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上的准备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十五章 心理学上的准备

如果议会中的任何成员宣布一项心理学上的原则来说明他对一项已提出的措施的反对理由,很有可能会让当时的记录员惊讶得掉下他们手中的笔。关于一些联想的某种规则或是情感发展上的某种特征这些心理学上的概念,在第二次阅读一份法律申请时应被有意地提出来作为说“对”或“错”的充分基础,要做到这一点对严肃的立法者们来说委实太难了。这样一来,许多人会觉得好笑,另有一些人则会因这样的“问题”而叫喊起来:与手头的事情完全不相干的情形会变得十分突出。在辩论中,公民在所建议的安排之下可能会有什么样的行为已经得到了描述。逃避这样或那样的规定,实施规定中的困难,可能的抵抗,对错误行为的默许,以及腐败,等等,都被催促着去做;所有这些,已经用事实肯定地表达了这一思想:人类的大脑有一定的特性,在上述各情况下很可能会以一定的方式行事。换句话说,人们已经默认了下述事实,即法律的影响依赖于人类智力和情感受它影响的方式。立法者收集到的人类行为的经验以及那些带偏向性地存于他记忆中的东西,使他具备了在每一提出的问题之上作出判断所需的那些经验性的指导;他会认为,忽视有关人们性格和行为的无系统的知识,将是愚蠢的行为。但是,他同时也把基于精确概括的事实,而不是模糊地概括的事实之上的建议视为愚蠢;把将细小而确定的概括与表达思想的终极规律的归纳结合起来这一建议,视为更加愚蠢。对他来说,听凭直觉的指引似乎更具理性。

当然,我并不想说他的直觉价值不大。还记得通过这些经验的巨大积累,他的思想已经融入了与万事万物的和谐之中,我又怎会这么说呢?我们都知道当一个成功的商人被妻子和女儿们所催促进入国会,以便他们能获得一种较高的社会地位后,他总是回答说他过去的职业没有留下一点闲暇让他来作些准备,使他能够收集和消化与制度和政策的影响有关的卷帙浩繁的证据,因此他害怕会做错什么。当一些大的地产的继承人,或是当地一家有名望和势力的人的子孙,得到一项让他代表全郡的委派任务时,他经常是提出知识不足作为拒绝的理由:也许是暗示说经过十年必需的学习研究之后,他也许会有勇气从事这些职责重大的任务吧。我们也熟悉了许多这样的事实,当那些最后终于收集到了大量的政治信息的人,赢得了选民们的信任,选民相信他们现在是能胜任这些工作了的,但是选举结束后这些人却发现自己从事这一工作的时机还是不成熟。当然他们已经预先焦急地翻遍了过去的政务纪录,他们可能会避免那些早些时候常犯的多种多样的法律错误。当新的法案提出来,针对那些过去曾用早就取消或废弃了的法案所处理过的事情,他们面前摆满了疑问。甚至只要他们读一读于一八二三年至一八二九年间所废止的一千一百二十六条法规,还有一千八百六十一年废止的七百七十条法规,他们就会发现,要学会这些法案目的何在,它们如何发挥作用,又是如何失败的从而引起许多损害,这可是一项费力的工作,但他们仍然觉得有责任去从事这样的任务,以免他们重又引起这些损害。因此不难解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在艰难的努力之下身体和精神都衰弱了,带着受损的健康状态退了休。不但如此,还有更甚的——对于那些体格强健足以经受这些疑问折磨的人,就会持续不断地产生更多的疑问来催促他们解决。除了要追踪废弃的法律在其社会里所产生的效果,在自己国内也会年复一年地有更多无效的法律制订需要调查,从而从中汲取更多的教训;例如,从一八五六年至一八五七年间所通过的一百三十四条公共法案中,除去六十八条外,其余的都被全部或部分地撤消了〔1〕。因此会有这样的情形,正如每年秋天所发生的那样,即使是最强壮的人发现自己在休假其间生活被必需的研究搞得不堪负荷,也愿意偶尔有一天去骑着马跑在猎犬后面去打猎,或者持猎枪走过长长的荒野,通过这种放松来使自己能够忍受神经系统的过度劳累。因此,我当然不会毫不通情达理地否认他们通过如此仔细地收集起来的经验指导所作出的判断,就算这些判断是以经验为根据的,也一定有很大的价值。

但是,充分地承认立法者如此辛劳地从制度和法律的记载中收集起来的大量信息,这里的那里的也好,过去的现在的也好,并且承认在这样指导自己以前,他是不会去考虑执行一项法律的,就如同医学院的学生在知道哪儿是动脉之前,是不会考虑将手术刀切入人体的:这里出现的值得我们注意的异常之处在于,他反对去分析他如此勤奋地收集来的这些现象,也不相信从整个现象中可以得出有价值的结论。他没有准确地区别“一般的”和“抽象的”这两个概念,反而把在所有情况下都是一般的原则看成是抽象的原则,轻蔑地说这些属于一般范畴,与立法者无关。任何在许多狭隘的真理中所隐含的普遍真理,对他来说却是远离现实且没什么指导意义的东西。他认为,值得注意最新的法律试验的结果,如果有人提醒他,有关他读过的那些试验,在其他时候其他地点曾经做过,所有这些,个别地来看,他都认为是值得考虑的。但是,如果不是研究法律试验的特殊种类,而是将许多种类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从而归纳出结论,建议由这结论来引导工作,他就会怀疑地摇头。倘若有人建议在心理规律的基础上集中起这些概括性的结论,他的怀疑就会转为嘲笑了。凭着无数未经历分类整理的观察来为社会开处方,在他看来是一个合理的过程;但要将观察到的事实进行综合和系统化以便推断出由数不尽的例子所显示出的人类行为倾向,并将这些倾向追溯至人类的心理来源上去,从而得出指导性的结论,这对他来说不过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让我们来看看他所忽视的一些基本事实以及由于忽视而导致的结果。

理性的立法,是而且只能是以真正的行为理论为基础的,而这又只能来自于真正的思维理论。它必须将行为和感觉之间的直接联系作为一种资料依据。如果说感觉和行动之间有一种固定的比率,这种说法尚欠推敲;因为一个极端是有不带知觉的自发的行为,另一个极端则是有着非常强烈的知觉,干扰了重要的功能,阻止或者妨碍了行动。但是当谈到那些生命所代表的活动时,所有人都心照不宣地承认,尽管没有清楚地陈述出来,行动和感觉在数量上是成比例地变化的。表情迟钝和面无表情都意味着肌肉的放松,被认为表示一个人既没有体验什么感觉,也没有多少情绪。而外部感情的流露程度,不管它是在肌肉运动上最终导致抽搐和扭曲也好,在声音上则发出笑声和尖叫声和呻吟声也好,都习惯性地被接受作为衡量高兴或是痛苦、产生强烈感情或是引发情绪的标准。当能量继续被消耗,不管它是猛烈地博斗以求逃跑还是坚持不懈地追求一个目标,努力的程度被认为是表现了感觉的程度。

这一真理,不可否认其普遍性,也不管第二位的真理在其中制造出什么样的条件,必须与下述真理联合,即认识并不能产生行动。假如我踩到一颗钉子,或者无意识地把手伸到很烫的水里去了,我会吃惊得猛地一收缩:这种强烈的感觉连想也不要想就产生了反射动作。相反地,有关钉子会刺伤人或热水会烫伤人这一主张,只会让我无动于衷。当然,如果这一主张和钉子会刺伤我的皮肤这一想法联系起来,或者和热水会溅到我的皮肤上这一想法联系起来,就会或多或少地引起我收缩的倾向。但那引起收缩的是虚构的痛苦。有关钉子会伤人、热水会使人烫伤这一陈述,只要除了认识到这一含义外再没有别的什么,它就产生不了什么效果:只有当字面上的痛苦含义转变为实际上可以想象的即将发生的痛苦时,它才会有效果——只有当意识中产生了痛苦所表示的事物,即以前曾感受过的痛苦的微弱记忆时,才会这样。也就是说,这里的产生运动的原因,正如在其他情况下的一样,是一种感觉而不是认识。我们在这些最简单的行为中所发现的道理,也贯穿在所有复杂的行为中。知识从来都不是行为的动因;总是和知识一起来的感觉,或是由知识而引起的感觉,才是产生某一行动的动因。虽然酒鬼知道今日狂饮之后就是明天的头痛,但他并不因为意识到这一点而决定不喝酒,除非这种惩罚明显地体现出来——除非在他的意识中生动地浮现出将要忍受的痛苦折磨——除非有一种与他想要喝酒的欲望相对抗的感觉在他身上兴奋起来。同样,一般的浪费也是如此情形。如果即将到来的灾祸以清晰可感的想象中的苦难威胁呈现出来,那种不加限制地只满足于眼下享受的倾向就会停止;但若是没有那种对未来的苦难,以痛苦构成的清晰或是模糊的苦难意识的话,这种短暂的享乐就不会停下来。尽管众所周知不计后果的行为会带来危险,实际上这一认识依然无效。单纯的认知并不会影响行为——只有当认识从那种有关危险的念头仅仅只是字面上含义的智力形式,转变为一种对危险有着鲜明生动的想象——大量痛苦的感觉的形式时,行为才会受到影响。无论哪一种行为都是这样。看这一群围在河边的人吧。一只船倾覆了,某人正处于溺水的危险境地。围观者都知道,若没有人帮助,那个水中的年轻人肯定会被溺死。谁也不会否认只要游过去帮他,他就会得救。每一个人一生中都曾受到教育说人人皆有义务帮助有困难的同伴;并且承认冒险去救人是值得赞扬的。然而,尽管所有人都会游泳,却都只是大声叫喊着告诉水里的人如何去做。终于来了一个人脱掉上衣就纵身跃入水中去。他与其他人的区别何在?绝非知识。他们的认识和他的一样清楚。他们也都知道死亡正在威胁着溺水者;也知道该如何去阻止它。但是在救援者那里,这一认识在他身上比在其他人那里引起了更强烈的相关的感情。所有人都产生了各种情感,但在其他人身上是恐惧等阻止性的情感占上风,而在他身上却是由同情所激发的丰富的情感,这一同情也许在其他不那么高尚的人那里也存在着。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行为都不是由知识,而是由情感所决定的。要让这些被动的旁观者们改变行为,显然不是靠让他们的认识更清楚就能达到的,而是靠让他们的感情更强烈。

那么,我们不就获得了一个任何理性的人类纪律都必须遵守的主要的心理学道理了吗?忽视它的任何法律,不是明显无疑地会失败吗?但是仍然有许多法律是这样;我们现在的立法机关和国家一起,仍在热切地推行这样的计划,假定行为不是由情感决定的,而是由认知所决定的。

如此焦急地催促成立教学机构,这又是为什么呢?除了传播知识是培养更好的行为举止所必需的这一概念外,还有什么是现世主义者和宗派主义者所共同拥有的根本概念呢?在轻率地相信了某些统计错误之后,他们树立起这样的信念:国家教育会阻止不良行为。在报纸上,他们经常可以看到会读写的罪犯与不会读写的罪犯两组数字的比较,发现不会读写的数量大大超过了会读写的,因而接受了无知就是犯罪的原因这一推断。他们不会想到要去问一问,是否同样作出的其他统计结果会不会得出相似明确的结论说,犯罪的发生是由于淋浴少,或是缺少干净的亚蔴布衣服,或是不良的通风条件,或是由于缺少一个单独的睡房而引起。去任何一个牢房确认一下有多少犯人有早晨沐浴的习惯,你将发现犯罪和肮脏的皮肤有着着习惯性的联系。数一数那些拥有两套衣服的人,就会有一组数字的对比告诉你,只有少数犯人能有衣服可换。再问一问他们是否住在大街或是闹市区的庭院里,你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的温文尔雅的犯罪都来自于偏僻角落。因此,狂热地鼓吹完全禁戒或提高卫生状况的人,也会为他的论点找到同样有力的统计数据的支持。假如没有接受有关无知和犯罪的因果关系这一胡乱推断,你就会像上面列出的诸多理由那样想,犯罪是否也同样可以归因于其他的理由,你就会看到它真的和比较低级的生活模式有关,它通常来自于本性的低劣;就会看到,无知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相伴物而已,和其他各种相伴物一样都是犯罪的原因之一。

但是这一明显的批评意见以及它隐含的相反结论,不只是遭到了忽视而已,它看上去软弱无力,不能影响那一已控制了人们的信念。只有失望才能影响这一信念。到达一定高度的一个波动的观念,不能被任何证据或论据所改变,而是不得不将它本身投入事物的缓慢进程中,之后才会有对它的反应,否则将无法理解。人们不小心让空谈理论的政客反复劝说从而接受了对于教育疗效的信心,竟会不顾日常经历中直接的反证的存在,并一直如此。难道每一位母亲和家庭教师,不是都担忧永远地坚持正确谴责错误并不够吗?难道不是一直有人如此抱怨,对于许多人的天性而言,理智的劝说也好,解释也好,明白地昭示其后果也好,都很少起作用吗?起作用的是或多或少的情绪天性;当他们过去失败过现在开始成功时,原因在于感觉的变化而不在理解力的差别上。难道我们不是同样地从每一个主妇那儿听说仆人很少会听从主人的责难吗?他们无视自己那显而易见的愚蠢,继续任性地沿用老习惯。他们的行为不是通过解释和说理能够改变的,只有害怕惩罚或是体验到了惩罚才会有所忌惮——也就是在他们身上唤起类似的情感。从这种家庭中的例子转向外部世界,到处不都是类似的反驳例子吗?难道不是欺骗性的破产教育了我们?类似的情形还有泡沫公司的获利者,劣质产品的制造者,假商标的使用者,缺斤短两的零售商,制造出经不起风浪的船只的船主,以及那些在保险公司里行骗的人,那些在赛马中有欺骗行为的人,还有数量庞大的赌徒,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或者看一个更极端的邪恶例子——在我们记忆中,那些用投毒的方法实行谋杀的人,不是有大部分都是受过教育吗?——他们占所有受过教育阶层的比例,与整个杀人犯人数占整个人口的比例是一样大。

相信知识文化有着被事实所断然否认的道德教化作用,这是先验的荒谬。认为白纸上的一团符号就代表了一定的字词,理应得到更高的尊敬,这是多么富于想象力的联系!获得会写字这一才能,就能使人加强行善的意识吗?试问有关乘法表的知识以及快速的加减乘除,又是如何促进人们增强同情心、克制住侵害同伴的倾向的?精确的拼写和分析句子的能力,是怎样使人们的正义之心更强大的呢?或者,为什么地理知识的积累就会引起人们对真理的更大关注呢?这些原因和这样的结果之间的毫无关联,几乎就像锻炼手指和增强腿部肌肉之间的联系一样,风马牛不相及。如果一个学拉丁语的人希望去给人讲授几何学知识,或是一个练习绘画的人想去富有表现力地演奏一首奏鸣曲,人们会认为这无异于发疯;然而,那些想通过智力训练来获得更好的情感能力的人,和他一样地毫无理性。

对教科书和读物的依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种迷信现象。甚至作为获取智力和文化的工具的书本,也被高估了其价值。第二手知识非但不被认为比第一手知识价值要低,而且,只有在第一手知识缺乏时才去获取第二手的,反而被认为要有价值得多。从书本上获得的东西通常被认为是属于教育的过程,而如果通过观察生活和自然而获得的,则不被认为是一种教育了。阅读实际上是通过代理物来看事物——是间接地从他人的才能而不是自己的才能中学习;有一种流行的偏见是间接的学习比直接的更可取,而且居然篡夺了教化之名!当被告知野蛮人把写字看成一种魔术时,我们报以微笑;听说一个黑人偷吃了随信带去的水果后,把信藏在石头下以免它会告发他这一故事,我们就会嘲笑,为他们对文字的迷信程度。但当今有关印刷出来的信息的观念却暴露了一种类似的谬见:一种富有魔力的功效被归因于通过人为的手段所获得的思想,而不是自然获得的见识。这一对知识文化产生有害影响的谬见,通过使假设读书和学校教育能起到道德教化的作用,在道德文化上产生了更坏的影响。

应该说,要减少犯罪、提高人们的行为素质,不是通过知识文化的教育而是通过道德教育达到的。毫无疑问,许多推行教育计划的人相信知识在一般意义上的道德教化作用,必须承认,也有一些人认为光有一般知识还不够,必须教给一些正确的行为规则。然而,已经有理由证明这样的期待也是虚幻不实的,它建立在这样的假设之上,即思想上接受了道德准则就会在行动上遵守它。还有许多现成的理由证明这一假设是不对的。我将不会引用中国的情况来作一反例,中国人都曾接受过有关儒家的价值观的教育,但在行为上却未能提供相应的典范。我也不会将美国的教训夸大,那里的学校教育为整个一代人制定了正确行为的准则,然而在它的政治生活中却有许多社会事件表明,对这些准则的遵守远远不是完善的。如果只是从我们自己的社会中,过去和现在的事情里,我也能找到足够的例子来反对这些乐观的期待。这么多世纪以来,我们的宗教机构除了给年老的和年轻的极力宣讲正确的准则,又做了些什么?我们所有的一万个教堂除了通过告戒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来执行好的行为礼仪以外,它们又达到了什么目的?——而且全国人民都在世世代代地被迫听着这些东西。不顺从国教的小礼拜堂,除了作为给所有人从小就灌输戒恶向善的场所以外,还能用来干什么呢?现在终于有人看到光做这一些不够,我们还得做点别的了——如果,尽管有永不停歇的解释,公开指责和劝戒,社会仍然被恶行所威胁,那为什么又在所有这些坚持失败之后,依然相信继续坚持就会成功?注意这些建议以及其中隐含的信念。由于牧师的教导没有起到我们想要的效果,现在就要尝试让学校教师来充当这一角色。既然在讲坛上宣读《圣经》,伴随着壮观庄严的建筑,彩绘的玻璃窗,坟墓以及所谓的“微弱的宗教之光”,这一切已被证明还不够,就让我们试试在四面光光的墙壁之下,仅仅挂着地图和几幅动物绘画作品的教室里来朗读《圣经》吧。在赞美诗和风琴的节奏中,身穿白衣的牧师所说的命令和禁令也得不到听众的服从,那就看看在学童们机械地向衣服被磨薄了的助理教员读诵这些时会不会得到遵守,混合着一片读书的嗡嗡声以及屋顶上石板瓦哗啦啦作响的声音。只要这些建议仍然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认为道德准则可以没有情感的介入也能被人真正地接受,只要多重复几次就可以做到,如果是这样,则这些建议希望不大。因为这两种想法既与心理分析的结果不一致,也与日常生活经验相违背。当然,向知识分子宣讲道德,如果能同时适当地激发起他们的情绪,则效果会好得多,就像宗教服务机构所做的那样。相反地,再也没有比把道德观念和那些挤在一起的小孩子们无聊而粗俗地唱诵那些教条联系起来,更能破坏它感人的风格的了。很肯定的是,经常听说而很少去思考的道德教条,在不断的重复中把它仅有的很小的一点影响也丢掉了。从私立学校中我们看到了什么?——那些每天早晨都听一遍指令的孩子们,从此对彼此就仁慈起来了吗?大学又给我们提供了什么例子呢?——不断地去唱诗班的大学生们,就比一般的年轻人表现更好吗?在教堂镇里又能看到什么?——那里是否真有一种比其他镇所没有的高尚气氛,或者我们还不如从这一普遍的说法“离教堂更近”推出一个相反的印象来?牧师的儿子们又给我们树立了一个什么榜样呢?——是否坚持行善使他们明显地优于我们,或者我们只听到私下里有人说他们其实远不是这么一回事。再举一个例子,宗教报纸又表现如何呢?——对这些作者来说很熟悉的基督教准则,在他们的文章中很好地体现出来了吗?还是他们从未在与对手的交往中表现出宽大的心怀,现在也仍然如此〔2〕?我们从来不曾发现,不断地重复那些正确的规则就会使人们去注意它,相反却发现,越重复得多,人们对它的注意和关心越少〔3〕。

这种流行的设想的确是既被分析所推翻也与事实不符。现在我们已经看到了行为与感觉之间的关联;自然就会有如下推断:只有频繁地将感觉传递到行为中去,这一行为的倾向才会得到加强。就像经常以一定的次序来重复两个想法,结果应付以那一顺序形成一个连续的想法;就像肌肉的运动,首先很难把一个动作和另一个动作协调起来,通过练习之后就会变得轻而易举,最后完全自动化了。因此不断地用情感激励来产生一种行为,就能让这一行为相对容易地发生。一种道德习惯的形成不只是通过动作,通常是由与相关的感觉所引起的,而不是由每天所重复的道德准则,也不是通过周围的例子,除非知道自己也会遭遇这种情形。尽管如此,心理科学清楚地教导的这一真理,与我们熟悉的说法也一致,却被当代狂热的教育分子们所完全忽略了。

相关的真理也被忽视;这一忽视带来了更具灾难性的后果。在手段不能带来如期的利益时,我们对这些手段会导致的危害毫无知觉。经常发生这种情形,那些沉浸于利用政府行动来追逐某一好处的人,根本看不到这对公民天性所产生的不利反应。本来公民的天性就已经受到了几个世纪以前所建立的那些措施所产生的相似反应的折磨,而今还要进一步用同样的反应来加剧这一危害。

英国人被抱怨为浪费的民族。他们很少有人会留出一笔钱来以待将来工作不景气时之需;通常是薪水越高,生活越奢侈或是喝酒越无度。他们忽略了使之成为在其中工作的公司股东的机会;那些为自己的福利待遇而担忧的人绝望地发现,在他们手头有钱的时候,他们为养家糊口所做的太少了。这一不顾将来只图眼前享受的倾向被认为是典型的英国人特点;而且将英国人和他们在欧洲大陆的邻居进行一番比较,就会惊讶地发现对比是如此强烈。浪费被称为这一民族的无法解释的特征——没人注意与它相比较的其他民族和它在血缘上相近这一事实。挪威人节约且极端谨慎,丹麦人也很节俭;在笛福评论他本国人的奢侈作风时说到,荷兰人仅凭英国人刚够维持生活的那些钱就能致富。现代德国人也是如此。美国人对德国人的抱怨都是说,德国人工作勤奋生活俭朴,德国商人的成功以及对德国侍者的偏爱,把美国人从他们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挤走了。从这里我们得知,在日耳曼种族的其他分支中,并不缺乏这种自制的品格。我们也不能把这一特殊性格归因于存在于我们当中有诺曼底人血统的那一部分人:因为住在法国的诺曼底人的后代既勤奋又节省。那么,为什么英国人就应该奢侈浪费呢?如果从他们遥远的血统中去寻找解释是行不通的;但如果从他们的社会环境出发,我们就会得到充分的说明。英国人许多年以来一直受到浪费的熏陶,通过使他们免受挥霍的惩罚,他们已经养成了这一习惯。粗心的人不断地向小心谨慎的人显示他们也能做得一样好,甚至更好,小心谨慎这一品质受到了打击。不仅如此,表现小心的人有时还受到惩罚。辛勤工作的人不断地发现自己必须去帮助养活他们周围那些懒散的家伙;他们的物品被以扣押财物令之名而夺走,且美其名为拿去喂养贫民,最终发现他们以及自己的子女也降至了贫民的生活水平〔4〕。那些品行端正的妇女自己养活着自己,没有任何外来的鼓励或帮助,而品行不端的妇女却可以为她们非法生的小孩从行政区那儿领一笔钱。这种事情甚至发展到了这一地步,那些有好几个非法生小孩的妇女,从政府给的费用中每周为每个小孩支取一笔钱,居然还被男人选作妻子因为他们看中了这一笔钱!那些诚实而独立的人,直到他们赚了钱才结婚,一代一代地靠自己来努力负担整个家庭,还肩负着额外的负担,不能够为子孙创造令人满意的生活条件。而那些懒散的放荡的家伙,尤其是那些用谎言和卑躬屈膝来迷惑当权者的人,却受到经济上的资助去养育出具有和他们一样特点的后代来,即缺少那些良好的公民素质所需要的智力特征。就这样,多个世纪以来我们培养出一代又一代的浪费者,压制了节俭而有远见的人的繁殖之后,居然不举起手来欢呼国民们的卤莽性格!如果人们积二十代之久一直偏爱于饲养那些性格顽劣的马匹和毫不精明的狗,然后又奇怪为什么他们的马总是那么凶猛而危险,狗也一点都不伶俐的话,我们就会说他们采取的培养方针荒谬至极,他们因此而奇怪也是同样地荒谬可笑。但是当问题涉及到培养人而不是低等动物时,居然没有人发现其中的荒谬之处来。

现在,比忽视由许多世纪以来道德败坏的影响所带给人的危害更严重的事情发生了。我们在故意进一步深化这些坏的影响。我们尽可能地延缓工业生活的文明化训练,这一训练是为着在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达到养活自我的目的,而现在我们却在另一方向上延缓这一文明的训练。世世代代以来我们尽力地降低责任感,规避着忽略责任所带来的危害,而今更把这一点进一步发扬,使父母们免于按自然之理所应担负的其他责任。以制止卤莽的行为和兴办婚事时的铺张浪费,以及鼓励履行义务这样的方式,我们正在散布这一观念,即父母们不用去为孩子们适应生活而操心,那是国家应做的事情。这一不可思议的理论被到处心照不宣地传播着,认为单个公民没有必要为培养他的小孩而负责任,许多同样的公民联合成一个社会后,整个社会中任意的一个人将为其他人的小孩的培养负起责任来!作为一个父亲,单个个体A并没有义务去照顾他后代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但是作为一个公民,他却有义务为在思想上培养B、C、D以及其他人的后代而努力;那些人也同样地将把他们直接的父母义务放在一边,先来担负起照顾别人的孩子的义务!根据现在的情形,有人估计,父母在支付子女的学校教育费用时,将只有六分之一的费用是用国税、地方税以及自愿捐赠的形式完成的,用以给一般的小孩;从交的现金来说,一般他们需要负担的小孩的费用,将是他们自己的小孩所花的费用的六倍!如果退回四十年来看,我们可以观察到公共权利相对私人权利的增长,从而推断出不久私人权利将会被完全吞没掉。相关的理论已是如此确定和有把握,仿佛它就是一个毫无问题的真理了,说罪犯的存在是“社会的失败”。人们很快将会看到,由于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是成为良好的公民的前提条件(因为非此公民将不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从而避免不良的行为),社会也应为孩子们正常的吃饭穿衣负责:事实上,在地方上的教育委员会的讨论中,已经有人偶尔承认说,在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一个逻辑上无懈可击的可以把它们分离开来的东西。就这样,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精彩的结论,并且到处都可以找到心照不宣的认同,人们在他们感到愿意的时候就结婚,然后让其他人来承担后果!

这就是被认为有助于提升人们的行为的方针。由于可以免受浪费的不良后果的影响,人们已经变得奢侈浪费了,现在却要通过进一步的免除他们所受的不良影响来使他们变得节约起来,而不是通过惩罚他们的浪费来达到这一目的。社会安排减少了对自制的需要,所以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降低了,还有其他的社会安排将会更加降低这一需要;人们却希望能够在此种情形下增强自制力。这种期待与整个事情的现状根本不相符合。包括人类在内的每一种生命是以完全相反的法则前进的。从所有比人类低级的动物身上可以看到,养育后代这一行为提供了对才能的最高训练。因为父母身上充满着对后代爱的本能,源源不断地将能量引出来,最大程度地锻炼着智力。人们经常评论低等动物在照顾后代时所表现出来的自我牺牲和精明;每一个人都可以看到父性和母性产生了一种心智上的提升作用,这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容易产生的。人类的情形也是如此,可在日常生活中得到证明。经常注意到的是,那些性格随随便便的人当有了孩子要抚养后,变得稳定起来;虚荣心强而不动脑筋的女孩子,成为母亲后,开始表现出深沉的情感,也显得比以往能干多了。在父母亲身上都有一种在无私、勤劳和远见上的日常的训练。这一层父母身分在每时每刻地强化着延缓即时享受和自我满足的心理习惯,为后代的利益着想,加强了他们乐于利他的倾向。因此才有不断地将个人的要求服从于同伴们的要求,任何其他力量都不能保证这样有效的服从。于是,通过父母亲的责任感的增强而非降低,自我控制作用才被加强,卤莽才得以被克服。尽管如此,现在的人们所热衷于追逐的,却是那一不可避免地会降低父母亲责任感的方针。让孩子们更普遍地从社会和学校中学习阅读、语法和地理知识,而不是让他们各自的父母担负起他们应负的责任,这样做削弱了父母亲的情感作用这一重要原则。表面上的智能化的获得,是以深深地植根于内心的士气的消弥为代价的。

我想,很少会有人故意宣称知识重要而性格相对地不那么重要。每个人都可以观察到,对他和其他人而言,那个尽管不会读书识字但却勤奋、冷静而诚实的劳动者,比那些受过教育却撕毁合同,酗酒度日且不顾家庭的劳动者要有价值得多。在与上层人士相比较时,没有人怀疑那些挥霍浪费的人或是赌徒,无论他受过多么好的教育训练,在社会上比那些没能完成经过批准的课程,但却由于在所从事的工作上表现良好而成功的人要差,这些人从不会把自己的孩子置于贫穷的境地而让亲戚们来照顾。也就是说,从具体的方面来看,好的性格比拥有很多的知识在社会福利上要更重要。但是并没有一个明显的结论。没有人问过,用人工的手段来传播知识将会对性格产生何等影响。在立法者所要考虑的目的中,除了培养塑造性格以外,其他的都不重要;但性格的塑造是一个完全没有得到承认的目标。

愿大家都能看到,国家的将来依赖于它的内部单元的天性;而这一天性不可避免地在适应于它所在其中的环境时被改变;由这些环境所要求的那些情感将会得到加强,而那些降低对环境的需求的情感则会减少。人们一定会看到,更好的行为举止是可以实现的,但不是通过坚持良好行为的训戒,更不是只用知识文化可以达到的,而是通过对高级情感的日常训练以及对低级情感的压抑而达到的,而这又来自于让人们服从于正常有序的社会生活的要求——让他们为违背这些要求而承受必不可少的惩罚,同时也获得遵守要求而带来的利益。只有这样做,才是我们所要的国民教育。(https://www.daowen.com)

社会学结论需要心理学调查作引导,还可再举一个例子加以说明——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例子,但却和时代的需求息息相关,我指的是两性的性别心理比较。女性和男性一样是社会中的单元;由天性所致倾向于给社会带来某种结构和行动的特征。于是就有这样一个问题——男性和女性的心理天性是一样的吗?——这是一个对社会学家来说很重要的问题。如果一样,女性在社会上的影响的提高将不太可能显著地影响社会类型。如果不一样,女性影响的提高就将不可避免地对社会类型产生某些改变。

说男女心理相似,就像说他们身体相似一样是不真实的。男女有着生理上的差异,这是与他们在维持种族的过程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相关的,同样,男女也一定有着心理上的不同,来与他们在培养和保护后代中承担着各自不同的角色相适应。假设伴随着他们在承担父母亲义务时所进行的活动的不同,却没有心理才能上的区别,就等于说在整个自然界中,不存在与特殊功能相适应的特殊能力〔5〕。

在男女两性的心理上也存在着两种差别,就如同生理上一样,这两者都是由同一基本的需求决定的——适应于父性和母性的义务。第一种差别来自于女性比男性在个体的发展上通常结束得早这一现象;这是由于要保存重要的生命力以维持生育时的消耗,而必须这样。而在男性那里,个体的发展一直继续到自我维持的生理消耗与营养的供应几乎平衡时为止,在女性身上,当这种营养还有可观的剩余未被消耗时个体的发展就停止了;否则就不可能生育后代。于是就有了这样一个事实,女孩比男孩成熟得早。因此,身体上的主要不同在于:男性体型区别于女性的在于各部分相对地粗大,以从事外部活动并需要生理上的消耗——比如四肢以及担负着供给四肢活动养料重负的内脏器官。有这样一个生理上的事实,在女性一生中,尤其是在养育孩子的年龄阶段,她们比男的呼出的碳酸相对于她们的体重来说要少一些,表明能量的进化不仅绝对地变少了,也相对减少了。这一必需的终止甚早的个体进化,表现在神经肌肉系统发展相当缓慢上,结果用以活动的四肢以及使四肢活动的大脑发展得都不大,这对女性的心理有两个影响。心理上的表现就多少缺一点一般的力量或者规模;除此以外,在智力和情感这两种才能上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这两种才能都是人类进化的最新产物——一是抽象思维的能力,一是最抽象的情感,即正义感——这是一种超越个人情感之外、超越针对个人的喜恶之外调节行为的情感〔6〕。

这种量化的心理差异,通过对最新最复杂的才能产生显著影响后,偶然也会变成质量上的。在男人和女人对待彼此以及对待他们的孩子的关系上,存在着质的心理差别。尽管父母的本能从最基本的性质出发是一种对无助者的爱,这在两性间都是普遍存在的;但有着明显的不同。对婴儿的无助感最易作出反应的特殊形式在女性身上比男性更明显,这一点是无可质疑的。在男性身上,此种本能习惯上并不是由非常无助的人而引起的,而是对所有依赖他人相对弱小者都有一种更广泛的联系。伴随着这种女性的特殊本能,无疑有一些对待婴儿的特殊才能——一种直觉的适应力和行为的适当的调整。不可否认,与身体上的专化相联的还有一种心理上的专化;此种心理专化尽管起初是和后代的养育相关,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一般的行为。

男女心理之间现在的质的差别,来自于他们之间强弱互判的共同联系。如果我们追溯人类性格的起源,考虑到人类在早期的蛮荒时期和后来的文明时期所经历的生存环境,就会看到,性别中弱的一方在与强的一方打交道时已经自然地获得了一定的心智特征。在野蛮部落里为生存而斗争的过程中,存活下来的部落,其中的男人不仅勇猛有力,而且富有攻击性,不受良心节制,有强烈的利己主义。战胜的民族是后来的文明民族的起源,其中的男人野蛮的性格特征很明显,其中的女人为和这些残忍的男人打交道,不得不通过获得天性的适应和调节来成功地生存下去。那么,在力量上无力保存自我的女人,是如何通过其他方式来保存自我的呢?有几个心智上的特点有助于她们做到这一点。第一个就是取悦于人的能力和伴随而来的喜欢表示认同和赞许的特征。很明显,在其他情况相等的时候,在所有仰赖于男人生活的女人中,那些最善于取悦别人的人最有可能生存下去并留下后代。这一点(注意,同一方面的占优势的特质的世代相传),在连续几代上发生影响,倾向于建立作为女性特质的一种特殊的被赞许的温柔关怀,和为达到这一点而来的行事方式。同样,无情的野蛮人的妻子必须在隐藏感情上有着突出的能力。那些对加诸于她们身上的虐待表露出反抗的女子,比那些隐瞒起敌意和反抗的女子,生存和留下后代的可能性要小一些。于是通过选择性的遗传,与此需要相称的这一特征就产生了。在某些情况下,劝说的艺术使妇女能够保护她们自己,也就是保护了她们的后代,而在缺少此种才能的情况下,她们消失得早,留下的后代也很少。另外一种可能被培养并建立的能力是——迅速分辨周围的人一闪即逝的感情的能力。在那种野蛮时代里,一位妇女可以从她残暴的丈夫的一个动作、语气或者表情马上察觉出他身上那正在酝酿的情绪,从而比那些在理解情感的自然语言方面不那么熟练的女人更能逃脱遇到的危险。于是,从对这一能力的不断运用中以及最具有此种能力的人的存活下来这一事实,我们可以推断它已被确立为一种女性的才能。通常这一女性才能,通过外部的迹象来猜测心理状态,结果只导致直觉的形成而没有可以指出的理由;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它也伴随着一种心理分析的技能,就产生了一种读解别人心理状态的极端突出的能力。有关这一能力,我们有一个迄今为止女性无法匹敌的鲜明的例子,男性中即使有也只有很少几个能够超过。当然,这并不是说,这种心智的特殊化,是女性为在和男性打交道时防卫自己而发展出来的,是女性所特有的。男性在和其他男的打交道时也发展出了这一技能来作为防卫的手段。但区别在于,在彼此交往时,男人们只在某些方面依赖于这些手段,而女人在和男人的交往中几乎全是依靠这些技能——既在家庭以内也在家庭以外使用着它们。由于这一性别上的部分限制遗传,大自然中有数不清的这样的例子,这些特征逐渐地变得在女性身上比在男性身上更明显〔7〕。

从两性关系上为适应种族的利益而产生了另外一个显著的女性心理特征。我指的是男性身上的每一种力的显示在决定女性的依恋情感时所产生的影响。只要想一下如果女性偏爱于依附那些较弱的男性会产生什么结果,就不难看清楚这一特征的必然产生。如果较弱的男性总是留下后代而较强的却没有,就会产生种族的持续的退化。因此很清楚,这样的事情就发生了(至少,自从抢婚制和买婚制被终止后女性在婚姻的选择上有了较多的自主权以来,有这种情形),在品味喜好各异的妇女中,那些被男性身心上的力量所吸引,嫁给有能力保护她们以及孩子们的男子的女孩子则受不到有效的保护,成年以后也不太能够保存自我。这一不可避免地产生的对权力和力量的羡慕,很能解释那一有时被认为是很奇怪的事实,即女人总是不断地依恋着那些对她们不好的男人,但那种残忍和兽性却和力量联系在一起,而很少去依恋那些善待她们但却不那么强大的男子。伴随着对这种力量的羡慕,就有一种对一般的广泛意义上的权力的钦羡,这在女性身上比在男性身上要明显得多,体现在神学和政治上。由于沉思超验的力量或能力而产生的敬畏情绪是构成宗教感的一种因素,这在女性身上表现最强烈,很多方面可以证明这一点。从阅读中我们得知在希腊人中,妇女们的宗教情绪是比男的更容易兴奋。拉瑟福德·阿尔科克爵士说,日本人中,“在庙里参加宗教仪式的民众中几乎全是妇女和儿童;男的很少,且通常是低等阶层的”。在到印度教主神“世界主宰”庙去的朝圣者队伍里,据说“其中至少有六分之五,通常是十分之九的人是女性”。我们还听说锡克教徒中,女的信仰的神比男的信仰的要多。不同民族和不同时代都为我们提供了足够多的相似的事实,其中有我们所熟悉的罗马天主教国家,我们国家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这样,这一事实并非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是由于女性所受的教育引起的,而是有着天然的性格上的更深的原因。同样,这一原因也可以用来解释女性对政府的和社会的权威象征所感到的更深的尊敬。

因此这样一个先验的推断,即男女分别的父母功能意味着两性之间的心理差别的存在,就像存在着生理上的差别一样,是可以证明的;同样也可以证明这一类似的推断:由于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使得第二级差别成为必要。那些在此种情况下可以预期的男女之间心理的不相似,也确实是我们所发现的不相似。但它们绝不是在程度上已经固定了的,情形恰恰相反。正如我们所看见的,一些心理特征是由于原始社会里女性的天性要适应男性而决定的,因此可以推断,文明的发展使男人的天性适应于更高的社会需求,男女之间的特性也会作相应的重新调整,趋向于在各方面减少他们之间的差异。特别可以指出的是那些在野蛮时代女性为防卫男性而发展出来的心理特征,将会消失。很有可能的是,尽管各种力量对女性而言仍然是有吸引力的,但是女性对体力的崇拜以及由此而来的心理特质将会减低,而那些有助于社会影响的特质会变得更有吸引力。人们可以进一步期待,在不能过度地利用体格这一局限范围内,实行的对女性的高一级的文化教育(这里所说的高级文化教育,并不仅仅是反映学习语言以及现在正流行的可恨的填鸭式教学体系),将在其他方面减少男女的差别。逐渐就会出现在有机世界到处都可以看到的这一结果,自我保存的力量与种族保存的力量成反比,这将需要个体的发展不再那么早就终止,同时由于过早的终止个体发展而产生的那些男女间的心理差别也会减少。

承认这是将来可能会产生的变化之后,我们同时还得牢记这些将女性区分出来的智力和情感特征,把它们作为社会现象因素来注意——这些因素比我们通常所设想的更重要。从上述的顺序来考虑这些因素,我们可以发现,首先,女性对于无助者的爱,在她的母性本能中表现得比男性的更特殊,不可避免地影响着她所有的思想和感情;这在她身上和一种未完全发展的抽象的正义情感联合在一起,使她更容易对需要同情的事物作出反应,而不是对需要公正的事物。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已经看到了我们的社会政策是多么地忽视个人的努力所应获得的那些权利,只要这一忽视不会给他们带来明显的苦难;但是当个人遭受的苦难足以激起怜悯时,他们就能得到援助,通常如果是她们自己引起的苦难,得到的援助就和别人引起苦难时一样多——甚至更多。这一男性趋向于以有害的程度运用的社会政策,女性运用得更多。母性的本能乐于除了获得奖赏之外还能产生益处;并且偏向于对那些寻求帮助的显露出软弱的人感兴趣(假定没有激起敌意的话),因此就将这重视慷慨、轻视正义的偏爱运用于社会实践,比男的运用得更多。另一个有着同样的普遍方向的倾向,来自于女性的智力喜欢思考具体的和最近的事物而不是抽象的遥远的事物。女性的典型才能在于迅速而清晰地处理那些有关个人的、特殊的以及目前的事物;而不太能掌握一般的客观的事物。对当下发生的简单而直接的影响的生动想象,常阻碍了她去设想更复杂的间接的后果。父母亲对待孩子的不同的行为方式足以显示这种差别。母亲主要考虑对小孩行为的现在的影响,较小去考虑在他们性格上的长远影响;而父亲经常压抑着同情心的推动,着眼于最终的利益。这种评价影响的方式的不同,既影响着他们在家庭事情上的判断,也影响着在社会事务上的判断,使得女性常常在没有考虑到长远的公共害处时,去追逐即时的公共利益而犯下比男性更多的错误。再者,女性身上还有一种对力量和权威的显著的敬畏,动摇着她们在所有制度上的思想和感情。这倾向于增强政府的力量,无论是政治的还是基督教会的。在女性身上,对于那些以壮大的面貌呈现出来的事物的信仰尤其强烈,理由如上所述。她们绝少去怀疑、批评或质问已经确立起来的事物。因此在公共事务上她们的影响就在于维持统治机构,而不是抗拒这些机构的扩张:相反,在追逐近在眼前的利益时,她们的影响推动着这种扩张,因为看得见的具体的好处使她们不再去思考多种约束的遥远的危害。女性比男性更尊重权力,因而不那么重视自由——这里的自由不是指名义上的,而是那种每个人不受其他人阻碍地生活的能力之中的真实自由,只要他自己不去妨碍其他人。

作为社会现象因素,这些女性的心理特征必须永远牢记。女性在任何时候都在决定社会安排中起作用,现代社会里起的作用更大。她们的影响有直接的和间接的之分。直接的方面,她们在作为政治政府和基督教会政府补充的礼仪性政府里占有很大的成分,并且是其他这两种政府的支持者,尤其是基督教政府,女性的直接帮助是不容忽视的。在间接的方面,她们改变着男性的情感和看法——首先 在教育上,母亲的思想和情感影响着男孩子的思想和情感,然后在家庭交往和社会交往中,女性的情感也在有意无意地影响着男性的公共行为。提高女性在决定社会安排和行动上的份额,这是否可取,我们将留下这个问题不讨论。在此我只想指出来,在为研究社会学所作的心理学准备过程中,我们必须包括两性的性别心理比较;以便一旦有变化,我们就会知道如何去做。

要同意这一章里提出的总的命题,并不是要求同意在解释这一总的命题时展开的特殊命题。那些加紧搞教育的人,如此地确信他们知道什么才是好的教育,以一种实质上是教皇统治制度的精神,希望强迫孩子们学完他们现在的学校课程,并惩罚那些不愿意的父母们,这样的人是不会根据听来的建议来改变他们的观点的。这种思想教育体系使父母们习惯于让公众对孩子的思想负责,我不指望这种体系对拒绝考虑道德天性受到的影响的那些人会有任何明显的影响。我还认为,许多那些愿意从根本上改变女性的政治地位的人,不会受到上面提出的性别心理比较的影响。但是,就算没有人接受这些解释性的结论,人们也会接受这一总的结论,即心理学事实构成社会学事实的基础,因此社会学家必须去寻求心理事实。因为,智力训练是否改变人的情绪,国民性格是否渐次地与社会环境相适应,男性和女性的心理是否相似,所有这些显然都是心理学上的问题。不管答案是“是”与“否”,都隐含着一个心理学结论。因此,任何对这些问题有信念并想要为之作出法律规定的表述的人,就是在把心理学信仰作为社会学信仰的基础,就无法否认,只有当一个是真实的时候,另一个才是真实的。承认这一点也就是承认没有心理科学上的准备,就没有社会科学。否则的话,他就必须断定,大多数人所习惯的对精神所作的随意而粗心的观察,将比仔细地收集和检查并系统地概括过的观察结果更适合作为行动指南。

事实上,任何一个对这一件事深思细察的人必定会看到,没有对由人们的个体行为所激起的思想感情事先作一番理性的解析,要想对人们的联合行为作出理性的解析,这近乎荒谬。除了从个人的动机里所产生的行为,或是除了从许多个体联合起来的相似动机所产生的,或者,除了从一些有着共同利益的人和另一些有着另外的共同利益的人之间的斗争中所产生的行为以外,社会上还有什么呢?产生改变的力量总是情感,个别的或是合并的,由智力来引导实现其目的。若没有作为因素的公民的思想和情感,就不可能找到解释社会现象的方法。那么,在缺乏对这些思想和情感的真实描述的情况下,又怎么能有对社会行为的真实描述呢?显然那些忽视作为社会学准备的心理学的人,只有在证明以下情况时才能够为其立场辩护:首先要证明的是,当其他各种现象都需要特别研究的时候,精神现象,无论是多么地复杂和变化多样,却不需要任何特殊研究就可以理解;其次要证明,无秩序地获得的有关人类天性的知识,在加入一些精心寻找来并仔细地组织起来的知识后,却相应地变得模糊难解,令人迷惑起来。

〔1〕“法律统计数字”,于1873年5月由“联合法律协会”副主席、林奈学会会员弗雷德瑞克.H.詹森先生在统计学会前宣读。

〔2〕频繁地重述基督教信条无助于发展基督教信仰,最近有许多例子可说明这个真理,其中有两个似乎值得记住。
第一个例子是我从1873年5月14日的《教会先驱》上引述

〔3〕为了说明单纯的说教对行为的作用有多么小,让我补充一个我观察到的、引人注意的事实。大约十二年前,有一套系列出版物开始发行。这套出版物对大多数人来说严肃、没有趣味性,必然限于在教育水平高的人中发行。刊物每发行四期,订阅者就要交一小笔钱。刊物每隔一段时间就发出通知,要求交一笔订阅费。正如所预料的,一些人很快就注意到通知,一些人有点迟缓,还有一些人根本没注意。经常有新的通知提醒拖欠者,而许多拖欠者拖欠了两笔订阅费。但收到出版者通告该情况的信件之后,一些拖欠者纠正了仅仅因为遗忘来的:“J.斯图尔特·米尔先生刚死去。假如他没有因为内在的自我意识及过分自信而在文学界成为臭名昭著、自命不凡的人,那么他本会成为出色的英语作家的。他的死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损失,因为他公然而又和蔼地不信仰宗教,是极危险的人。那些同意他的‘思想家’去同样的地方越早,对教会和国家都越好。”
第二个例子来自美国,反映了类似在英国的情感表现。一位朋友允许我发表了他最近收到的一封信(来自一个工作了二十八年的神职人员):
美利坚合众国 1873年3月10日
J.廷德尔——你在许多著作中侮辱了美国人的宗教,对此应如何“以德报怨”以使你惭愧呢?美国人对你格外关照。你总是挥舞着弱小的手臂无礼地对待上帝及基督!你试图剥夺人类从生活中得到的惟一安慰,试图剥夺人类对死亡的惟一希望(参见“科学的片断”,等等),你没有提供替代之物,只不过你有关分子和原子的“干巴巴的知识”。我们会为此而赞扬你吗?才不会呢?
你不恨他们,噢,上帝,还要恨你吗?
我们这片土地上每起自杀事件(天天都有),都是你、达尔文、斯宾塞、赫胥黎这样的人所宣扬的残忍学说间接造成的。坟墓已为你们挖好?
你们现在大笑,但将遭受不幸,会悲痛、悔恨。
我继续怀着最轻蔑的态度  A.F.F而犯的错误,但还有一些人继续不交费却还收到刊物。拖欠了三笔订阅费之后,他们又收到出版者的来信,信中要求他们注意这些情况,于是一些人交上了应交的费用,但还有人继续对此置之不理。最后,他们从出版者那得到通知:他们未交费,因此名字将被删除;而那些继续无动于衷的人最终被排除于名单之外。十年过后,有人对最初的名单作了简编,以确定拖欠者与总人数之比及拖欠者人数与各自阶层人数之比。那些这样最后拒绝为自己年复一年收到的刊物而付钱的人,构成比例如下:
身分未知的订阅者          27%
内科医生              29%
神职人员(大部分属英国国教会)   31%
现世主义者             32%
新闻记者              82%
我们注意到,新闻记者中的高比例也许是因为他们习惯于接受免费书刊。但我们首先应注意到这个令人惊讶的事实: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中有近三分之一这样不理会那个合理的要求。而且,将小分类的部分进行比较之后,我们发现,有一个阶层无法用任何称呼来识别,因此我们必须设想,该阶层包括受教育水平高、而不是最高的那些人,而这一阶层占拖欠者的比例最小。就这一证据而言,人智力修养越高,就越不自觉。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神职人员与现世主义者表现几乎一样,并没有出现所预料的、重述道德规戒带来的有益效果。因此,无论是粗略地、还是具体地研究,这一证据与文中给出的证据一样,完全不符合这个观点:发展智力可培养高尚情操。通常的比较方法不是将普通女子与普通男子相比,也不是将出色的女子与出色的男子相比,而是将出色的女子与普通男子相比。这就如同让个头很高的女子与普通男子站在一起来判断男女相对身高一样,人们会得到几乎同样的错误印象。
男女特性的种种表现。由于双方现在维护的准则而严重扭曲了。在我们的掠夺性制度下,感情有相应的得体标准。人们认为男子不适于表露感情,但女子表露时却认为那是值得赞美的。因此,在一种情况下表现受到抑制,而在另一种情况下,表现却夸大了,这导致判断错误。
由于性的情感起作用,男女之间的行为有所改变。就男女一般特性中的某些特性而言,惟一可靠的证据是:在无个人喜好时,男子对男子、女子对女子的行为。
在比较男女的智力时,人们没有正确区分接受能力和创造能力。这两种能力几乎是不相称的。一个人创造能力很弱或者完全没有创造能力,但可能(实际上经常)具有很强的接受能力。
但是,在进行这些比较时常犯的最大错误在于忽视了正常脑力的限度。在特殊的刺激作用下,男女都能表现出通常只有另一性才能显示出的能力;但我们不应认为这样产生的特殊情况是正确的衡量的标准。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在特殊的刺激作用下,男子的乳腺会分泌奶。记载中有许多男子有女性型乳房的例子。在饥荒中,丧母的婴儿就这样获救了。这种分泌奶的能力在得到运用时,必定会削弱男子的力量,而我们并不认为这种能力是男子的特性。同样,经过对智力特殊的训练,女子可以比大多数男子有更先进的创造。但是,如果这种创造力使女子减少履行母性职责,那么我们就不应把这一能力看作是女性真正具备的。只有与生育、抚养适当数目子女能共存的那种思维能力才是符合通常女性特点的。显然,假如社会上女性普遍具有的一种思维能力会导致社会消失,那么在将女性特点当作社会因素来考虑时就应排除那种能力。

〔4〕即使在济贫法修改之后,良好行为继续受到这种处罚。前面提到的、我故去的叔叔写的有关济贫法的短文中有这样的例子——那些例子是他当神职人员及济贫会委员时亲眼目睹的。

〔5〕通常对男女思维作的比较有许多缺陷,其中主要的是:

〔6〕当然,大家应认识到,在这个及后面的说法中,指的是同一社会、相同年龄的男女。假如把较先进民族的女子与较落后民族的男子相比较,那么那个说法就不正确了。

〔7〕这组推论的准确性取决于是否出现此处假设的性遗传特征的部分局限性,因此,也许我应提供出现这种情况的证据,说明:与父或母同性的子女得到父或母畸形及疾病遗传的可能性远远大于与父或母不同性的子女。我可举出大量性差别的例子,例如鸟类的羽毛、昆虫的颜色,尤其是某些鳞翅目昆虫中,雌性具有奇妙的两态性和多态性形象。这些例子都必定说明(对于那些接受进化学说的人来说),特征主要传递给同性的后代。不过,如果我举例说明人类中一些民族具有、而另一些并不具有的性差别,那么这也就足以说明问题,因为这与我们所讨论的更相关。在一些民族中,男子有胡须,而在其他民族中却不是这样,这可充分证明这种部分局限性。而在一些黑人民族当中,尤其在霍屯督人中,女子形态奇异,这一奇异性根本无法使其他民族的女性与男性相区分,这也许是更有力的证据。阿加西使大家注意到这个情况:南美印第安人中男女差别比黑人及高等民族中男女差别小。这使我们注意到,在欧洲和东方民族中,男女身体及智力差别的方式和程度不一样,而是略有差异——假如没有性遗传特征的部分局限,那么就无法解释这一情况。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