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债券发行市场需要监管竞争
资本市场监管主要有三大目的: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减少系统风险。[56]中国债券市场监管者之间的竞争能够很好地实现上述三个目标。
(一)监管竞争有利于剔除不必要的监管
私募发行或者说非公开发行是少数机构或有钱的个人的事情,他们对投资所需信息的获取能力与判断力远高于监管机构的制度设计,无须监管机构提供相应的保护。因此,对私募发行进行审核实属于监管负担,没有必要,但因中国监管机构的不成熟,几十年来中国的监管机构一直对私募发行进行审核。随着中国监管机构的成熟,他们也日益发现自己应有的定位、功能与职责,都逐步放弃对该等融资活动的监管。国家发改委审核企业债券发行,多关注于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落实,不存在私募发行豁免管辖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之间的监管竞争,也纷纷豁免私募发行债券的审核,这极大地促进了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发展。
(二)监管竞争有利于遏制官僚文化(https://www.daowen.com)
中国是机构官僚文化比较浓厚的国家,竞争能削弱这种官僚习气。如果将债券发行审核权集中于一家机构,监管竞争消失,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柜台市场之间的竞争自然也会消失,中国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将会大打折扣。因此,当下的中国债券市场不应全部集中统一监管,而是要分而治之,强化债券发行审核监管竞争,统一交易市场监管。谁的发行监管效率高,资金就会向谁监管的市场集中。中国债券市场的监管竞争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债券市场的大发展。
(三)监管竞争应仅存在于发行市场
债券市场监管竞争应仅存在于债券产品准入,即债券的发行市场。发行市场的监管竞争会大幅度提高监管机构的效率,增加监管透明度,让资金在中国债券市场集散,为企业继续发展筹集资金。哪里的发行市场透明度高、成本可预期、发行结果可预期,发行人与投资人就会向该市场集中。
扩充监管权力是每一个监管机构的本能,因此,监管竞争还有利于填补监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