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实践中的环境哲学
当哲学走向荒野之时,也许它会完全失去其日常的功用。环境伦理学能对我们的社会政策与经济有什么启示吗?这门学科的理论是否能应用到实践中,对我们的决策产生影响?下面的文章中,有两篇将分别讨论环境伦理学在商业界与政府行为上可以如何运作,第三篇则对保护濒危物种的理由进行探究。这里,我们并非要为企业管理层、专业资源署职员或立法者所面对的决策问题提供细节性的解答,而是要找出一些连贯的、有足够实用性的指导原则,为决策提供一个方向。我们将试图通过一些可以称之为中观准则的原则,为政策的制定提供一种帮助。
人类的利益与人类对自然事物本身的完整性的关注是互补的,我们在这里提出的用于指导商业决策的若干准则,就是要在实践的层次上将二者结合起来,将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道德与精明、现在与未来、财政的与法律的考虑、个体与物种结合起来。这样,我们是努力在商业涉及自然的问题上从多个方面来探讨商业中的公正问题。政府的政策制定也同样复杂,而第二篇文章便将回到价值的问题上,首先分析价值的不同层次(经济层次、社会层次、个体层次、有机体层次,等等),然后以另一种方式再对人类与自然景观及动植物种的遭遇中会产生的各种价值作一个表述。第三篇文章将对人类与生态系中濒危物种的关系及人类对濒危物种的责任进行探讨。这些讨论针对的都是如何制定有关剩下的荒野地的政策这个问题。我们在这里也提供了一些实践性的准则,可以作为环境政策制定者的指导。(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