系作为直属校部的行政组织,建立起“大学(学院)—系”的内部组织体制,建立专门的马列主义教研室,保证课程教学的计划性和组织性。如中国人民大学“统一采用苏联的‘卡菲德拉’(译作‘教研室’)作为基本教学组织”,设立了“中国革命史”“马列主义基础”“哲学”“政治经济学”四大理论教研室[1]。高校按照各门课程分别组建教研室(组),有利于各门课程的教学研究具体深入,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文化大革命”期间,马列主义教研室遭到严重的破坏。

改革开放前,“在过去的历史条件下,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学校的严密管理制度及浓厚的政治氛围,激励着青年学生的进步要求,在那种情况下,德育工作比较容易开展,只要抓好内容、方法就可以推动工作”,但是在改革开放后新的历史条件下,德育工作的思路应该有新的发展,不能仅仅从内容、方法、途径着眼,还要从德育实施的前提和保障着手,“只讲内容方法而不讲条件保障,是一种片面性。因为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条件的,离开了一定的条件,一定的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2],教研室就是思政课教学的保障之一。改革开放后,各高校逐渐恢复建立马列主义教研室,1978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意见》指出:“当前高等学校的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问题很多,但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各级理论教育的领导体制”,提出“恢复马列主义理论课教研室(组)。”[3]1980年7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的通知,专门设置“马列主义教研室的设置和任务”一章,提出各高等学校一般都应建立马列主义教研室,设主任、副主任,并可按课程设置教研组,基本任务是:第一,统一组织教学和科研工作,制订规划,安排人员,编选有关课程的讲义及辅导材料,收集整理有关教学和科研的资料;第二,讨论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总结和交流经验,提高教学质量;第三,组织全体成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根据每个成员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要求,分别制订培养提高计划和科研规划,并检查规划的执行情况等;第四,教研室应设置图书资料机构,配备必要的图书资料工作人员[4]

1991年8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马列教研室(部)等同于校系级建制,是理论课教学的直接组织和实施单位,并对教研室的职责进行了拓展:第一,教研室(部)要加强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的联系,互相交流情况,分析研究学生中存在的思想理论问题,及时听取学生对教学的反映,增强教学的针对性;第二,教研室要坚持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开展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不断提高教学效果,保证教师授课有完整的讲稿,并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授课,以及新老教师的传帮带,指定老教师给予新教师指导,经过听课、试讲等训练之后方可正式上岗授课;第三,保证教师素质的提高,加强教师在职进修,并创造条件使教师至少在授课五年中能脱产半年补充知识、开展科研[5]

除了马列主义教研室外,20世纪80年代,高校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后,教育部提出有条件的学校可成立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研室(不称德育教研室),思想品德课教师在阅读文件、资料,听传达报告等与马列主义政治理论课教师同等待遇,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课程教学,调查研究学生思想品德情况,结合教学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理论研究,协助主管思想政治教育的部门培训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干部。教研室所需图书资料与开展教学活动等必要的费用从学校教学经费中列支,科研项目也由学校拨给科研经费,教师的进修从师资培训经费中列支[6]。总体而言,这个时期并没有对思想品德类课程和马列主义理论课进行统筹管理,相关文件对两类课程多是分别进行规定的,具体到高校内课程组织机构也是分别设置的:有的学校思想品德类课程属宣传部管理,有的学校属学工部(处)管理。

在“98方案”实行时期,随着“两课”方案的实行,从教学机构上,逐渐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教育课(或称思想品德课)”两类课程的整合,如西南大学于1950年设立马列主义教研室,1982年成立马列主义基础部,1999年成立“两课”教学部,2006年成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2010年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社会科学部”的称谓逐步取代马列主义教研室的现象日趋普遍。这个时期的二级机构存在着马列部、社科部、人文学院和政教部等不同名称。如华东师范大学于1953年3月创建马列主义教研室,1993年2月改为社会科学教学部;复旦大学1980年建立马列主义教研室,1987年改为马列主义理论教学部,1988年改为“社会科学基础部”。如郭凤志所说,这种现象的出现“绝不是从根本上取消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而是原先的马列主义教研室在定位和功能上‘悄然’发生变化”。部分高校的马列主义教研室是文科建设的孵化器:“由于我国理工科高校数量较多,在这些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师作为文科教师,还承担了除政治理论课之外的大文科课程的教学工作,开设了一系列人文社会科学的选修课(通识课)。在完成政治理论课这一公共选修课的同时,不少学校的社科部还陆续开办了一些专业,类似工作‘母机’和孵化器,培养了不少文科的院系。”这对于思政课教育教学、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是有直接影响和负面效应的,因为“原先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马列主义教研室,由于功能和作用的演化,便不知不觉地‘淹没’和‘下属’于人文学院、文理学院、文法学院、法政学院了;而一些规模较小的学校,将之规划与外语、数学、语文乃至体育等一起的公共基础部的状况,也是较为普遍的”[7]。出现了不同的思政课分属不同的专业院所,或者部分二级机构同时承担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任务的现象,由于缺乏统一的指导协调,力量分散,从长远看不利于思政课教学效果的提升。

20世纪90年代,高校进行了体制改革,大学下设学院,学院下设系,逐渐形成了“大学—学院—系”的三级体制。1992年4月,北京大学成立了全国第一家马克思主义学院,截至2007年4月,全国高校中25家成立了马克思主义学院,从全国范围上看,这一时期成立独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的高校还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