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疗指征、目标和要求
1. 氧疗指征(indication of oxygen therapy)主要用于治疗低氧血症,合理氧疗可明显改善或纠正低氧血症及其引起的一系列代谢障碍和生理功能紊乱,防止并发症,改善临床症状和生活质量。具体适应证为:①PaO2<60 mm Hg的急性低氧血症;②PaO2<55 mm Hg的慢性低氧血症,或PaO2为55~60 mm Hg伴有慢性肺动脉高压,或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活动后PaO2明显下降;③睡眠性低氧血症或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
某些患者静息状态下PaO2在合适范围,但运动后出现明显低氧血症,是否需要氧疗有较大的争议,我们的观点是不特别强求,有条件者可在运动时吸氧。
2.氧疗目标(aim of oxygen therapy) 改善或纠正低氧血症及其导致的代谢障碍和生理紊乱,故氧疗后使PaO2≥60 mm Hg或SaO2≥90%即可;若合并慢性高碳酸血症可允许目标适当降低,具体要求是PaO2≥55 mm Hg或SaO2≥85%。继续增加FiO2一般并不增加疗效,在某些情况下反而增加不良反应。
3.氧疗要求 不同情况可以有很大不同,简述如下。(https://www.daowen.com)
(1)摄氧不足:低氧环境所致的缺氧,适当吸氧即可。
(2)换气功能障碍:多表现为单纯低氧血症,无CO2潴留,是氧疗的最佳适应证。氧疗对改善通气血流比例(
)失调和弥散功能障碍导致低氧血症有较好的疗效,但对动静脉血分流率(
)较大的患者疗效不佳,多需在机械通气(MV)的基础上氧疗。首选中低浓度氧疗(FiO2≤60%);若无效或效果不佳,则采用高浓度氧疗(FiO2>60%),但需注意氧中毒的可能,在病情改善后及时降低FiO2。
(3)通气功能障碍:除低氧血症,常有CO2潴留。需要根据PaO2与PaCO2的变化选择FiO2。总体原则为在SaO2≥90%的基础上,采取持续低流量(低浓度)吸氧。因为高浓度氧疗可加重高碳酸血症;而间歇氧疗时,在间歇期,PaCO2很少下降至氧疗前水平,PaO2常比吸氧前更低。
(4)康复治疗:对于由COPD、慢性肺间质纤维化或其他疾病所致的慢性低氧血症应采取长期低浓度氧疗,每天氧疗时间≥12 h,特别是夜间睡眠时应持续吸氧。长程氧疗是延长低氧血症患者生存时间和改善生活质量的最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