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教育管理体制

七、中国的 教育 管理体制

(一)中国的教育管理体制

我国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坚持以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元化要求为目的,以把学校建成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为中心,以政府转变职能、有效地实行宏观调控为关键,以实行中央、地方两级管理为依托,逐步建立起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相适应的符合教育自身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管理体制。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逐步展开。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国家管理教育事业的组织机制。改革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提高教育宏观管理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管理体制,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二)原有教育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条块分割,自成体系,各自封闭办学

在过去,我国的教育管理体制呈现“条块分割、部门办学”的特点,这种分级分散管理体制的特点是将权力下放至各个层级,让各个部门和地方有更大的决策自主权。然而,这种管理模式在高等教育领域容易导致地方部门重复设置高等学校和专业,导致教育资源浪费。

高等学校和专业的设置由各个部门和地方自主决定,缺乏统一规划和协调,这样就容易造成专业重复、校际竞争等问题,浪费公共资源,而且这些决策很难得到整体规划,也缺乏统一执行标准。各个层级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不足,每个层级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大多数情况下没有意识到要与其他层级进行沟通和协调,从而导致各个层级之间难以展开有效的沟通和协同工作,出现资源浪费的情况。

2.管理无序

教育宏观管理是对整个教育系统进行整体规划和资源配置,而微观管理则是对具体学校、班级等进行细节管理。如果界限不明确,会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教育质量参差不齐、学校自主权不足、师生创新活力受限等问题。我国原有的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改革依然存在宏观管理过度干涉高等学校具体事务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形成的教育主管部门对所属高等学校进行直接行政管理的模式,不管是在地方分散管理体制下,还是在中央地方分级分散管理体制下,仍存在一定的延续。主管部门过度行使管理职权会使得高等学校管理过于行政化,注重行政手续和程序,而忽视教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这种情况下,学校领导层更注重管理层面的考核和表现,而忽略教育教学的本质和目标。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中央与地方在教育宏观管理方面的具体权限划分还需更加明确,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职责边界模糊,使得中央与地方在具体管理过程中难以明确各自的权限和责任,容易发生管理重合或缺失。中央在教育宏观管理层面进行整体的规划和指导,而地方则负责具体的实施与管理;教育宏观管理需要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满足教育发展的需求。然而,由于权限界限不清,中央和地方在规划与实践之间的衔接存在问题,导致规划无法完全有效贯彻落实;资源配置方面的划分不明确,影响了教育的整体发展,一些地区或学校资源过剩,而其他地区或学校资源匮乏。

3.专业设置较窄

过去单科性院校比重过大、数量过多,造成我国教育在结构和布局上严重不合理。在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集中力量主要按部门、按行业发展经济,与此相适应,中央部门创办的高等学校以及省级业务部门管理的高等学校多数是为本部门、本行业服务的单科性院校。

这些学校因为行业性较强,许多学校按产品,甚至按产品的零部件和工艺方法设置专业,或者本来通用性很强的专业戴上行业、部门的帽子,使专业面变窄,造成毕业生知识面较窄、适应性较差。这些历史因素依然对现在的教育管理体制存在一些影响。

4.缺乏生机和活力

我国目前还存在有些地方政府对学校管得过多、过细而服务却不到位的问题,导致一些学校自主权过小或学校仅为行业服务,不能快速主动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市场的变化,对办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因而缺乏生机和活力。

很显然,如果不改革原有的这种条块分割和“统”与“包”的体制,不解决由这种体制所造成的教育在结构、布局、质量、效益等方面所存在的诸多问题,我国教育就很难进一步健康发展,就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不能适应我国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就不可能完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历史重任。

(三)改革原有教育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第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改革教育管理体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中央政府部门管理经济和企业的职能已经发生政企分开的重大变化。为适应这种变化,改革原来“条块分割”的办学和管理体制,就成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调节作用,除极少数特殊的行业之外,经济发展不再主要由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以“条条”的形式规划和组织,人才培养就应改变主要由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和组织的做法。高等教育应按照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规划和组织,更多地面向地方培养人才,同时兼顾行业主管部门的需要。

第二,适应现代教育的发展规律。为避免造成教育的新一轮重复建设,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也是教育规律的客观要求。现代科学的发展越来越呈现出综合化的趋势,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渗透日益增多。经济、社会的发展也越来越需要更多的复合型人才。这就要求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不能过于单一。学校只有具有多种学科的氛围才有利于人才的成长和学科的发展,才能增强学校深入社会、为社会服务的能力。

因此,高等学校向多学科发展是符合教育规律的。只要有条件、发展到一定程度,单科性院校就要向多学科发展,这是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但是,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用何种方式实现高等学校向多学科或向综合的方向发展更好?是通过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解决,还是任由每一所高等学校自我膨胀、自我发展解决?答案只有一个,就是通过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来解决。这样做效益更好,质量更高,更有利于我国高等学校布局结构的合理调整。

如果都靠自我膨胀,外延发展,各校设立许多新的学科、专业,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势必造成教育的新一轮重复设置和重复建设。这不仅会打乱人才的科类、专业结构,而且是低效益的、有限的教育投入所达不到的。现在面临的局面是国内很多高等学校都在向多学科发展,这造成的重复建设、人才的浪费、教学质量滑坡是非常严重的。因此,抓紧进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十分必要的。

(四)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管理体制

1.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决策,实行“条块结合”的新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原来的“条块分割”的教育管理体制的弊端越来越突出。克服弊端的途径之一就是加强省级政府对教育的统筹决策权。其主要理由是:

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必须促进以开发优势资源为特点的区域经济的发展,因而需要相应地发展教育,以培养适应区域发展所需要的人才。

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央机构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使中央经济业务部门,特别是工业加工部门越来越难于在经费上支撑所属的高等学校。将其转由地方管理,或与地方共建、共管,是可供选择的改革模式。

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要面向社会办学,市场机制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的导向作用,因此,必须讲求办学效益。加强省级政府对设在本地区所有高等学校的统筹决策权,是避免低效益、低水平重复设置学校和专业,实现资源配置优化,消除单科性院校培养人才知识面过窄等弊端,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战略选择。

加强省级政府对教育的统筹决策权,是与教育地方化趋势相一致的。所谓教育地方化趋势,是指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普遍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教育办学和管理的权限逐步下移的趋势,即由中央—省—地方下移的趋势。

2.扩大高等学校依法办学自主权

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是简单地改变学校的隶属和投资关系,而是要把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权力、建立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机制上。过去,我国高等学校曾经历过几度“下放”与“上收”的反复,每次反复都使学校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只解决学校的领导关系问题,而学校对政府的依附关系依然如旧。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必须坚持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使学校真正建立起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活力和自我约束的机制。只有这样,学校才能在改变管理体制之后获得健康发展。

要提高高等学校“生产过程”的效率,就必须使高等学校对“生产过程”拥有自主决策权。但是,这种自主决策权又不同于企业。因为作为一种非营利组织,高等学校“生产”的最终目的是提高综合效益。这种综合效益不是用利润衡量,而是表现为学校能否满足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多方面需求。所以,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又是有限度的,需要国家加强宏观调控,使其能满足社会发展的全面需要。

3.加强社会参与,调动各方面办学和管理的积极性。

加强社会参与是我国教育发展和改革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办学主体的多元化。

在任何经济体制下,教育都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因此,办教育属于政府的职责之一,政府始终是办学的重要主体之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劳动力资源开发为核心的劳动力资源管理制度。教育是劳动力资源开发的根本手段。因此,办教育也属于企业的职责之一,企业也是重要的办学主体之一。

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必然加剧就业竞争,社会和经济发展也必然进一步带动个人向社会化方向发展。教育在促进个体社会化、满足人的自身发展方面所特有的功能,使它具备社会行为的属性。这些因素都促进社会力量(包括社会团体和公民等)成为办学主体之一。

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要通过制定政策法规,采取各种措施,充分调动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和公民等方面参与办学和管理的积极性,培育和建设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新的动力机制。

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仍是我国当前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必须使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与教育发展结合起来;必须把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与教育立法结合起来,走民主与法制的道路。教育体制改革必须和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相适应,以保证改革充满活力、顺利进行;必须和国家的宏观管理相结合,使我国教育方向明确、适应需要。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有利于高等学校培养高质量的人才,有利于发挥校长的作用,有利于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有利于高等学校提高科研水平,有利于高等学校积极为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