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公众参与”的机会问题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弱势群体“公众参与”的机会问题

无论是石化区周边居民、垃圾中转站所在地居民、垃圾填埋场附近居民,还是出租车司机群体,他们之所以会心生不满,甚至可能缔造暴力性、群体性事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群体缺乏公众参与和自我表达的机会。也就是说,在大型公共事务(尤其是民生决策、环境项目)的设想、论证、实施到后期监督的一系列过程中,他们都缺乏有效参与。这种公众参与的缺失或不足,直接导致了信息获取权、决策参与权、项目监督权和相关话语权的缺失。

重大公共事务,强调政府的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一般而言,哪些人参与、什么时候参与、议论什么政事、怎么议论,以至于最终是否采纳意见等行政决定权均在政府部门手中。但从我们的研究来看,与弱势群体密切相关的大型公共项目,例如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车站等,涉及面十分广泛。在这些项目中,不仅有大量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的环境类项目,例如大型化工厂、造纸厂等,而且还包括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决策与战略,例如出租车管理条例、进口药品管理规定等。但是在这些公共设施的建设、企业的选址和民生决策方面,目前我国坚持的是“政府管理部门+专家+企业”的精英决策和参与机制。也就是说,政府是项目的管理者,企业是建设者,而专家为项目建设的智囊团。(https://www.daowen.com)

但是,任何公共事务都有其自身特定的服务对象,需要在具体的时空环境下实施,因此在前面的机制下,项目的服务对象以及项目物理空间的原住民是缺乏参与权和话语权的。当然,在目前政府的管理体系下,在项目论证结束时会有一个公示期,周边居民和服务对象可以在公示期进行投诉和提意见。然而,这种公示受到时间以及信息传播的限制,大量的居民不仅无从得知,也无法深度参与。在浙江镇海的PX 项目论证中,专家从专业技术的角度论证镇海区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PX 项目的有利条件,政府则更多地关注了项目的经济效益,从而无形之中忽视了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居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最终激化了矛盾。而在近几年一系列环境类群体性事件中,公共决策过程中公众缺位是常态。陈德敏和杜辉认为,环境事务中公共参与的缺失,社会个体丧失组织化救济是人们选择集体性抗争的重要原因。[7]

显然,如何创造一个“政府管理部门+专家+企业+利益个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机制,是当前提升弱势群体表达自我诉求机会的关键问题。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