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对权利和责任的分配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分配”——对权利和责任的分配

“分配”是环境治理中的核心话题,主要涉及资源、机会、权力等方面。在以往政府规划环境项目的时候,往往把责任与权利分开;也就是说,无论是城市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还是化工厂的规划,为环境污染风险区周边居民带来的只有责任,环境污染风险区周边居民在经济补助、就业安排、绿化建设等方面享受到的权利却微乎其微。这在大量的环境类群体性事件中已经有了很好的验证。相反,其他地区的居民,不仅可以享受到垃圾处理、化工产品方面的便利,而且也不用承担相应的环境污染风险。

在“嘉兴模式”中,嘉兴市政府以及嘉兴生态环境局领导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改革,大量引入公众组织参与环境治理,从而最大限度地促使权利与责任相匹配。这些民间组织,说到底就是环境治理中的利益相关方,是存在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方。俞海认为,环境保护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行的,一定要吸收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同时确立公众的环境权利,建立公平的、被尊重的环境权。在社会行为特别是在政府决策中,真正将公众的环境权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而不仅仅只做经济利益的考量。建立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合作伙伴关系,扩大三者的共同利益。政府、企业和公众是利益共同体,而不是对立的敌人。政府需要从利益冲突的相关方转变为中立的仲裁者,倾听民意,成为尊重民意的协调者、监督者以及合格的领导者。[9](https://www.daowen.com)

在“嘉兴模式”中,政府的环境管理权受到分化,企业的环境行为得到监督,而公众的环境治理参与权得到提升。政府创立“点单式”执法。在嘉兴开展的“飞行监测”执法行动、信访案件寻访、跨界污染巡防、限期治理“摘帽”验收等环保事务中,公众代表可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对象,并对行动面对面提出质询和督办要求。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