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状与色彩

形状与色彩

横向线和垂直线为特征的形状,都可能和正方形形状相似,包括十字形、长方形、希腊回纹饰以及由它们派生出来的形状。

正方形相当于红色,红色是个重要色彩。红色的重量和不透明性同正方形的静止和庄重的形状相一致。

在色彩表现理论一章里,我将试图论述色彩表现的潜在能力。然而,形状也有其自身的“伦理美学”,有其表现价值。

在一幅绘画作品里,形状和色彩的这些表现特性应是同时发生作用的,就是说,形状和色彩的表现力应该是相辅相成的。

正如红、黄、蓝是三种基本色彩那样,三种基本的形状一一正方形、三角形和圆形可以确定为具有突出表现价值的形状。

正方形的实质是同样长度的两条横向线和两条垂直线的交接,它象征物体、重力和严明的限度。埃及象形文字中表示“田地”的词就是一个正方形。在画正方形的直边和直角而且作为运动加以体会时,就会感到一种显著的紧张。凡是以三角形的本质就是三个交接的对角线。它的锐角产生一种好斗的和进取的效果。三角形同一切有对角线特点的形状相似,如长斜方形、不等边四边形、锯齿形以及由它们派生出来的形状。它是思想的象征,在色彩中,它的无重量的特点同明澈的黄色相称。

圆就是一个以不变的距离绕着平面上一个给定点而运动的轨迹。同正方形所产生的尖锐紧张的运动感相比,圆产生一种松弛平易的运动感。它是一种精神象征,在它自身之内完整地进行运动。古代的中国人就用圆形建造庙宇,而皇帝的宫殿则用四边形建造的。太阳的星象象征是一个中心有一点的圆形。

圆形包括一切具有弯曲的、轮环特点的形状,如椭圆形、卵形、波形、抛物线形以及由它们派生出来的形状。不断移动的圆形同色彩中的透明蓝色相一致。

概括地来说,正方形象征静止的事物;辐射状的三角形象征思想;圆形则代表永远运动的精神。如果我们寻求同间色相适应的形状,就会为橙色找到不等边四边形,为绿色找到球面三角形,为紫色找到椭圆形,见图123。

特定色彩同相应形状的对等关系包含着一种类似因素。当色彩和形状在表现中相一致时,它们的效果就是加色法。一幅主要由色彩决定其表现力的图画,应该从色彩着手发展形状;而一幅强调形状的图画,则应根据形状决定着色。立方主义画家对形状特别感兴趣,因而就相应减少了色彩数量。表现主义画家和未来主义画家把形状和色彩都用作表现手段;印象主义画家和塔希主义画家为了偏爱色彩,而使形状解体。

我们关于主观色彩的讨论,也适用于形状。一个人的素质都使自己具有一定的特性。笔迹学就是研究书法的主观形状同写字人个性之间的关系的一门学问。但是只有某些主观形状能在线状笔迹中表现出来。

中国书法家赞赏主观独创性的作品,但是如果一幅卷轴写得既有独创性而又和谐匀称,便最能受到高度评价。水墨画也是如此。梁楷和其他大师们则更进了一步。他们并不看重独创性和个人风格,他们寻求艺术的绝对性,并试图给予每个主题以普遍真实的形状表现。梁楷的作品在线条和调子上截然各异,以致不易看出出自同一画家的手笔。对一种更高的客观的逼真所抱有的兴趣在他的绘画中淹没了形状的主观性。

在欧洲的绘画中,马塞厄斯·格吕内瓦尔德也追求形状与色彩上的这种客观性。康拉德·维茨和埃尔·格列柯对待色彩多半是客观的,而对待形状则是主观的。德·拉图尔的作品在形状和色彩上都是主观的。凡·高的绘画在构图技巧和着色上也都是主观的。

绘画艺术富有客观范畴。这些范畴就在于空间指向、色块分布、形状和色域以及其色调和质感的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