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坚持的法律原则与政策立场

三、中国应坚持的法律原则与政策立场

如前文所述,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应遵循国际法,秉持国际合作原则、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尊重国家电力主权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等。其中,中国政府应当首先坚持国际电力合作原则。“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经济联盟等战略的有效对接正在开展,多边合作平台(如上海合作组织、亚欧会议等)也成为有力的对接载体。因此,中国应积极谋求在欧亚电力合作的跨国、跨洲联合调度机制中发挥重要甚至主导作用,使2050年计划实现的全球能源互联网远期目标与“一带一路”建设形成优势互补的良性互动关系,在合作中形成于我有利并且能够惠及全球的“电力命运共同体”。中国的精神在于“化”,并且关键是要“以己化他”而达到“化他为已”。[6]欧亚电力基础设施互联有利于中国特高压装备企业走出国门并从中受益。欧洲也可以通过与中方企业合作,借助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优秀经验来发展欧洲电力基础设施。欧洲电力基础设施的立法和政策关切环境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鼓励启动新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并设立了共同利益项目清单机制、确立了其优先发展的地位,还注重公众参与等。因此,欧亚双方在“以己化他”与“化他为己”的电力基础设施合作中体现出一定的互补性,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首先,中国政府应当坚持保障电力安全、电力公平和环境可持续的政策立场。对于电力安全,构建欧亚能源命运共同体重中之重需要维护电力供应安全,以安全为立足点,需要中国引领各国制定协调统一的电力安全政策,并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电力安全保障机制。电力安全是能源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欧盟也将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实现能源安全的长效机制。中国和欧盟是世界重要的能源消费方和生产方,是维护全球能源安全的两支重要力量。[7]因此,中国与欧洲应加快亚洲—欧洲联网通道的建设,引入清洁能源发电,从而支撑清洁能源大规模开发、并网和高效消纳。欧盟也需要提出修改欧盟成员国国家减排政策、提高能源效率及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目标:一方面,应充分尊重欧亚各国确定能源比例组合的自由,另一方面也应确保欧亚国家政策之间的差异和电力市场的有效融合,打破制约国际和区域合作的政治、经济、技术、财税政策等壁垒。从长远来看,促进国外可持续能源利用,可能会通过全球更有效地利用能源来间接保障电力安全。国际社会可以在世界不同地区的区域层面(如欧盟的内部电力市场)建立单一的电力市场,然后再连接各个地区。这就需要基础设施网络和过境规则的互联,最终为全球提供安全的电力贸易和服务。对于电力公平,我国电力主管部门应确保客户在电力市场公平竞争,对电力系统进行改革,鼓励存储和需求响应等更智能、更清洁的技术;消除技术所面临的监管和政策壁垒,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并减少对不清洁能源发电的依赖;制定公平的电力跨省交易规则,涉及建立电力跨省流动补偿机制、制定跨省电网传输费用的协调原则和输电系统间互联可用容量分配规则等内容。对于环境可持续,中国对电力基础设施的建设,应注重环境评估程序和行政审批项目的程序的迅速达成,但不应为了迅速而简化流程,需要衡量对当地环境的负外部性,正确识别环境评估的标准来实现对环境评估程序的创新做法。总而言之,能源互联网法律政策的制定主体往往避免不了在法律政策制定过程中代入主观因素,有意识地倾向于安全、公平、环境可持续这三者中某一项,而任何倾向于其中之一或者其中之二的法律政策选择都是片面的、不可持续的,所以,如何在具体行为过程中兼顾三者始终是能源互联网政策制定者和能源产业领导者需要注意的问题。(https://www.daowen.com)

其次,中国政府还应当坚持开放与包容的对外关系原则。《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的愿景与行动》指出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加强各国间对话,求同存异,共商共建共享,让合作成果惠及更广泛区域。欧亚各国的政治与经济、民族与文化,都具有多元性。丝绸之路的精神实质秉承开放和包容与共谋发展的态度,在构建欧亚能源互联网的过程中同样也应当传承“一带一路”的丝路精神。因此,尊重欧亚各国不同的发展模式,秉持“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态度,这不仅是中国政府的态度,也应是欧亚各国应有的姿态。我国在努力增加国内能源供给的同时,应统筹国内能源发展和能源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强国际能源资源合作,把能源“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能源、资源、环境领域的对外交往中,应体现和平、发展、合作的要求,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本着平等相待、互利互惠的原则,积极开展国际能源政策和环境政策的对话协调,促进能源生产国、消费国的沟通辽西,扩大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增进能源技术、管理、人才交流,促进世界各国资源优势互补、能源保障供应、经济共同发展。[8]欧亚能源互联网的建设是开放式的合作与发展,与非洲、美洲、大洋洲的能源互联网也正同步开展。因此,中国并不排斥与其他大洲的电力互联与清洁能源合作,也不应形成封闭式的小电力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