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马克思 英国的政治64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卡·马克思 英国的政治 64

在议会关于回奏书65的辩论中,最引人注意的问题是:第三次对华战争66、对法商约67和意大利形势的复杂化。应当看到,中国问题不仅是一个国际问题,而且是一个极端重要的宪法问题。帕麦斯顿勋爵独断下令进行的第二次对华战争66,先是导致下院对他的内阁投不信任票,接着是他强行解散下院;而新的下院虽然是由他一手包办选举出来的,但从来没有人要求撤销上一届所通过的判决。直到此时此刻,帕麦斯顿勋爵的第二次对华战争,还受着一个议会裁决案的谴责。然而事情还不止于此。

1859年9月16日,英国接到在白河被击退68的报告。帕麦斯顿勋爵不是召开议会,而是致书路易·波拿巴,同这个独裁者商谈派一支新的英法远征军去打中国。如格雷勋爵所说,

“3个月来,英国的港口和军械库一片忙碌之声,进行着各种准备,以便向中国运送大炮、军需品、炮艇,以及在海军之外加派不下1万人的陆军。”[1]

一方面由于同法国达成的协议,另一方面由于事先不通知议会而花费的大笔开支,这两件事已经把国家不折不扣地卷入一次新的战争,而议会召开时,却被无礼地要求“感谢女王[2]陛下把已经发生的事情和为远征中国而正在进行的准备通知了他们”。这与路易-拿破仑本人对他自己的立法团69说话的方式,或者皇帝亚历山大[3]对他的参议院说话的方式,有什么不同呢?

1857年在下院关于回奏书的辩论中,现任财政大臣格莱斯顿先生谈到波斯战争70时曾经愤慨地大声疾呼:

“我不怕反对,我要说,不事先通过议会就开战的做法,是同我国的惯例完全抵触的,这种做法危及宪法,为了使这样危险的事完全不可能重演,绝对需要下院加以干涉。”[4]

帕麦斯顿勋爵不仅重演了一回“这样危及宪法”的事;他这一次不仅是在伪善的格莱斯顿先生的赞同下重演的,而且,好像是想试试内阁不负责任的做法有多大威力似的,他利用议会的权利对付国王,利用国王的君权对付议会,利用二者的特权对付人民,居然肆无忌惮地在同样的活动范围内重演这种危险的事。他的一次对华战争还在受着议会的谴责,他就置议会于不顾又进行另一次对华战争。然而在两院中却还有一个惟一鼓足勇气反对内阁这种越权行为的人。说也奇怪,这惟一的一位并不是立法机构里的民主派,而是贵族派。此人就是格雷勋爵。他对答复女王演词的回奏书提出了修正案,说没有听取议会两院的意见就发动远征是不应该的。

执政党的发言人和女王陛下反对派的领袖对待格雷勋爵修正案的方式,都清楚地说明英国代议机关正在迅速走向什么样的政治危机。格雷勋爵承认,形式上国王享有宣战的特权,但是,既然大臣们事先不经议会批准不得在任何事情上花费一分钱,所以在没有事先通知议会、没有提请议会为支付这些可能的花费做好准备以前,国王的责任代表们决不允许发动军事远征,这就是宪法的法律与惯例。因此,只要国民的参政机关认为适当,它在一开始就可以制止大臣们所策划的任何不正当或不明智的战争。为了说明过去是怎样严格遵守这些规章的,勋爵阁下举了几个例子:1790年,当几艘英国船在美国的西北海岸遭西班牙人劫持时,皮特曾向两院下达国王咨文[5],要求两院通过一项拨款,以备支付可能的花费。另一次,在1826年12月,当西班牙的斐迪南七世为了援助唐·米格尔而打算入侵葡萄牙,唐·佩德罗的女儿向英国求援时,坎宁下达了同样的咨文[6],把问题的性质和可能需要的费用通知议会。71最后,格雷勋爵清楚地暗示,政府胆大妄为,不经议会同意而向全国征了税,因为已经造成的大笔支出,必定已设法偿付,如果没有挪用完全留作他用的拨款,那是偿付不了的。

格雷勋爵到底从内阁方面得到了什么样的回答呢?曾经带头否认帕麦斯顿第二次对华战争的合法性的纽卡斯尔公爵的回答是:第一,“近年来树立了非常良好的惯例,即对回奏书决不提出任何修正案,除非有某种重大的政党目的要争取实现”。因此,格雷勋爵既然不是出于派别性的动机,也不是想要把大臣们赶走以便自己挤进来,那么,纽卡斯尔公爵至死也想不通,他破坏这个“近年来非常良好的惯例”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竟然荒唐到以为人家会为了重大的政党目的以外的什么别的事情而争斗起来吗?第二,皮特和坎宁如此热心遵守的宪法惯例被帕麦斯顿勋爵一而再、再而三地违反,难道不是众所周知的事吗?这位高贵的子爵不是曾经自作主张,于1831年在葡萄牙72、1850年在希腊73,以及像纽卡斯尔公爵还可能补充的,在波斯70、阿富汗74和其他许多国家进行过战争吗?怎么,议会既然30年来一直让帕麦斯顿勋爵僭越宣战、媾和和征税的大权,那它为什么要突然一下子打破自己长期俯首听命的传统呢?宪法可能在格雷勋爵一边,但时效75无疑是在帕麦斯顿勋爵一边。既然以前他从未因这类“明智的”革新而受过惩罚,那么,时至今日为什么一定要责问这位高贵的子爵呢?事实上,格雷勋爵企图打破帕麦斯顿勋爵随意处理自己财产——英国的军队和钱财——的时效特权,而纽卡斯尔公爵没有指控格雷勋爵造反,似乎已经够宽容大度的了。

纽卡斯尔公爵竭力要证明远征白河的合法性,他采取的方式也同样别出心裁。根据1843年的英中条约34,英国享有天朝给予最惠国的一切权利。而俄国在最近与中国签订的条约中规定了白河的航行权。76因此,按照1843年的条约,英国也享有这样的航行权。纽卡斯尔公爵说,这一点他是能够坚持的,“不需要什么有力的专门论证”[7]。可是他未必能够!一方面,这里有一个颇为尴尬的情况,即俄国的条约是在白河惨败以后才批准,从而才开始实际存在的。这自然不过是一种不值一提的倒逆论法。另一方面,大家都知道,在战争状态中,一切现行条约都暂停生效。如果英国人在远征白河时同中国人是处于战争状态,那么不言而喻,他们既不能援用1843年的条约,也不能援用其他任何条约。如果他们不是处于战争状态,那就是帕麦斯顿内阁不经议会批准擅自发动了新的战争。为了回避这种两难局面的后一难题,可怜的纽卡斯尔断定,自从炮击广州77以来,最近两年当中,“英国从来没有同中国处于和平状态”。因此,政府只是继续进行敌对行动,而不是重新开始敌对行动,因此,纽卡斯尔也就可以不用专门的论证而援用只是在和平时期才有效的条约。而内阁首相帕麦斯顿勋爵为了使这种奇怪的辩术更加精彩,与此同时在下院断言,整个这一时期,英国“从来没有同中国处于战争状态”[8]。两国现在也是这样。自然,发生过炮击广州、白河惨败以及英法远征等事件,但是没有发生过战争,因为从来没有宣战,因为直到现在中国皇帝[9]还允许在上海照常做生意。帕麦斯顿在对中国人的关系上把战争的所有国际法准则破坏无遗。正是这个事实,却被他用做理由,为自己在对英国议会的关系上不遵守宪法准则的行为辩护,而他在上院的代表格兰维尔伯爵则轻蔑地宣称:“关于中国问题”,“政府征求议会的意见”是“一个纯粹形式上的问题”。政府征求议会的意见竟然是一个纯粹形式上的问题!那么,英国的议会和法国的立法团还有什么区别呢?在法国,至少是一个被当作民族英雄继承者的人明目张胆地取国家而代之,同时公开承担这一僭越行动的全部风险。而在英国,则是所谓的内阁中一个二等发言人,一个腐朽衰颓的官迷,一个无名的废物,这些人利用议会的低能,靠着一家平庸报刊蛊惑人心的胡言乱语,一声不响地,毫无风险地,悄悄地窃取了不对任何人负责的权力。如果一方面拿一位苏拉掀起的骚动78,另一方面拿股份银行经理、慈善会秘书或教区委员会执事的招摇撞骗惟利是图的手段来比较一下,你就会了解法国皇帝的僭越行动和英国内阁的僭越行动有什么区别了!

德比勋爵充分认识到保持内阁的无能与不负责任对两派都同样有利,他自然“不能同意高贵的伯爵〈格雷〉对政府的失职所作的严厉指责”。他不能完全同意格雷勋爵所表示的不满,即“政府本该召开议会,征询它对中国问题的意见”,而“如果格雷勋爵坚持要求把修正案提付表决”,那他“决不投赞成票”。[10](https://www.daowen.com)

结果,修正案没有提付表决,而两院关于对华战争的全部辩论,也就消失在两派对光荣地使英军葬身污泥的舰队司令贺布的一片奇怪的颂扬声中了。

图示

[1]亨·乔·格雷《1860年1月24日在上院的演说》,载于1860年1月25日《泰晤士报》第23525号。

[2]维多利亚女王。

[3]俄国皇帝亚历山大二世。

[4]转引自格雷勋爵《1860年1月24日在上院的演说》,载于1860年1月25日《泰晤士报》第23525号。

[5]乔治三世《关于西班牙人在努特卡海湾夺取船只的电文。1790年5月5日》,载于《截至1803年止的英国议会史》1816年伦敦版第28卷。

[6]乔治四世《关于葡萄牙的电文。1826年12月11日》,载于《汉萨德的议会辩论录》1827年伦敦版第16卷。

[7]亨·纽卡斯尔《1860年1月24日在上院的演说》,载于1860年1月25日《泰晤士报》第23525号。

[8]亨·约·帕麦斯顿《1860年1月25日在下院的演说》,载于1860年1月26日《泰晤士报》第23526号。

[9]咸丰帝。

[10]爱·德比《1860年1月24日在上院的演说》,载于1860年1月25日《泰晤士报》第23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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