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衰竭的病理生理学特点与定位、定性评价
提要
1.呼吸衰竭以动脉血气为诊断标准,海平面呼吸空气时PaO2<60 mm Hg 或PaCO2>50 mm Hg即可诊断,无须两者同时符合标准;呼吸衰竭必然存在低氧血症,但PaO2不一定<60 mm Hg,更一定缺氧。Ⅰ型呼吸衰竭为PaO2<60 mm Hg,PaCO2<45 mm Hg;Ⅱ型呼吸衰竭为PaCO2>50 mm Hg,PaO2下降(不要求PaO2一定小于60 mm Hg,可以<60 mm Hg,也可以≥60 mm Hg)。根据初始发病时的功能残气量(FRC)特点分为正常肺容积呼吸衰竭、高肺容积呼吸衰竭、低肺容积呼吸衰竭三种基本类型,对指导机械通气(MV)有重要价值。现代国内绝大多数教材或工具书关于呼吸衰竭的概念有原则错误。

4.呼吸兴奋剂的应用有严格的指征和要求,酸碱药物的应用也有严格的指征和要求。(https://www.daowen.com)
5.上气道阻塞性肺疾病(主要是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中央气道阻塞性肺疾病和周围气道阻塞性肺疾病(主要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支气管哮喘)、急慢性肺实质疾病(以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急性肺水肿、慢性肺间质纤维化为代表)、肺血管疾病(主要有肺栓塞、多种情况的肺动脉高压、弥漫性肺毛细血管扩张症)、胸膜和胸廓疾病是导致呼吸衰竭的常见呼吸器官疾病,不同疾病的临床表现、影像学变化与其呼吸生理变化一致,是决定临床治疗的主要因素。
6.呼吸调节系统疾病有急慢性呼吸中枢疾病、脊髓运动神经元或运动神经疾病、呼吸肌肉疾病。不同疾病的表现差异巨大,但皆表现为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和Ⅱ型呼吸衰竭,机械通气治疗有较高程度的相似性。
呼吸衰竭(respiratory failure)是指原发性肺通气和(或)换气功能严重损伤,导致低氧血症和(或)CO2潴留,并引起一系列生理功能异常和代谢紊乱的临床综合征。以动脉血气为客观标准,即海平面吸空气条件下PaO2<60 mm Hg 或PaCO2>50 mm Hg为呼吸衰竭;病因和临床表现对判断预后和指导治疗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