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能源互联网及欧亚互联的构建意义
亚洲能源互联网及欧亚能源互联网的构建是实践全球能源互联网战略的关键。目前,欧洲、俄罗斯—波罗的海等跨国互联大电网,中国(除台湾地区外)的全国联网及亚洲的次区域联网合作,都构成全球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结合欧亚总体现状,亚洲能源互联网及欧亚互联的构建有助于实现“一带一路”陆海电网互联互通,在电力领域对接“一带一盟”合作,最终形成欧亚能源互联网命运共同体。
(一)实现“一带一路”陆海电网互联互通
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共同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文件提到沿线各国之间需加强能源方面互联互通。能源资源合作不仅仅是海外投资的政策机遇,更是我国推动“一带一路”的重要抓手。[9]在地理上,“一带一路”主要辐射陆、海两个空间。在内容上,“一带一路”又涉及能源领域的合作。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和电网互联互通是能源互联网发展的两大主线。[10]因此,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陆地和海上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清洁能源大规模开发、转化、传输、使用的基础平台。有学者认为,“一带一路”体现的是整体层面上的合作,则新亚欧大陆桥、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以及中蒙俄经济走廊成为“一带一路”倡议中的“线状”结构,这些经济走廊将各国连接形成小区域内的经济合作。[11]目前,欧洲、东亚能源电力互联发展成熟度在全球范围内处于相对“领先”地位,发展潜力“领跑”全球,可作为全球能源互联网当前和近中期发展的标杆和引擎。[12]因此,构建欧亚能源互联网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电力领域互联互通的应有之义,并以从物理性质(陆上电网、海底电缆等)的互联逐渐过渡到制度性质(电力传输协议等)的互联为主旨。进一步来讲,一方面,欧亚能源互联网的构建是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具体实践,有助于实现电力通道拓展、电力规模经济与电力贸易创造。另一方面,通过加强欧亚区域的电力互联与清洁能源合作,对促进欧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力基础设施联通、电力贸易畅通、政策对接互通和民意民心相通,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长潜力巨大。根据IEA数据估算,到203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约19.4亿千瓦,到2040年新增26亿千瓦。按照《巴黎协定》的碳减排目标所规定的目标期限,到203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预计发电量可达3.5万亿千瓦时。
近几年来,我国出台一系列指导意见、行动计划和战略规划等文件来促进国内能源互联网的快速落地,如《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与此同时,我国也开展了全球能源互联网合作的部署,亚洲国家之间的电网构建行动也取得进展。除前文所述的互联项目之外,欧洲—地中海的合作具体体现在欧盟委员会政策和框架计划带动下的倡议提出,如产生于政府间合作的地中海太阳能计划(MSP),目的是促进在南部和东部地中海国家开展2000万千瓦的可再生能源项目。[13]目前,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与俄罗斯、蒙古国、吉尔吉斯斯坦、朝鲜等国已建成18条互联互通的输电线路,中国已累计接受俄罗斯143亿千瓦时电量,向朝鲜、蒙古分别送电6亿千瓦时、1730万千瓦时。[14]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中国国内电力基础设施向西将与欧洲电网相连,直接进口电能;向南经过东南亚国家,通过海底电缆等方式,与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电网实现互通。[15]由此可见,欧亚能源互联网的建设是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具体实践,电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作为其中的关键环节,使“全球能源互联网”和“一带一路”互为有机组成部分。
(二)对接“一带一盟”电力合作(https://www.daowen.com)
2015年5月,中俄两国发表《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提出通过双边和多边机制,特别是通过上海合作组织平台开展合作,将“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一带一盟”)对接。该对接合作是为了确保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维护地区和平与发展。[16]2016年5月,“建立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电力能源市场的方案草案”获得通过,计划2019年将建立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电力市场。这意味着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开始尝试整合分散的电力市场,为电力合作与贸易提供次区域性质的统一电力市场,给建立亚洲区域性质的统一电力市场奠定了实践基础。“一带一盟”对接的实质是实现战略合作,通过寻求利益交集,互为合作创造条件。“一带一路”是中国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体现,同时也是践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表现,是中国对于现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遵约行动。[17]“一带一盟”能源领域合作对接也同样需要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原则。“一带”和“一盟”分别在空间上以横向和纵向形式贯穿欧亚大陆,电力要素得以在互联互通的电网中实现流动。目前,俄罗斯/独联体电网(IPS/UPS)横跨8个时区,是世界上覆盖面积最大的同步电网,加强俄罗斯与周边区域的电力互联互通,建设欧亚大陆电力大动脉,是全球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俄罗斯与欧盟正在考虑将IPS/UPS与ENTSO-E统一,从而形成横跨13个时区的、一体的、超级大型的同步电网。[18]由此可见,“一带一盟”电力合作对接给中国国内电网拓展至欧亚能源互联网提供了不同面向的拓展路径、载体和空间。通过深度参与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中国同时也可为“一带”沿线电力赤字国家提供电力建设和电能服务,是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箭双雕”的选择。
2017年5月,中国政府发布《共建“一带一路”:理念、实践与中国的贡献》《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愿景与行动》等政策文件,强调“跨国、跨区域互联互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优先合作方向”,还提出“推进跨境电力联网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合作,探讨建立区域电力市场,不断提升电力贸易水平”的要求。[19]除了“一盟”战略对接之外,我国还与东盟的《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MPAC 2025)、哈萨克斯坦的“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蒙古的“发展之路”、越南的“两廊一圈”、土耳其的“中间走廊”等开展政策与项目的规划对接。[20]通过开展各项跨境电力贸易,中巴经济走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次区域电力合作也取得实质性进展。可见,亚洲能源互联网合作机制正在次区域层面初具规模,并在为形成区域内和区域间的电力互联创造条件和提供基础。“一带一盟”能源领域合作对接无论在亚洲还是在欧洲,其影响意义都是深远的。
(三)构建欧亚能源互联网命运共同体
全球能源互联网目前处于从战略倡议走向战略实施的关键阶段,欧亚电力基础设施互联有助于实现2030年洲际之间能源互联的目标,符合欧亚能源长远利益。如上所述政策、战略与倡议均为欧亚各国提供了清洁能源合作的平台和协调电力发展的机会,但仍然缺乏常设性、实质性的电力合作机制。从长远发展规划来看,形成欧亚电力战略联盟并使电力利益获得保障,需要结成欧亚能源命运共同体。构建欧亚能源命运共同体既是理念也是目标,包含了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等具体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质是一种合作共赢的全球治理理念,它的价值意蕴体现为以全球能源互联网为载体的超越民族、文化、政治、经济差异的全球治理思想。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实质就是打造绿色低碳、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世界能源共同体,服务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顺应和平与发展、合作和共赢的时代潮流。[21]这需要中国在全球电力、清洁能源治理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在电力、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提升中国国际影响力和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的国际话语权。目前,欧洲互联电网主要包括欧洲大陆、北欧、波罗的海、英国、爱尔兰五个同步电网区域,此外还有冰岛和塞浦路斯两个独立系统。[22]ENTSO-E包括来自欧洲36个国家的43个输电系统运营商(TSO),[23]欧盟成员国中仅有马耳他不是ENTSO-E成员国。ENTSO-E负责制定电网规划、电力输送协调、制定电力市场标准和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等工作。反观亚洲,近几年出现日本的福岛核灾难、韩国的电力短缺和停电、中国台湾地区的“8·15大停电”以及中国大陆地区的雾霾天气等严峻问题,利用清洁能源的电网互联在亚洲引起广泛关注,构建东北亚电气系统联结(Northeast Asian Electrical System Ties)、亚太地区电网(Asia Pacific Power Grid)、东北亚超级电网(NEA Super Grid)、戈壁倡议与亚洲超级电网(Gobitec and Asia Super Grid)等理念与倡议也应运而生。电网互联作为构建生态效率高的电力系统、有效利用清洁能源(如戈壁沙漠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以及俄罗斯东部的水电资源),已经成为东北亚地区国家关注的主要议题之一。[24]虽然1000kV特高压交流技术渐趋成熟,实现亚洲内的跨国电力互联成为可能。但是,亚洲电网互联的发展程度总体上滞后于欧洲电网,尚处于起步阶段,未形成亚洲区域内的充分电力与清洁能源融合。中国与周边国家电网互联初具规模,但与欧洲电网格局不同,亚洲未来预计形成由中国、东北亚、东南亚、中亚、南亚、西亚六大电网组成的“1+5”联网格局。2015年2月初,欧盟宣布成立能源联盟,并提出将在2020年之前实现10%的电网互联。欧盟电网互联步伐正在不断加快,并与土耳其、俄罗斯等周边国家构建了紧密联系。加上中国与俄罗斯、蒙古与俄罗斯电网联系紧密,欧亚大陆整体上已经实现了大面积电网的横向互联。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在西门子、德意志银行等机构的支持下,正在推进非洲清洁电力走廊的规划与建设。我国所倡导的“一带一路”建设,能源互联也是重要支撑,尤其是丝绸之路清洁电力走廊的建立,将会是连接欧亚非的重要能源桥梁。[25]可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能源互联网同样适用,促使欧亚清洁能源发电服务于欧亚大陆各国和人民。
欧盟在2030年的能源和气候目标中计划实现15%的电力互连(欧盟15%的电力可以运到其他欧盟国家)和至少27%的欧盟能源来自可再生能源。[26]构建欧亚能源命运共同体意味着将欧洲和亚洲电网打通,互联互通的输电线路之间相互兼容,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在电网中高效消纳转化成电能,并将电力盈余国家的电能交易到电力赤字的国家,而无论是否彼此互为邻国。在当前互联电力现状下,国家主权型电力政策倾向于将电力视为可交易的货物,且仅仅是季节性出口商品,而没有形成长期性跨境电力供应的服务型产品,[27]这对欧亚能源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目标的实现造成现实政策的困阻。构建欧亚能源命运共同体,有必要签署专门的长期性的电网互联和过境国际合作协议,转变绝对主权型电力政策观点的桎梏,加强国际电力法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目前,经过三次电力改革,欧盟已将欧洲分散化的能源市场转变为内部电力市场。电力市场在物理、经济和监管方面已经变得更加一体化和相互依赖,这是由于越来越多的跨国电力贸易、可再生能源的份额增加以及欧洲电力网络中的互联互通。欧亚能源互联网的构建需要市场充分考虑跨境资源的可能贡献,因此,欧洲内部能源市场需要开展深刻的变化加以应对,进一步整合内部能源市场,改善竞争条件的新框架,同时适应脱碳目标,确保对供应安全采取更加协调的政策反应,最有效地在欧洲层面上实现。[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