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恩格斯 彈 药

弗·恩格斯 彈 药

彈药——使用火器所必需的彈头、装药和点火具,幷且这个术語通常是指这三者已可使用的成品。例如,枪械的彈药是子彈和火帽(当然,燧发枪或針发枪是不用火帽的);野炮的彈药是实心彈、爆炸彈、霰彈、榴霰彈、装药、信管、导火索和点火具等以及火箭連所使用的火箭。在要塞里和在圍攻时,火药一般存放于桶中,需要时将它制成装药;圍攻时所需的各种混合火药也同样处理;空心彈也是就地装塡的。作战軍队的彈药数量根据情况而定。步兵一般随身携带60发子彈,有时多一些;随軍車辆也为每个兵士載运同样数量的子彈;其余的儲备子彈存放在后面的車队(相距一两天的路程)。在野战炮兵里,炮兵連的每門火炮总是有150—200发炮彈,一部分装在火炮前車的彈药箱里,另一部分装在彈药車里;另外,在軍团的彈药儲备中每門火炮通常还有200发炮彈,其他的炮彈則存放在軍队。在大多数文明国家的軍队中一般都这样,当然,这只是在战局开始的时候多經过数月作战,彈药的儲备一般就消耗殆尽了,有时在儿次会战失利后就完全沒有了,而彈药的补充往往是困难而緩慢的。

弗·恩格斯写于1857年9月17日左右

載于“美国新百科全书”1858年版第1卷

原文是英文

俄文譯自“美国新百科全书”

俄譯文第一次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