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杂性理论

一、复杂性理论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组织化的进程,它经历着初级、中级和高级的演化过程。约瑟夫·泰恩特(2010)在《复杂社会的崩溃》一书中指出,人口的增长、职业种类的增加、组织数量的增多、关系的复杂化,都是人类社会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这种过程的复杂性,一方面可以通过它的多样性、多变性表现出来;另一方面,表明它受到了内源性和外源性因素的影响,而且其中的诸多影响因素是很难识别和把握的。复杂性理论亦被称为临界状态理论、临界现象理论或临界点理论,其认为事物或现象发展中各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及其互动方式、过程极其复杂。复杂性系统表明,一方面系统中存在着随机概率事件,具有不确定的性质;另一方面,系统中存在大量的非理性非制度因素,它们之间有着复杂的相互作用,依靠规律推断不能揭示其本质特征,而且初始条件的微小变化就会导致系统的运行轨迹出现巨大偏差,如著名的“蝴蝶效应”(吴东方,2009)。

体育赛事系统不是一个固定的实体(具有法人主体资格),但体育赛事活动遵循着复杂性系统的规律,表现为内部复杂性和外部复杂性。体育赛事系统组成和服务的对象是由复杂适应性主体“人”自发形成的复杂适应系统,这个系统是一个动态非线性的复杂系统,包括政府、国际体育组织、运动员、观众、赞助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他们的目标、结构和社会控制等都在发生着变化。体育赛事系统的复杂性具有周期性,体育赛事的全生命周期包括赛前、赛中和赛后三个阶段,每个阶段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强。体育赛事作为一个动态、开放的空间系统,随着体育全球化、商业化和赛事资源的频繁流动,开放程度和复杂性增加,进而带来了不可避免的风险;同时,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使得人们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相应所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这都加剧了体育赛事系统的复杂性程度。而系统的复杂性意味着将带来秩序的复杂性和更多的不确定性、不可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