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DQP框架颁授副学士学位的尝试

二、借鉴DQP框架颁授副学士学位的尝试

尽管我国1980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1981年5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只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的学术标准,至今还没有设置副学士学位,但是,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一些地方和学校都在尝试自己颁授副学士。《中国教育报》2008年3月11日转载了《楚天都市报》3月10日的一篇文章,该文章题目是《政协委员彭志敏:建议授予高职毕业生专门学位》。2014年6月,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为2014届毕业生试点颁授“工士学位”,为将来构建“工士—学士—硕士—博士”四级学位体系做准备。不过,后来这次尝试以官方出来表态“这只是学校自己行为,并不代表国家已设立该学位”而草草收场。据报道,厦门华夏职业学院早在2010年就开始试行颁授“专业副学士荣誉”并一直坚持到至今。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自2014年引进美国学历学位框架,并借鉴DQP副学士标准,赋予学分、开发课程、建立本土化标准,经过4年多的试点,于2019年6月给787名优秀毕业生首次颁授“副学士荣誉”称号。

虽然副学士还没有被纳入国家学位序列,但作为学校层面的尝试,颁授副学士荣誉称号还是值得探索的一条路径。以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其具体做法如下。

(一)制定标准成立组织

1.研究和制定标准。

由学院教务处牵头,与高职研究所一起组织开展调研,并按照DQP副学士标准,进行本土化改造,制定适应本校实际情况的“副学士荣誉称号授予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评定机构、颁授范围、颁授条件、颁授流程和争议解决机制等要点。

2.学术委员会审定。

召开学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副学士荣誉称号授予实施办法”,进行修订,报校长办公室审定,公布发文。

3.成立评定委员会。

根据评定标准和要求,组建副学士荣誉称号评定委员会。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修订、解释学院副学士荣誉称号授予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审定授予副学士荣誉称号的学生名单;撤销因违反规定而授予的副学士荣誉称号;研究和处理授予副学士荣誉称号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等。副学士荣誉称号评定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秘书1人,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委员会成员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教师、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副学士荣誉称号评定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校长出任,副主席由主管教学和学务的两名副校长出任。秘书处设在教务处。

(二)授予副学士荣誉称号的条件

1.凡高职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副学士荣誉称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国家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生在学习年限内修完了“专业规范”规定的全部课程,获得所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并符合学校所规定的其他毕业条件要求(含博雅教育证书、专业技能考证等要求);

(3)学生学习本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包括全部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等于或超过3.5分(具体按照《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计算)。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副学士荣誉称号。

(1)有违反本办法1.(1)条的具体行为,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

(2)受到校规校纪“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https://www.daowen.com)

(3)在校期间受过党、团组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者;

(5)本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包括全部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未达到3.5分及以上。

3.学分绩点达到3.2分及以上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授予副学士荣誉称号。

(1)毕业时“专升本”考取本科的;通过自学考试(或其他形式)完成全部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

(2)参加教育厅组织(或同等级别)的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或创新创业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成绩的(团体获奖的以前三名为准);

(3)获得学校学生科研立项并结题(前三名);

(4)获得省级以上学生项目立项(前三名);

(5)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国家发明专利(前三名);

(6)获得专业领域顶级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的(副学士荣誉称号评定委员会对此有解释权)。

(三)授予副学士荣誉称号的程序

1.由学生提出申请。

2.各有关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所列各条件,对每位申请学生逐项审核学习成绩、毕业要求的相关证书、竞赛荣誉和有关材料,提出审核意见,经教务处汇总后提出授予副学士荣誉称号的学生名单,报学院副学士荣誉称号评定委员会审批。

3.副学士荣誉称号评定委员会通过审查上报名单,确定授予副学士荣誉称号的学生名单。

4.学校根据学校副学士荣誉称号评定委员会确定的名单,在学生毕业典礼上颁发副学士荣誉证书。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在2015年开始全校试行DQP框架成果导向的学分制,2017年经上级批准,学校试行按学分收费,2018年10月正式颁布《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副学士荣誉称号授予实施办法(试行)》,并向全体学生宣布。2019届6006名毕业生中,经评定有787名学生获得副学士荣誉称号,占毕业生总数的13.1%。副学士荣誉的首次颁授在学生中产生很大反响,激发了学生积极向上的学习热情。在试行的基础上,学校未来还可以根据DQP副学士预期学习成果条款,对获得副学士荣誉的学生进行考核、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