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电力互联需要借助政策对话的多层级平台
欧洲基层社会通过“成员国路径”(National Route)和“布鲁塞尔路径”(Brussels Route)影响欧盟决策。与这两条路径相对应,欧盟决策共同体内的政党、游说集团和智库也分为两种类型:成员国层面活动的类型和欧盟层面活动的类型。[39]当前,欧盟与亚洲电力基础设施互联正处在相互对话与协商的关键节点。对于欧盟而言,在欧洲层级、欧盟层级、国家层级、次国家层级都存在电力基础设施的沟通与对话平台,这对升级欧洲传统电力基础设施注入了外部的沟通渠道和获取新的发展动力。这种多层次的能源治理架构,保证了民意的充分实现,形成了有组织的能源决策共同体。对于亚洲而言,亚洲存在次区域性质、双边和多边的电力互联合作,但是缺乏亚洲层级的输电系统运营商网络,还没有形成亚洲一体化的联盟组织,诸多现有的合作还仍在双边或者次区域的体制下开展。(https://www.daowen.com)
大型国际管道和电力线形式的合作可能会对能源安全带来显著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在评估东北亚地区共享能源基础设施的能源安全收益和成本时,利益相关方之间相当谨慎和磋商是必要的。[40]亚洲电力基础设施互联可以借助“一带一路”“全球能源互联网”倡议逐步推进,并建立诸边合作的制度平台,推动各国电力基础设施物理上的快速成网;同时,在国家层面、地方政府层面以及企业和民间,也应成为实现多边电力互联与协调的加强相互了解和促进政策对话的多边平台的有机组成部分。欧洲的企业、智库和工商界目前正通过开展论坛、商会和展览等形式,对“全球能源互联网”倡议表现出越来越多的兴趣,这意味着亚洲与欧洲在“全球能源互联网”倡议上获得共识并具有广阔的合作前景,具体合作的开展则有赖于各个国家决策层、战略界乃至社会各界的共同智慧。对话和交流最佳做法应该涉及所有相关的民众、国家、区域集团和国际组织,通过借鉴欧盟多层级治理机制来构筑亚洲电力的多层级对话平台,将有助于更多国家开展电力设施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