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官的公正廉洁性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监察官的公正廉洁性

监察官的公正廉洁性建设可以说是监察委员会制度的最大难题。在应然状态下,行使监察权的监察官应该是最为清廉公正的。然而,正如前文所提到的,贪欲是人的本性,拥有权力就注定存在腐败。因此,通过顶层设计保障监察官的公正廉洁性,是未来监察委员会制度健全完善的一大着力点。

《监察法》第14条规定:“国家实行监察官制度,依法确定监察官的等级设置、任免、考评和晋升等制度。”但是,目前,有关监察官的考评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并未出台,但监察官的品行一定是考量的重点。《册府元龟·宪官部》里写道:“夫宪官之职,大则佐三公统理之业以宣导风化,小则正百官纪纲之事以纠察是非,故汉魏以还,事任尤重,至于选用,必举贤才。”从两汉时候起,担“风宪”之职的监察官员的任命即受到特别的重视,监察官员足够的学识、才干,凛然的风骨、人格,丰富的从政经验、政绩等,都是获得这项任命的必须条件。现代监察官的任命也应从古代吸取经验,公正廉洁性则是基础。监察委员会是国家专门的反腐败机构,其主要工作就是监督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公正廉洁,那么机构中行使监察权的监察官更应该成为廉洁奉公的表率。如果监察官自身品行存在问题,不堪为公职人员楷模,那么其怎么能够很好地履行职责呢?此外,监察官应该比被监察对象有更高的自我要求,只有自身保持绝对的公正廉洁,才能得到被监察对象以及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如果监察官其立身不正、品行不端,那么监察委员会的权威何在?正如古人所云,“正人必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因此,保持绝对、持久的公正廉洁性,是对一个监察官的最低要求,而且这也是一种思想作风,一种人格力量,是监察官的“生命线”,具备了这种品德和人格,才能忠诚于民、取信于民。

【注释】

[1]姜洁:《开启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新篇章》,载《人民日报》2019年3月1日,第6版。

[2]聂鑫:《中西之间的民国监察院》,载《清华法学》2009年第5期。

[3]田晓娜:《四库全书精编·子部》,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6年版,第184页。

[4]郭金平主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河北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03页。

[5]李丹、孙立军:《论中国传统廉政思想文化的当代价值》,载《思想教育研究》2018年第3期。

[6]毕霞、沙良杰:《习近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思想的渊源与创新》,裁《廉政文化研究》2017年第1期。

[7]陈晓霞:《新时代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研究》,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18年版,第20页。(https://www.daowen.com)

[8]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抓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都很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唐代诗人李商隐在《咏史》一诗中写道:‘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能不能坚守艰苦奋斗精神,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

[9]孙立军:《论习近平廉政文化建设思想》,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17年第5期。

[10]《尚书·周书·周官》。

[11]王彩梅、刘瑞宁、马文波:《服务型政府与勤政建设问题研究》,载《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12]朱寅昊:《法律个别化的成因及其实践》,载《政治与法律》2013年第12期。

[13]孙琬钟:《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精选文集》(下),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版,第957页。

[14]姚文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61页。

[15]参见上观网:https://www.shobserver.com/news/detail?id=35378,2019年12月7日最后访问。

[16]《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20页。

[17]马怀德:《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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