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体育教育专业认证指标体系的现实条件

一、构建体育教育专业认证指标体系的现实条件

(一)高等教育多样化下的分类评估改革背景

高等教育不是一个单一层面的概念,需要根据其系统内外部环境的各种变化,以及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来确定。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将高等教育系统分成性质不同且相互联系的类型和层次,则能更好地提高高等教育系统的整体优势,促进多样化发展,满足不同社会需求。早在1998年举办的世界第一届高等教育会议上就提出了高等教育具有多样化特征。随着高等教育从大众化向普及化不断发展,高等教育多样化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多样化是大众高等教育的根本特征,各级各类的高等教育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培养目标、教学模式、课程体系等,只有根据它们各自的独特性来使用不同的质量标准,才能保证质量保障活动的客观性和有效性。高等教育多样化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①办学定位的多样化;②办学模式的多样化;③评价体系的多样化;④资源筹集的多元化[1]。其中,评价体系的多样化的主要特点就是改变以往单一的高等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实行分类评估,充分尊重不同院校、不同专业的个性化选择。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活动都强调学校的特点和个性,强调根据院校的不同目标来评估其绩效,避免用同一个标准来衡量所有高校。我国现行教育评估中普遍存在标准化、规范化和机械化的管理程式,将学校所有的问题转化为数字分析,像是一个没有思想的木头人,缺少了灵魂的支撑,最终不利于高等教育的发展。被评高校一味向统一指标看齐,从而置学校差异、特色于不顾,其直接后果是导致高校定位偏差,抑制高校个性发展,这是高等教育评估遭受质疑的另一重要原因。设置出来的指标体系过于统一和强硬,缺少弹性发展,由此带来的影响是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院校被定格到了一种固定化的指标体系里,导致了“达标主义”思想盛行,学校的教学活动、专业追求转变为标准化的遵从操作。而且标准化、数量化、常模化的指标体系与政府所倡导的特色化、多样化、灵活性、适应性的发展理念形成了悖论。

有研究人员提出,“应当以多元化的质量观为指导,制定分层分类的质量评价标准;以发展性的质量观为指导,凸显高校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以特色化发展的质量观为指导,在指标体系中凸显学校的办学特色”[2]。因此,我们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定量标准、定性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体现高等学校的多样性和个性,“特别要加强自然状态下开展分级、分层、分类的评估”[3]

因此,实现高等教育的分类评估,有必要建立合理的高校分类与定位标准,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主体机制,使分类评估标准与科学发展相结合,保证高校分类评估的稳步实施。在此背景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等相关文件,均强调了“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的指导思想。在管办评分离的基本原则指导下,2012年教育部出台本科教学评估“五位一体”评估制度,正式将自我评估、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和国际评估结合起来。其中,高等教育专业认证作为质量保障的重要手段,对完善专业教育质量标准、规范专业准入质量标准、凸显专业特色、实现分类评估、满足专业的社会需求等方面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全面推进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高等学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推动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98号)有关规定,2015年11月,教育部评估中心主任吴岩在全面开展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计划在未来3~5年在人文社科理学、农学等各学科中,全方位开展本科教育专业认证。2017年5月,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立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制度,不断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教育部高等教学评估中心正式启动“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和认证办法”课题研制,全面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但是研制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主要限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和中学教育,难以完全凸显体育教育的专业特点。因此,构建我国体育教育专业认证指标体系、制定完善的质量标准、开展体育教育专业认证已迫在眉睫。

(三)《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时颁布

国家从2010年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开始,便强调要大力提升人才的基础水平,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强调“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2012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更是将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的首要任务,意见要求“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鼓励行业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评价标准。高校根据实际制订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政策文件中高频出现“质量标准”的建设问题,表明了我国对质量工程的重视程度,意味着我国已正式迈入了高等教育发展的质量时代。2013年7月,教育部力推的关于提高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启动我国92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其主要宗旨就是对本科教育进行深入的综合性改革,激发高校的办学活动热情,推进管办评分离、简政放权工作开展。其主要目的是改进本科教学评估标准中过于统一、缺少特色的现象,通过各专业标准的研制从而推动省、行业部门(协会)、高校联合制定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实现规范专业准入、建设和评价,引导高校推进深度改革,最终实现本科教育质量的整体全面提升。

体育学类本科专业作为92个本科专业之一,其标准的研制工作也于2014年展开,经过四轮研讨和修改,最终的正式标准也将于近期发布。作为我国体育学科类迄今为止第一个有针对性的国家标准,其研究的对象涉及体育学科门类下的七大专业。但该标准主要对投入性指标诸如“教学设施”“办学经费”“课程设置”“师资队伍”进行统一要求,缺少对该学科各专业的分类学习成果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标准的实践使用效能。研制质量标准,具体来说就是解决“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么培养人”的问题。由于需要解决这些问题,所以标准所对应的目标类型略有区别。体育学类的质量标准,主要规定了同一层次或同一类型,即体育学类的高等体育本科教育培养学生的规格要求,而涉及专业层面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则需要在专业领域内对专门人才做具体要求。

因此,体育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正式颁布,也为各专业制定行标和校标提供了依据和动力。各专业积极研制本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充分发挥不同院校、不同专业的特色发展能力,以实现本科教育综合改革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