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教会的君主国
它们完全自己统治自己……统治它们既不需要幸运也不需要virtù……“因为它们是依靠宗教上的古老的制度维持的”……那些君主拥有臣民,却并不统治他们!!马基雅维利的讽刺。“既然它们是依靠人类智力所不能达到的高级理性所统治的,我就不再谈论它们了;因为它们是由上帝所树立与维护的,议论它们,就是僭妄的冒失鬼的行为”(322[23])。这种奇怪的措辞只能当作是马基雅维利对罗马教会的政治活动的一种刻毒谴责来理解。教会虽然没有能力统一意大利,却从不缺乏力量阻挡别人去统一它。“教会,从来没有强大到能控制整个意大利,也从不允许别的力量去占领它,一直是这个地区不能统一于一位领袖之手的原因[24]……”(《论李维》第一卷,第十二章,第416页)[25]。因为“这个地区无法真正地获得统一并繁荣起来,除非它完全服从于一个独一无二的政府,无论它是君主政体,还是共和政体。法兰西和西班牙就是这样的。无论是采取君主政体,还是共和政体,如果意大利的政府没有完全按这种方式去组织,我们只能将其归因于教会”(同上,第416页)[26]。
是否可以说,对现存君主国诸形式的这种分析完全证实了我从一开始就赋予的那些意义呢?换言之,这些质料确实处于真空状态,这种对现存各种形式的罗列就其自身来说是完全中性的,马基雅维利,预支了笛卡尔的最后一条法则,进行全面枚举[27],其意义就在于清理出一个同质的、空的、无论什么都没有优先权的纯粹可能的空间?或者说,甚至在这个可能的纯空间的中心,是否不存在一点阴影区域,或其他更明亮的区域,可以被看作具有某些优先权;或在空隙中展现出某些确定的迹象?
在这一方面,有三点似乎值得关注。
(a)第一,有一些国家的类型,对于它们没有什么可指望的。那是一些古老的世袭国家,它们沦落为一种习惯,一种自然的存在,沦落到历史的沉睡状态。其次,是那些教会的君主国,它们在某种方式上,是由那种高于政治的东西所建立的(通过上帝的作用而得到维护……),以至于它们超出了政治,超出了政治层面。最后,是那些通过纯粹的卑鄙行为而征服、建立的国家,它们也一样处于政治之外,因为它们是历史的怪胎。因为君主的做法在那里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暴戾,它是私人的而完全不是政治的,并不是用于真正的政治目的。
(b)第二,那些新国家相反得到极大关注,这些国家由那些因幸运或virtù而得到政治提升的人所建立,或者由那些响应某个社会阶级的召唤而获得权力的人所建立。在这两种情况(因幸运-virtù而建立的国家,或因一个社会阶级的干预而建立的国家)中,这些国家揭示出[……][28]君主与人民之间的一致才是它们获得力量并持久的真正“基础”。
(c)第三,共和国的缺席。在《君主论》的开头,马基雅维利就自我辩解:“我想撇开共和国不予讨论……”(290[29]),其借口是他已经在《论李维》中论述过了。但他认为民族国家的降临不可能从共和国起步。有一个很好的论据,那就是共和国在意大利只以一种堕落的形式而存在。而一个堕落的共和国(参考《论李维》第一卷,第十八章,第431页)没有未来,除非“人们把政府推向君主国家而不是推向人民国家”[30]。
所以,事实上在这个底色上,那些排他的、优先的,或者即便不是排他的,也是有细微指示性的东西,被描绘了出来。这一切都由讨论混合国的那一章支配着,那一章描绘了新国家即将来临的未来:为了创制民族国家,征服与兼并其他区域。
[1]在打字稿中,这个部分被标明为第二,但在它之前并没有第一。在学生的听课笔记中也没有这两部分中任何一章的标识。我们对这份讲义的整个章节编号进行了调整。
[2]希腊文,意为“地点”。
[3]参见马基雅维利,《君主论》,前引,第4页。译文有修改。
[4]同上,第5页。译文有修改。
[5]阿尔都塞对译文作了细微的修改。(同上,第7-8页。译文有修改。)
[6]同上,第15-16页。
[7]意大利文,原意为“中午”,转指“意大利南方”。
[8]原文如此,缺后括号。
[9]阿尔都塞对译文作了细微的修改。
[10]参见马基雅维利,《君主论》,前引,第23页。译文有修改。
[11]这句话的结尾是手写补充的。
[12]参见马基雅维利,《君主论》,前引,第23页。译文有修改。
[13]同上,第22页。译文有修改。
[14]参见《马基雅维利全集》之《君主论·李维史论》,薛军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第324页。译文有修改。
[15]“优点”原文“mérite”,也有“功劳”“成就”的意思。
[16]“humeurs”一词在医学中指“体液”,后来被用来指人的“性格”“性情”“脾气”和“情绪”等。
[17]参见马基雅维利,《君主论》,前引,第45页。译文有修改。
[18]同上,第45页。译文有修改。
[19]同上,第45页。译文有修改。(https://www.daowen.com)
[20]同上,第45页。译文有修改。
[21]阿尔都塞对译文作了细微的修改。
[22]参见马基雅维利,《君主论》,前引,第47页。译文有修改。
[23]同上,第54页。译文有修改。
[24]阿尔都塞对译文作了细微的修改。
[25]参见《君主论·李维史论》,前引,第187页。译文有修改。
[26]同上,第187页。译文有修改。
[27]参见笛卡尔,《谈谈方法》,王太庆译,前引,第17页:“最后一条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量全面地考察,尽量普遍地复查,做到确信毫无遗漏。”
[28]打字稿中,这里面有一个“在”字。
[29]参见马基雅维利,《君主论》,前引,第4页。
[30]参见《君主论·李维史论》,前引,第206页。译文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