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缺乏对监委会组织管理方面的细化规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监察法》,使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和相应权力的行使具备了法律依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关监察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了监察委员会开展工作以法律支撑。但《宪法》中的规定是抽象的、宏观的,在制度执行中不能细致地指导具体规则的实施。同时,尽管《监察法》细化了监察的职责、范围、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却仍然存在对组织管理规定上的缺陷。因此,通过制定在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亟须的配套法律法规,从而完善监察法律体系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