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能源互联网与非国家行为体

三、亚洲能源互联网与非国家行为体

亚洲能源互联网的构建触及各国敏感的地缘政治问题,电力贸易和服务比一般商品和服务也具有更多的政治考量。非国家行为体在全球治理过程中地位的上升对以国家为主导的处理国际事务的传统模式形成冲击。[29]以欧亚国家电力公司、东北亚国家间电力部门合作专家组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为代表的诸多非国家行为体,正在不断推动全球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行为起到补充的作用,在亚洲能源互联网建设过程中非国家行为体的活动不容忽视。

(一)全球可持续电力伙伴关系

全球可持续电力伙伴关系(Global Sustainable Electricity Partnership,GSEP)是一个非盈利性、首席执行官领导的组织,由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俄罗斯电力公司(EuroSibEnergo)、意大利电力公司(Enel)、法国电力公司(Électricité de France)、东京电力公司(Tokyo Electric Power Company)等10家引领能源转型的世界级电力公司组成,它们产生大约全球1/3的电力。该组织旨在应对国际框架下的全球电力问题,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开展电力工程和人才培训来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30]1992年4月,组建GSEP的《詹姆斯湾联合声明》强调,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希望发展电力基础设施以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7个创始公司与各自国家政府和国内外相关组织,协调一致希望其经验、能力和知识能够更有效地生成和利用世界的电能。[31]GSEP目前通过容量建设活动和小型可再生能源项目,在全球范围内推动可持续能源的发展。

2016年GSEP峰会在中国上海举行,作为轮值主席的国网公司积极组织GSEP成员围绕“未来能源之路——从当前电力系统迈向全球能源互联网”主题,就共同推进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与建设、全球能源发展供需分析、全球能源安全、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地区间合作机制和模式等议题进行深入研讨,就政策与项目的推进情况开展了交流,深化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战略研究,加强技术创新与重大问题研究。[32]它有效地促进了各成员企业在全球能源转型、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等理念上形成共识。

(二)东北亚国家间电力部门合作专家组(https://www.daowen.com)

2001年10月23日至24日,东北亚国家间电力部门合作专家组会议上发布了《哈巴罗夫斯克公报》,提及未来合作建立电力联网的四项原则是:承认国家能源主权、自由发展公平贸易、投资促进和保护、环境保护。哈巴罗夫斯克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促进电力联网,从法律角度来看,最重要的结果是成立了一个工作组来研究对“东北亚能源宪章”的需求。与会者表示强烈意识到《欧洲能源宪章》的优势,同时强调在东北亚需要一个单独的协议。因此,需要有一个“亚洲解决方案”,这与过去在其他领域的能源合作谈判有很大的不同。

《哈巴罗夫斯克公报》设计了未来的制度安排,建议进一步协商确定下列事项:东北亚六国高级官员会议;秘书处;工作组:能源规划、设计和重组;新兴能源技术与科技合作及其财务、社会和环境影响;电力互联;化石燃料的洲际运输;制定“东北亚能源宪章”。其中,“能源规划、设计和结构调整”和“电力互联”的工作,可能会优先考虑。

(三)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Global Energy Interconnection Development and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GEIDCO)是全球首个由中国发起成立的国际能源组织,于2016年3月在中国北京正式成立。经过3年的发展,目前组织会员数已达到600多家,遍及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260多个政府、能源企业、咨询公司和金融机构、团体组织、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覆盖能源、电力、信息、环保、科研、咨询和金融等领域。从性质上来看,GEIDCO属于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传统上,在国际和区域合作机制中,主要行为主体是国家或政府间国际组织,通常不包括非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间国际组织通常在提供咨询或者建议方面发挥作用。[33]例如,《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与展望2017》和《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战略白皮书》是GEIDCO的系列研究成果之一,为全球从事电力、清洁能源发展规划提供借鉴,共同推动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和行动指南。《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指数2018》则指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指数差异较大,15个发展较好的国家进入第一梯队,多数国家发展相对落后,处于第二、第三梯队的国家分别有31个、20个。中东欧地区发展相对较好,俄罗斯和中亚、南亚、东南亚地区紧随其后,西非、非洲相关国家暂时落后。

GEIDCO发挥的作用和影响远不止于此。2017年1月,GEIDCO主席刘振亚与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Guterres)会面,就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推动世界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深入交换了意见。最终,他们形成了全球能源互联网作为解决气候变化等问题的“中国方案”应纳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引导各成员国共同参与和推动全球联网的重要共识。由此,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DESA)牵头与GEIDCO进行沟通对接,研究并进一步推动全球能源互联网的发展。[34]2017年11月,联合国DESA和GEIDCO主办了“建设全球能源互联网,助推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高级别研讨会。同日发布了《全球能源互联网落实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行动计划》,标志着全球能源互联网正式纳入了联合国工作框架。2019年3月,在肯尼亚内罗毕举行的第四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上,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面向全球发布《全球能源互联网促进全球环境治理行动计划》,标志着全球能源互联网纳入联合国环境治理工作框架。此外,GEIDCO全面开展国际合作,搭建共建共享共赢平台,与联合国气变公约秘书处、拉加经委会、非洲经委会,埃塞俄比亚、刚果(金)、几内亚等国家政府,以及有关组织、机构、企业、高校累计签署31项合作协议,在理念传播、联合研究、资源共享、项目推进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可见,GEIDCO还在凝聚全球共识、与政府间国际组织开展工作部署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GEIDCO副秘书长程志强认为,在“一带一路”框架下讨论欧亚能源电力互联与发展,对GEIDCO与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之间深化合作、共同促进欧亚大陆电网互联互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35]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正在不断推动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行为起到补充和影响的作用,在欧亚能源互联网建设过程中,非国家行为体的活动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