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财政支持的优先通道和优先专题领域

三、欧盟财政支持的优先通道和优先专题领域

跨欧洲能源网络(Trans-European Networks for Energy,TEN-E)战略的重点是连接欧盟国家的能源基础设施。根据第347/2013号条例的规定,电力基础设施互联作为TEN-E战略的一部分,已确定了四个优先通道(priority corridor)和三个优先专题领域(priority thematic area)。由于PCI名单每两年更新一次,因此,继第1391/2013号条例之后,《关于修改欧洲联盟共同利益项目名单的条例》[Regulation(EU)No.2016/89][15]包含了经过修订后的最新的电力基础设施PCI名单。这四个优先通道包括:(1)北海海上电网(North Seas offshore grid,NSOG):北海、爱尔兰海、英吉利海峡、波罗的海及邻近海域综合海上电网发展及相关连接,将电力从可再生海洋能源运送到消费和储存中心,并增加交叉电力交换。(2)西欧的南北电力互连(NSI West Electricity):欧盟国家在这一地区与包括伊比利亚半岛在内的地中海地区的联系,特别是将可再生能源的电力整合起来,并加强内部电网基础设施,以促进市场整合。(3)中东欧和南欧的南北电力互连(NSI East Electricity):南北和东西方向的相互连接和内部线路,以完成欧盟内部能源市场并整合可再生能源。(4)波罗的海能源市场电力联网计划(BEMIP Electricity):波罗的海地区成员国之间的互连以及加强内部电网基础设施,结束波罗的海国家的能源隔离和促进市场一体化;包括致力于将可再生能源纳入该地区。三个优先专题领域包括:(1)智能电网的部署:增加部署智能电网来帮助整合可再生能源,让消费者更好地管理其能源消耗。(2)电力公路:电力公路的建设,允许电力跨越欧洲长距离输送的大型电网(如从北部和波罗的海的风力发电场到斯堪的那维亚和阿尔卑斯山的储存设施)。(3)跨境二氧化碳网络:为捕获二氧化碳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https://www.daowen.com)

所有PCIs都要在优先通道和优先专题领域范围内,同时PCIs还需要获得由基于这些优先通道和优先专题领域成立的区域集团(regional group)的批准。这种区域集团通常由相关成员国、监管当局、欧盟委员会、TSOs、ACER和ENTSO-E组成。这些集团将根据优先通道和优先专题领域的一般标准、跨境影响和前述第347/2013号条例第4条所规定的标准选出共同利益项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