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结论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十六章 结论

在那些陪伴着我在本书中经历了这么久的读者中,也许有一些人会认为这部著作的内容超出了它的标题所含之义。在标题《社会学研究》之下,许多社会学问题偶然地讨论到,在讨论如何研究的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讨论了这门科学的本身。在承认这一批评之后,我的解释是:这一过失,如果它是一个过失的话,是很难避免的。如果不多说说一门科学所包含的一般和特殊的真理,或者是说明者所认为的那些真理,那么关于任何科学,就没有多少有效果的东西可说了。要写一篇有关天文学的论说文,若是不直接或间接地谈到哥白尼有关太阳系的学说,也不在涉及接受或是否认万有引力规律认识它一下,这将是很难执行的一个任务,一旦实行了也没有多少价值。社会学也同样——不可能让一个要指出朝向真理之路的作者,将所有与那些真理有关的心照不宣的或是公开表达的观点排除在外。即使有这种排除这些表达的可能,也是以失去那使他的说明更有效果的例证为代价的。

这应当是我为加入这么多本书标题所不包含的思想内容所作的一部分辩护,特别是,我发现自己被迫这样去逾越常规,把有关社会学的研究表述成具有最复杂形式的进化论的研究。很清楚,如果一个人把社会展示的事实看作是来源于超自然力量的调停,或者把它们看成是来自于单个统治者的意志,那么他对这些事实的研究有着一种完全不同于其他人所设想的一个方面,其他人认为它们来自于持续了多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和成长过程。第一种观点默默地忽视对规则的遵守,这里所说的规则是科学意义上的,也是第二种观点所默默地维护的,如果持有第一种观点,就很少能发现在与这两种观点分别适当的研究方法上的共同之处了。在一种情形下很少或几乎没有去探索的持续的因果关系,在另一种情形下却成了主要研究的对象;因此,形成了完全不同的有关适当的调查方式的概念。不可避免地,有关社会现象研究的任何建议中,就暗示着与社会现象本质相关的必然的结果,是从一开始就可以察知的结果。

然而,必须承认全书中贯穿着这样一个假设,社会所呈现出来的那些事实,同时或是相继发生的,和其他类别的事实一样有着同样自然的起源;但有一点没有得到承认的是,这一假设是不知不觉地作出的,或是没有根据的。在开始时,这一假设的理由受到了检验。一个名义上被广泛接受尽管没有一贯地起作用的概念是,社会现象和其他大多数现象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受上帝的特别保佑的,我们发现这已经受到了它的解释者的怀疑;仔细审视的话,有关社会事务上的伟大人物的理论也一样站不住脚。我们发现,这些观点植根于对原始人来说很自然的思维方式,是经不起批评的;我们还发现甚至那些维护观点的人,也在不断地背离他们关于自然原因引起社会变化的信念——心照不宣地承认有一定的前情就有一定的后果——因而心照不宣地承认,预知事情是可能的,于是那些事情可成为科学研究的某些内容,让我们从这些有关社会学是一门科学的否定理由,转向肯定的理由。我们发现任何种类单元的每一个集合体,都有由它这些单元的特质所必然决定的某些特征。于是可以先验地推断,如果那些作为单元的人的性质是确定的,他们形成的社会某些特征就可以预先决定——其他特征由周围环境的合力决定。现在流行的说法,社会学是不可能的这一说法里隐含着一种对它的性质的错误概念。用一个人的生命来作类比的话,尽管传记作者举出的事实超过了生物科学的范畴,身体的发展以及结构和功能,还是为生物科学提供了题材;同样地,尽管历史学家们用来充斥书本的那些事实为科学提供不了什么材料,但社会的发展,以及伴随它的各种结构的和功能的兴起也为社会这一门科学提供了题材。于是在构思科学的范围时我们看到,将未发展成熟的社会和另一个以及处于不同进步阶段的社会比较,它们确实呈现出结构与功能方面的某些共同特征,还有发展方面的共同特征。同样做出的进一步比较引出了很大的问题,比如形成这同一科学的部分的社会进步与组织之间的关系,——这些问题,与那些占据政客们和写历史的作者们脑海的问题相比,显得超凡重要。

接下来引起我们注意的是社会科学面临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在其他情况下不是这样,一个研究此科学的人所观察和概括的事实,是由他在其中形成一部分的一个集合体展示出来的。在他作为探究者的资格上,他应当在与所概括的现象相关的一个或其他的结论上没有什么倾向性;但在他作为公民的资格上,由于他受到他的社会在生活上的支持,处在其结构之中,分享它的活动,沉浸在它思想和感情的气氛之中,他就偏向于那些有益于和他的本国人民和谐合作的那些观点。因此,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所碰到的巨大障碍,是任何其他科学研究上的困难所无法相比的。

泛泛地谈了这些错误的原因后,让我们回过头来仔细地考查一下它们。在客观存在的困难上,我们看到了社会学研究者收集到的证据失去说服力的种种方式。那些来自于粗心,或狂热和盲信,或利己主义的证据是极端不可信的,这已举例说明了。除了这些颠倒事实的证据以外,还有其他的证据来自于这样一种倾向,即对某些证据很在意,而对数量多得多的相反的证据却不去注意。另外,我们还看到,社会事实的性质,是不能从单个物体或行为上观察到的,只能通过许多物体和行为的记录以及比较才能观察到,这一点使得它们比其他事实更难察觉。已经指出来的一点是,社会现象在空间上的广泛分布,极大地阻碍了对它们的真实理解;另一个更大的障碍则是由它们在时间上的分布所引起的——许多要处理的事实,花上好几个世纪才显露出来,只有在思维上将大量缓慢、复杂且不易跟踪的变化联系起来才能领会它们的意义。除了这些我们为辨认这一科学本身所集中起来的客观困难外,主观上还有其他一些难处,也是很大的。为了解释人类行为在社会上的表现,每一个人都被迫去利用自己的本性来以己推人——把自己的想法和感情加在其他人身上;然而,尽管这种自我同构的解释不可缺少,它必然或多或少地会产生误导。一般来说,由于缺少复杂得足以领会这些社会极其难懂的现象的智力才能,主观性错误就产生了。再者,很少有人通过教育获得一种必需的适应性才能,能够去理解和接受那些社会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地点所展现出来的变化多端的真正事实,以及从这些事实里推演出的无数可能性。这些主观性错误还未穷尽所有的例子。从作为天性一部分的智力和情感方面,也产生了障碍。我已经指出过,强烈的恐惧和令人兴奋的希望是如何将人们关于社会事务的信念引入歧途的。不耐烦的情绪是引起错误判断的另一个普遍原因。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对照也说明,人们受其同情心和反感的驱使对公共事务作出了多么荒谬的估计——当激起他们的仇恨时,他们对那些情有可原的错误行为作出无保留的谴责,而若是巨大成功引起了钦羡和向往,他们就会原谅比前者的错误夸大得多的那些不可原谅的恶行了。我们还可以看到,在这些由情绪引起的扭曲判断里,还包括那些由于一个统治者或是由统治者所代表的统治力量的忠诚感情而产生的扭曲判断。

看完这些一般性的由感情引起的扭曲判断以后,我们继续来专门研究它们——把它们当作不同形式的偏见来对待。尽管从广泛的意义上来理解,教育上有许多种偏见,有一种偏见是我们的教育体系上尤其强烈的——赞成恨之宗教与爱之宗教的双重偏见。我们发现,这两者都是必需的,在一会儿由这一种一会儿又由那一种宗教信念所引起的关于社会事务的信念中,有着显著的不和谐;只有在这两者所分别代表的纯粹利己主义和纯粹利他主义的指令中取得妥协,才可能形成科学的概念。接下来我们观察到由爱国主义偏见所引起的歪曲的观点。在承认社会的保存只有在公民的心目中维持一定量的爱国主义感情才有可能这一真理后,我们已看到,这种感情在对社会作出比较时不可避免地干扰了人们的判断,社会科学所需要的信息因此被削弱了;并且我们还看到,为逃避这一偏见所作的努力又导致一个相反的偏见,倾向于以另一种方式来削弱所得到的信息。在发现阶级偏见并非不必要时,我们还发现它不可避免地引起了社会事务概念上的片面性。各种各样的次一级阶级都有与他们的阶级利益相关的特殊偏见,而在更长的时期里,更大的差别更大的阶级的普遍偏见则阻止他们形成平衡的判断。毋须指出的一点是,在政治上,党派偏见阻碍着达到社会科学结论所需的平静的检查。然而我们也观察到,在党派形式下的政治偏见之外,还有着一个更普遍的政治偏见——一个有关社会事务的完全政治化观点的偏见,和对政治机构的相应的信念。在影响社会科学研究这一方面,这一偏见在将人们的许多注意力引向社会调节的现象方面是有害的,它将被调节的、构成更重要得多的现象的群体的活动排除在考虑的范围外。最后,神学偏见,在它一般的和特珠的形式下,在许多方面都干扰了我们对于社会问题的判断。服从于一个假定的神圣的命令,这是神学上正直行为的标准。神学偏见关心自己是否符合在某地确立的信条,却不那么关心这种偏见是否在任何社会手段方面有利于社会。因此在每时每地,神学偏见所孕育的有关公共事务的那些概念,只要在当时当地所接受的信条偏离了真理,这些概念也会偏离真理。除了因此而产生的积极的罪恶以外,还有由于不鼓励根据实际引起的结果来评价行动这一习惯所引起的消极罪恶——而这一习惯,正是社会科学的研究所要求的。

在笼统和具体地考查了社会科学研究上存在的困难以后,让我们将注意力转向所需的初步的训练方法。读者们很少需要被提醒有关刚刚得出的结论吧。已经指出的是,一般的科学研究是产生合适的思维习惯的适当手段,而那些需要特别用心的科学则是研究生命和精神的科学。没有对人性的认识就不可能理解社会行动;没有对心灵规律的认识就不可能深刻地理解人性;而没有对生命规律的认识,就不能充分地认识心灵的规律。而那些在人类身上展示出来的生命规律知识是可以被正确地掌握的,必须注意普遍意义上的生命法则。

从呈现出的困难和这样一个初步研究的计划里,我们可能希望从中得到一些什么东西呢?在作出有关公共政策的结论时,谁又会因为那横亘在正确的判断之路上的许多障碍而犹豫呢?谁会认为必须用多种多样的广泛的调查来为自己作准备?简而言之,谁会因为意识到这许多由于缺少知识、纪律和适当地平衡的感情而引起的易于犯错的倾向性,而去怀疑他所作出的任何推断,或者在作其他的论断时稍稍停顿一下?

对于这些问题,只有一个显著的回答——前面的各章节中已经包含了的一个回答——就是不要指望太多。整个辩论的含义在于,对每一个社会以及它进化的每一阶段而言,都有一套合适的思考和感觉的模式;与它的进化程度和环境不相适应的思考和感觉模式是无法永远存在下去的。尽管不是很准确,大体上,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里的一般的观念,就反映了在那个时代和国家里的社会结构。正如我们在革命时代看到的,也许有一种明显的不和谐存在于流行的思想观念和现在的、非常适宜的社会安排之间,甚至这一不和谐表明了重新调整制度以适应社会特性的必要性。然而,这些连续的妥协,是在社会进化过程中,由于祖先设立流传下来的制度已不再适应变化了的公民天性而不得不作出的,尽管这些妥协意味着意见的不一致,但这些不一致只是部分的、暂时的——至少在那些发展中的而不是处于分解过程的社会里是这样的。对一个成一整体的社会来说,所需要的制度和通常流行的概念必须是比较和谐的。因此,不要期待有关社会事务的思考模式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被与社会科学有关的东西所改变,比如它的困难,以及研究社会科学所需要的准备工作。

惟一合理的希望是,一个人可以在心情平静的时候想到,他关于公共事务的信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环境决定的,并且很有可能这些信念要么是仅仅部分正确要么是完全不正确。当他考虑到他随便地从一个狭窄的领域里收集来加以概括的那些证据的可疑性时——当他考虑到那些通过教育、国家、阶级、党派和信条在他身上所培养起来的使人误入歧途的意见——当观察到周围这些之后,他发现,如果挑选其他证据来满足与自己有一些差异的情感,那么就会得出不同的见解;他也许会偶然地回忆起,单纯的意外情况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的信念。回想起这些,他也许会不那么强烈地支持这些信念了;也许会明白,有必要批判这些信念以进行纠正;而最重要的是,也许不那么急切地按照那些信念行事了。

对少数认为社会科学是可以想象的人来说,他们也许会在某种程度上这样受到社会科学的研究结果的影响。当然,对许多人来说,这样一种科学似乎是荒唐的不恭敬的行为,因此没有什么影响。科学地处理这些最复杂的现象这一建议所激起的感觉,就像在古代,建议科学地处理更简单一些的现象所激起的感觉。正如格罗特先生对苏格拉底的描述那样:

“物理和天文学在他的观念中属于神圣的现象,人类对这些所作的研究都是愚蠢的、徒劳的、不虔敬的行为。”〔1〕

他在别处所写的关于希腊人思想的一般态度:

“在他(早期希腊人)看来,一篇现代天文学论文中所作的对太阳的描述,不仅荒谬而且令人厌恶、不恭敬,甚至在后来,当研究的精神已经被肯定并取得了可观的进步后,阿那克萨哥拉和其他一些天文学家仍然蒙受了亵渎神祇的指控,因为他们不再把太阳神赫利俄斯当作太阳的化身,并且试图为太阳的活动现象指定一些不变的规律。”〔2〕

可以看出,过去人们对无机自然界的现象表现出的感觉,和如今对有关生命和现象表现出的感觉是相似的。将社会活动和政治事件完全归因于自然的原因,而不再是上帝的作用,这一观点对今天的宗教人士来说,就好像过去对赫利俄斯太阳神的象征地位的剥夺,以及不再把天体运动解释为直接的神圣力量的作用这一作法,在虔敬的希腊人思想上所产生的感觉那样。正如格拉德斯通先生在他这一卷第二章的第一版后所作的演讲中说道:

“我最近读到一个这样的讨论,关于特殊个人的产生方式,说这是在人类历史的转折时期偶然地发生的,就好像某种神圣的看不见的力量产生了他们并为了特殊的目的而把他们放置在特殊的位置上。作者说他们不是一致相同的,但承认他们是常见的——如此普通又如此非凡以至于人们会在科学之前的时代将他们称之为天佑的幸运儿。作者在说这些的时候,一点也没有想到他正在说一些微妙的或是令人惊骇的东西——仿佛那是最平常不过的事。在他看来,曾有一个时期,当人类处于无知之中,尚没有完全丧失理性的动物这一头衔时,也许会相信上帝,但从那个时期以后,另一种更伟大的力量,以科学的名义兴起来了,这一力量和上帝进行了一番斗争并将它赶走——于是现在我们幸福地生活在科学的时代里,除了将上帝看作一个无用的梦以外,它什么都不是了。”〔3〕

关于格拉德斯通先生在此举例说明的在科学世界以外很普遍的思想态度,他还继续给出了进一步的说明;并且,他急于要检查一场他认为有害的运动的焦虑感,如此突出地使他自己变成了反科学的代表,以至于我们可以适当地把他关于这件事的思想当作典型来考虑。他在利物浦大学作了演讲,后来在重新发表时这一演讲又加了些内容,他说:

“由于有被称为演化的事物,上帝省去了创造的劳苦;由于存在永远不变的规律,他不必担负统治世界的职责。”

这一段文字证明了,在格拉德斯通先生的观念和希腊人所喜爱的观念之间的相似关系,比上述宣称的还要更紧密;因为他的观念暗示着,科学地将重要的社会现象解释为遵守固定的法则,这对他而言是令人反感的作法,而且,有关无机现象的相似解释也是令人讨厌的。和古希腊人一样,他把任何将自然解释为无需要直接的神圣的管理这种说法看成是非宗教的。他似乎忽视了这一事实,即万有引力学说和整个天文物理学一起都遭到了他对进化学说所作的同样指控;他似乎忘记了,过去科学所进行的每一步,都因为他给出的那些理由而受到了公开指摘〔4〕。(https://www.daowen.com)

然而,在这些我们举出来作为排除了社会科学概念的由格拉德斯通先生所表达的流行观念中,还是可以从中探索到在新旧之间的妥协这样一个健康的过程,观察到这一点是有启发意义的。因为,在关于个人生活中发生的事件次序的通用概念中,有一种尽管临时方便但完全不合常理的合伙关系,存在于有关自然的因果关系和神的干涉这些概念之中;因此,在现在通用的政治概念里,有关神的调停这一信念,不但没有排除,反而同意另一种概念,即自然的力量对社会产生了一种自然的影响。在涉及到个人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方面,我们表现出一种怀有互相破坏的观点的国民倾向,例如,当一个不受欢迎的王子由于经历了一场血液中的不正常改变而仍然活着后,突然受到了公众的喜爱;在他恢复健康的时候,人们既承认有神的保佑,又承认有着自然的因果关系在起作用,因此在感谢上帝的同时给那位医生授予了准男爵的爵位。同样地,我们看到在所有我们的公共活动中,格拉德斯通先生所代表的那一理论,即伟大的人物是在神的帮助下培养起来去完成上帝决定的事情,并且这过程如此如此地在超自然的力量下安排了的,这一理论丝毫没阻止人们通过一些预测好的措施,以自然的方式来达到预定的目标;并且,这一理论根本没有使人们根据因果关系判断功过而对那样的措施进行讨论。如果说每一次法庭开庭之初所作的祷告,表达了对于一种直接的神圣指导的名义上的信仰,那么,开庭结束时所作的表决,根据演说给出的理由而作出来的,则表达了一种对于真正办事的机构起决定作用的真实的信赖。

很清楚,旧的概念在限制新的概念时,很少是在调节行动这一方面,更多地是在形成理论方面。只要仍然相信社会秩序可以不遵守自然规律,就不可能完整地将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来接受。因此,前面已经说过,涉及到社会学研究的思考,甚至对那些承认社会科学的存在的少数人也不是很有影响力,对广大的不相信社会科学的人而言,几乎就更谈不上有任何影响了。

我并不是说应当为这种不为社会现象上的科学概念所动的普遍情况而难过。正如前面一段中暗示的,这种偏见是在现在条件下的社会生活形式和现在的观点之间所必需的调整的一部分。为了维持平衡,伴随着一个给定的人类性格特征,必须有一组适应了的制度以及和这些制度和谐共处的一套思想和感情。因此,无法期望在我们现在所有的平均人类天性的水平下,能够广泛地接受那些只适用于更高发展状态的社会以及相应地提高了层次的公民的观点。值得向往的事情只能是,倾向于产生变化那些观点和感情的增长,应当和倾向于维持稳定的观点和感情的继续存在结合起来。我们的社会有一个表现突出的令人满意的特征(其表现的程度是前所没有的),那就是,伴随着带来可观的变化的精神发展,还有一种为维持现在的计划、信条以及思想观点而奉献思想和精力的精神——此种精力足以重新激起一些正在衰落的旧形式和信念的省略。因此,一个全力关心人民福利的杰出政治家,坚持认为对已建立好的信念的保卫,不能只留给那些“宗教的牧师和教士们”组成的“常备军”去完成,就亲自去与那些和他认为的重要信念不一致的观点作战。这种事可以当作是又一个标志着健全的社会状态的记号。对于我来说值得向往的事情是,在我们的社会里,一个处于像格拉德斯通先生那种位置的人在行动的时候多想一想。如果说在我们的工人国王里应当有这样的人,关于事物的纯粹科学概念在他身上占据主导地位,以至于他因之而与我们现在的社会状态失去和谐,那种想法将是有害的,也许会有灾难性的后果。

因为已经强调地指出,这种在制度、行动以及信念上的妥协方针,尤其构成了英国生活的特点,它对一个经历着由持续的成长发展而引起的转折时期的社会来说,是必要的。那些大量存在于通行的观念和现存的计划之中的不合理和荒诞之处,在不断地重新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的过程中是无法避免的。那些适应于过去的社会状态但与新的不相容的观念和制度,继续在这一它们使之成为可能的新的社会状态中存在,只有当新的社会建立起它自己的观念和制度时才会消失,在它们继续存在并和新的观念和制度冲突的过程中,它们是必需的——并且为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提供了必需的矛盾的因素。并且,为了社会生活继续下去,只要新的东西尚未准备好,旧的就必须继续存在,这种永恒的妥协是正常发展的必不可少的伴随物。当回忆起单个有机体的进化过程时,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必然性。成长中的结构和功能安排从来不是十分正确的:通常,体积尚小时的旧的适应,当体积变大时就不行了,尽管旧的适应曾帮助产生大的体积——通常,转折期的结构是在过去和未来的要求之间的一种妥协,以一种不完善的方式满足着现在的需要。这种情形在个体简单的发展中看得很清楚,当发生变形时就更清晰了。一种在它两个不同存在的时期过着两种不同生活的生物,为了适应它的第二个时期,不得不发展出与第一个时期已不相适应的结构,经过一个它部分地同时拥有这两个时期的特征的阶段——在这阶段里旧的缩小而新的成长起来:例如,就像那些生物,当它们发展出用以在空气中呼吸的肺时,它们继续通过外部鳃状器官在水中呼吸。由社会发展产生的改变也是如此,那些伴随着生活模式的改变而来的变形也是如此——尤其是那些从掠夺性生活向工业生活改变时所发生的变化。这里也必须有一个让不一致的机构共存的转折阶段:第一阶段是必不可少的,直到第二个阶段成长起来发生作用为止。就如同在一个两栖动物的肺长成之前切掉它的鳃状器官是有害的,对一个社会而言,在新的制度尚未组织好以取代旧的之前,也是不能够去破坏旧的制度的。

不承认这一真理,几乎是我们这一时代政治、宗教和社会的改革者们的普遍特征,也是过去时代里这些人的特征。在那些急于修改错误并消除过错的人来说,过去曾有过现在也还有这样一种有趣的意识,即意识到由旧的形式和思想所产生的罪恶,就像不允许意识到这些旧的形式和思想曾经也产生过利益一样。这种观点的偏向性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必需的。必须处处有着劳动力的分工:那些有着攻击性功能的人,在有效地攻击的时候必定强烈地感受到了他们所攻击的对象的邪恶;而那些善于防守的人,则一定会过高地估计他们所保卫的对象的价值。但是,尽管这种片面性必须容忍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无法避免的,在某些方面这却是值得后悔的一件事情。尽管,伴随着比过去乃至国外现在仍然存在着的不那么严重的悲伤和不那么强烈的敌意,在两者之间产生了一种缓和的局势,一方面是卤莽的破坏,一方面则是非理性的顽固;但是在我们的国家和年代里仍然缺乏一种适当的对事物两重性的考虑。在那些鼓吹政治和社会改变的人所作的演讲和论文里,不断地描写着不公正、虐待和伤害,以至于留下了这样一个印象:为保证健全的事物状态,只有撇开现在的计划和安排。似乎有这样一种暗示:所有那些占据权力地位从而组成管理机构的人,只有他们应受到责备:为什么现在的一切不是它应该的模样?而那些被管理的各阶层则不受责备。“看一看这些制度在你身上导致的伤害吧,”精力充沛的改革者说,“想一想那些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对你的损害维持这些制度的人,是多么自私。”然后他就留下这一明显可以作出的推理;如果除掉这些自私的人,一切就会好起来。他和他的听众都不曾发现这一事实,管理安排是必需的;那些有问题的计划安排,缺点之中也有一些优点;并且这些缺点并非来自于一些支持并制造它们的个别人的利己主义,而是来自于普遍的利己——这一利己主义在那些抱怨者的身上并不比被抱怨者少多少。只有通过相应地不公正的人民,一个不公正的政府才会受到支持,以它的思想和行动来支持。如果一个社团不去提供一定的非正义的机构,不公平的行为就不会占优势。没有一个暴君可以控制人民,除非这些人民坏得足够去为他提供士兵,为他的残暴统治而战斗,并将自己的兄弟们置于受奴役的状态。腐败的收买选票的行为也无法维持阶级特权,除非大量的选民为了贪污而出售选票。因此到处都是如此——有权位的人的不正当行为,是和那些受其管理的人的不正当行为相关的。

同时在那些催促改革的人那里,尚未意识到他们公然抨击的罪恶就植根于他们自己以及其他人的本性之中,也未意识到在他们宁愿抛弃的事物中仍有许多值得保存的地方。人们的批评暗示着只需要驱散错误而不必坚持真理这一想法。他们忘了,伴随着那些坏的形式,仍有许多实质是好的。对那些谴责形式而未受到提醒说在这一形式里存在一种可以保留到更高一级形式里去的实质的人来说,不仅没有留下有关指导性信念的连贯体系,而且也没有意识到需要这样一个体系。

因此,上文已经承认了这一需要,即需要由相认现在的一切的整体价值的人来积极地保护这一切;以免那些攻击者们将好的东西与坏的一并给破坏掉。

让我在这儿清楚地指出已经暗示了的真理,科学地研究社会学,将产生对政治的、宗教的和其他各种不同派别的更公平的价值判断。社会科学上产生和发展的概念,同时既是激进的又是保守的——激进到了现在的激进主义所无法想象的程度;也保守到了现在的保守主义所无法想象的程度。人们已经充分理解了这一真理,社会是进化的产物,在它们不同的时期和地点分别呈现出结构和功能的不同变化形式;然后就有这样一个信念:那些相对我们现在的思想和感情来说是极度糟糕的计划和安排,在当时不可能有更好的计划和情况下是合适的:因此就有对过去的暴政的可以容忍的解释,这种暴政甚至是我们今天最坏的保守党人士也会感到愤慨。但是在另一方面,观察到那些使得现状成为这样的过程仍在继续,且并未降低速度来中止它,而是加快了速度预示着长期延续及巨变;人们就会相信,那遥远的未来储存着比我们设想的更高级的社会生活形式:一种超越激进党人的信念之上的信念就诞生了,它的目标是实现允许对存在的机构进行比较的重新组织。当这一自然演进的社会观念,起自于那些存在很短迅速消失的小而简单的社会类型,向着更大更复杂存在也更久的高一级类型发展,然后到达现在这种更高的类型,超越过去那些早已消失的社会的大有希望的社会类型——这样的社会观念暗示着在事物的缓慢进化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多得无法衡量的变化,但是在短的时期内只有少数这样的变化。

因此,将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来研究时所揭示的发展理论,是一种缓和了各极端党派的希望和恐惧的理论。社会中的结构和活动是由它的单元的特质决定的,并且,没有它各单元的实质性改变,社会是不会发生实质而永久的变化的(外部的干扰除外)。看清了这一点就会容易明白,大的变动是不会突然产生并带来很大的效果的。当进步的党派和阻碍的党派都察觉到,任何时候存在的制度都比他们预料的要植根得深时——当一个党认识到这些并不完美的制度也有着暂时的适当性,另一个党则意识到只要这是令人向往的,对这些制度的维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它们从中产生出来的人类天性所保障的;这样就会使一方面的暴力攻击程度降低,也使另一方面的不合常理的保卫程度降低。明显地,只要一种理论能够影响一般的行为(但它只能在较小的程度上做到这一点),在它的社会运用上,进化理论预计就会产生一种稳定的影响,对思想和行为都有影响。

如果有人提出这样一个看上去棘手的推论,说既然社会进化过程会不顾我们的意志而自己发展,那么我们信仰什么或者教给别人什么就都不重要了;我的回答是,这一推论在一种意义上是正确的,在另一种意义上则不正确。无疑从上文中可以得知,假定周围环境继续不变,社会的演进在本质上就不会偏离它通常的轨道;但同时也可以得知(在这里上述推论就是错误的了),在演进过程中自然产生的个人的思想和行动,能够帮助社会演进的进一步发展,不能被视为多余,而应当被视为增进了产生改变的合力作用。如果说在这里上述推论只是部分地误导人的话,那么在另一个方向上它就误导得更厉害了。因为,尽管社会演进过程在它通常的性格上是早就预先决定了的,以至于其中连续的发展阶段不能被提前,因此也没有教育或者政策能够将它提高到超出一般的正常速度之上,这种正常速度是由人类的有机改变速度所限制了的;但是它还是很有可能去扰乱延缓这一过程。个体发展的类比又一次为我们提供了例子。一个生物体展开它特殊的样式后,这一大致均衡的过程将经历一段不短的确定时期;没有任何处置可以设计来从根本上改变或是加速这一过程: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维持所需要的有利环境。但人采取一种办法来阻碍发育或破坏外表或者伤害它却很容易:尽管不能人为地使生长和发育的过程变得更好,但却经常可以阻碍或者干扰这一过程。社会有机体的情形也是如此。尽管在维持有利的环境时,除了让社会发展无阻碍地进行以外没有别的更好的方法;但是,通过实施执行着错误观念的政策,大量的危害就会产生来干扰、扭曲和压制社会的发展。因此,虽然它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相反的,但一个真正的社会现象理论可以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

对于那些认为这些总的结论令人泄气的人来说,还有几句话应当指出来。很有可能的是,通过传播这种信念或是发动那种改革而迅速给人类的状况带来热情而富有希望的伟大改善之后,人们将会感觉到一种和他们乐观的预期相反的理论带走了他们实践的动力。假如人类福利的大的进步只有通过缓慢的事物发展过程才会来到,到底有什么会必然带来这一切;为什么我们还要不厌其烦地去努力呢?

理性的批评无疑将会给不切实际的希望带来令人沮丧的影响。但还是要认清真相。就像在婴儿期和成熟期之间,没有捷径可走,几乎察觉不到的缓慢增长的生长和发育过程的单调,是谁也回避不了的:因此从低级的社会生活向高级发展时,除了经历一连串细小的连续改变,也没有其他路可走。思考一下自然界的规则,到处都可以看到细小的活动的累积带来了巨大的结果。地球的表面是由一年之中很少看得见它产生的改变的力量雕刻而成。地球上大量生物来自于如此缓慢的过程以至于在我们的观察所及的时间范围内,大多数的结果都是微不足道的。认识到这些真相后我们必须满足并使自己的希望与真相相适应。一束落到玻璃表面的光线能够改变它自己的分子安排,但做到这一点要经过无数次的冲量的重复:成千上百万的以太波连续地为一单位可称量的物质增加极微小的运动后,持续的以太波才能够增快这一物质的有节奏的运动,使它脱离原来的物质链接以另外的方式重新安排起来。同样,在人类的天性和制度上能够产生一种永久的变化之前,此种永久性使得变化成为人类的一种获得性遗产,必须存在着有助于这些变化的思想、情感和活动的数不清的重复。这一过程不能被缩短,必须凭应有的耐心来经历这一过程。

因此,我们承认对于狂热者来说,一定的狂野期望作为一种刺激来说是必需的,他的幻想对于适应他特殊的天性和功能来说也是有用的。然而更高类型的人必须满足于将他的期望值大大降低,同时继续保持着不懈的努力。他不得不看到这一点,他所能做的是多么微不足道的事情,但就是这一点微小的事情也是值得去做的:于是将人道的努力和哲学思考后获得的平静结合起来。

〔1〕《希腊历史》(第一卷),第498页。

〔2〕同上,第466页。

〔3〕1872年5月15日的《晨报》。

〔4〕格拉德斯通先生在他重新发表的演讲的附录中,为了说明他所抨击的观点,他提到了《首要原则》中的一部分。那部分论述了科学与宗教的合谐,声称这在于统一认识到“终极因”;“终极因”虽然总是存在于意识之中,但是却超越了知识。格拉德斯通对这个观点作评论时说:“这使人清楚地回想起一个古老的故事,故事说有一个人想赶走他房子里的人,于是就说:‘先生,我的房子有两面,我们来分一下,外面归你。’”在我看来,选这个明喻似乎根本不适当,因为这可以有一种与格拉德斯通设想的完全相反的解释。他竭力反对的学说是:科学无法超越事物的表象,永远不能够获得、甚至不能想象事物内部的力量;这样,宗教与科学的相对关系可通过颠倒他应用的比喻来予以描述。
自从这一卷的第一版发行之后,1873年12月的《现代评论》上刊登了下面这封信,信是由格拉德斯通写给编辑的:
怀特霍尔 唐宁街十号
1873年11月3日
我亲爱的先生,——我注意到十月的《现代评论》第670页上,从我在利物浦的讲话中引述了下面这些话:“由于有被称为演化的事物,上帝省去了创造的劳苦;由于存在永远不变的规律,他不必担负统治世界的职责。”
《评论》中著名的作者说,这些话使我引人注目地成为反科学观点的拥护者(或倡导者),这些话可被看作是典型。
为尽可能直接说明我的观点,我认为,这一对我的断言的判断是建立在这一设想或观点之上:我的断言有谴责演化及不变规律的学说的意思。我认为,我没有那样的意思。让我举例来说明,比如假如我写了下面这段话:“由于有被称为自由的事物,人们犯下了滔天的罪行;(同样)由于为了法律与秩序,人的权利受到践踏。”
我这样写,并不是谴责自由或法律与秩序,而是抨击人们从中得出的、或者声称从中得出的结论。就那一点而言,这可比之处是极相似的。我希望大家会发现,由于疏忽,斯宾塞先生把一层本没有的意思加进了我的话中。
为了清楚地说明问题,我就描述这么多可比之处,没再深入描述。我愿意放弃对自由及法律和秩序的支持,而在演化及不变规律的问题上,我宁愿得到谅解。
我认为,斯塔尔女士在《科琳》结尾处说的话对我是最贴切的:我既无意指责别人,也无意原谅别人。在能够冒昧地对演化或不变规律发表意见之前,我希望比现在更清楚、更全面地了解这些学说的主要鼓吹者赋予那些词语的意思;即使在完成这一初始过程之后,我很可能发现,要划定正确与谬误的界限,我还没有充分掌握所必需的知识。任何结论,只要是依据确凿的事实或可靠检验过的推理而合理得出的,我就不会对那些结论有反感。我要抱怨的是:否认万能上帝创造、统治世界的职能的理由,在我看来,完全地而显然地不充分,不能证明这样的否认是合理的——无论我所引述的词语有什么样的引申意义。
我希望摆脱我认为与自己整个思考与生活习惯格格不入的推测。但我不想通过争执的方法来做到这一点。如果斯宾塞先生没有发现或并不认为他误解了我的话的意思,那么我再也没有什么可分辩的了;实际上,我会愉快地、坦然地断言,他处理他所想当然认为粗糙、愚笨的文章的方式,已尽可能地避免使人不快。
请相信我
最忠实的
W.E.格拉德斯通
当然,必须接受格拉德斯通先生对自己意思的解释。我在这里专门插入引文、增补上他的信,这样读者也许不会对我的评论产生误解。我比较尊重格拉德斯通先生避免争执的愿望,这里我将只说似乎必须说的话,以为我误解了他的话而辩解。我所理解的“演化”和人们通常理解的“创造”是相互排斥的:如果存在通常创造意指的特殊形成及调节过程,那么就没有演化;如果有演化,那么就没有特殊创造。同样,科学家所设想的不变规律,与现在流行的神灵统治观念相抵触,因为这一观念暗示神灵的作用或特殊天意:如果规律是不变的,那么规律从不为处在规律之外的神灵意志所超越;如果上帝时常改变事物注定中的发展过程,那么那些规律就不是不变的。我猜想,格拉德斯通使用的那些词组意思是互不相容的;但是,我的猜想似乎不正确。当我读到他例举的可比照物时,当我注意到他的可比对照物时,当我注意到他的可比对照物的词语并不是互不相容的时,我就清楚地发现了那一点。与“自由”互不相容的是专制;与“法律与秩序”互不相容的是无政府状态。假如用了这些互不相容的概念,那么格拉德斯通先生的对比会变成这样:“由于有被称为自由的事物,就有了对专制的反抗;(同样)由于为了法律秩序,无政府状态就受到遏制。”
假如格拉德斯通的意思正如我所设想的,那么那就是他会作出的对比。显然,我错误地理解了他赋予词语的含义,因此我必须请读者不要有类似错误的理解。
(在较早出售的本卷第二版中,此处有一段,其中一部分依据的是对引自格拉德斯通两篇文章中第一篇的第二句的荒唐的误解——那一误解十分荒唐,我注意到时难以相信的是我错了,直到参阅了原文才使我相信自己弄错了。我非常生气,阅读时不细心会使我犯这样的错误,我为散布由此产生的失实的陈述表示歉意。格拉德斯通先生在一封信中谈到那一个失实的陈述,他表示遗憾,说他写给《现代评论》的信中没有明确包含我从他那引述的两篇文章。他还说,在他看来,“上帝学说与统一规律学说之间没有冲突。”因此,当我把他的观点描述成反科学的时候,读者必须考虑到这个限定条件:格拉德斯通先生并不认为他的观点意味着所谓的对抗性。)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