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的支付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工资的支付

1.工资支付的原则。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有权获得足额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时、足额、现金支付为原则。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和拖欠工资,法定情形下可以依法代扣和扣除。

2.工资支付的项目。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支付清单,又称工资条。工资清单上应载明支付工资的各种名目,即工资支付项目。对工资支付项目的设定,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须由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工资所包含的具体范围内具体设定,故不同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项目是不同的。例如,有的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项目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津贴、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等。

3.工资支付的对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对象为劳动者本人。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则可由其亲属或者委托他人代领。这是保证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防止其工资被克扣的重要措施。(https://www.daowen.com)

4.工资支付的形式。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签收的方式直接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或者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用人单位均须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清单,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时间、数额、领取者的签名,并保存两年以上时间备查。

5.工资支付的时间。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所谓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每月支付工资的日期支付,这个约定的支付日期就是支付工资时间。如支付工资的时间恰逢节假日,则用人单位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是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照周、日、小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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