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CA和CRS账户信息申报中的常见问题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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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FATCA和CRS账户信息申报中的常见问题
在FATCA和CRS下,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识别出需申报账户之后,应将该账户的相关信息申报给金融机构所在地主管当局,而后信息将被交换给美国国税局或者CRS需申报国政府(FATCA模式二下,由金融机构直接申报给美国国税局)。如果金融机构所管理的金融账户都不在需申报账户的范围之内,该金融机构则没有任何申报义务,但是有的国家可能要求这种没有信息申报的金融机构进行零申报,所以具体应当以金融机构所在国的具体法规为准。
在FATCA和CRS下,需申报的信息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
1.身份识别信息:用以识别账户持有人身份的信息。
2.账户识别信息:用以识别账户身份以及管理账户的金融机构身份的信息。(https://www.daowen.com)
3.账户财务信息:用以识别账户余额或价值以及账户收入经济活动的信息。
通过身份识别信息、账户识别信息和账户财务识别信息的申报和交换,接收信息的国家可以据此来判定和评估其本国的税收居民在海外的金融账户信息是否有在本国依法进行申报,相关的收入和所得是否有依法足额缴纳税款,从而达到跨国反逃避税的目的。
本章讨论主要围绕需申报信息中的身份识别信息、账户识别信息和账户财务信息三个核心申报要素来展开,同时对特殊账户的申报,账户信息的用途限制以及账户持有人对信息申报的知情权等问题做逐一分析和讨论。需要注意的是,本章所讨论的需申报信息只是基于FATCA政府间协议以及经合组织CRS一系列文件的规定[1],各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要求金融机构申报其他相关信息,具体应当以各国的本地法规为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