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3 验收组织

9.6.3 验收组织

竣工验收采用先期验收、专家检查、政府验收的组织方式。先期验收包括铁路局和建设单位组织的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专家检查包括对静态验收、动态验收结果进行评审,为初步验收、正式验收提供专家意见;政府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

静态验收由铁路局组织,建设单位配合,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单位确认的基础上进行。铁路局牵头成立由铁路局负责人为组长,建设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铁路局和建设单位处室(部门)负责人、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静态验收领导小组,负责静态验收工作。静态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工务、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牵引供电、房建、客服设施、土地、环水保等专业验收组;专业验收组由铁路局处室负责人任组长,建设单位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铁路局处室人员,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或专业负责人参加。动态验收由铁路局组织、建设单位配合,在静态验收合格后进行。铁路局牵头成立由铁路局负责人为组长,建设单位、检测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铁路局和建设单位处室(部门)负责人、检测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态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动态验收工作。初步验收由交通运输部初步验收委员会组织,在动态验收合格后进行。初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运输部领导、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验收专家组及专业验收组正副组长,建设单位、运营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专家组成。安全评估在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安全评估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组织。正式验收由正式验收委员会组织,在初期运营一年后进行;正式验收委员会由国家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按相关规定成立。

建设项目跨越两个及以上铁路局的,各铁路局负责管内部分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工作,以及初步验收、正式验收的配合工作;交通运输部工程管理中心指定一个牵头铁路局,牵头铁路局做好牵头工作。

交通运输部可以委托铁路局对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先行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报告报交通运输部备案。交通运输部成立由铁道部总工程师为组长的高速铁路验收专家组;验收专家组下设工务工程、供电工程、电务工程、信息工程、房建工程、客服设施、环水保专业专家组。验收专家组对静态、动态验收情况及验收报告进行审查,对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

工务工程专业专家组由运输局为组长单位、工管中心为副组长单位,供电工程专业专家组由运输局为组长单位、工管中心为副组长单位,电务工程专业专家组由运输局为组长单位、工管中心为副组长单位,信息工程专业专家组由信息办为组长单位、运输局和工管中心为副组长单位,房建工程专业专家组由工管中心为组长单位、运输局为副组长单位,客服设施专业专家组由运输局为组长单位、工管中心为副组长单位,环水保专业专家组由计划司为组长单位、工管中心为副组长单位,专业专家组组长单位和副组长单位共同组建专业专家组。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