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类国家标准制定的背景依据

一、体育学类国家标准制定的背景依据

近年来,随着大众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高等教育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作为重点工程,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再次明确,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2010年国家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2011年7月1日,教育部财政部发布《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2012年3月16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强调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鼓励行业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制定并实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该意见突出了国家对素质教育的重视,要求将学生的知识、品德、技术、技能的培养紧密结合起来,落实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要求。可见,我国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理念更加注重将大众化教育的外延式发展转为内涵式发展,将传统的知识本位转变为人本主义和能力本位的教育理念。

2013年7月,教育部开始加快深入推进本科教育综合改革的步伐,将改革重点放在人才培养的质量上,全面启动92个本科专业的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并积极鼓励推动行业部门依据国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评价标准(行标),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的制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国标》)的制定,将成为体育学类本科专业准入,专业建设和专业质量评估为一体“三合一标准”。这对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体育学类本科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行业部门制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评价标准(行标),建立高校内部自身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校标),完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多样化发展等方面均具有重要作用。体育学类国家标准于2014年分别在上海、郑州等地召开了多次征求意见会,并于同年9月制定形成了高等学校体育学类的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018年1月30日教育部正式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涵盖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全部92个本科专业类、587个专业,涉及全国高校5.6万多个专业点,这是我国发布的第一个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