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FATCA和CRS:涉税信息交换与全球资产透明全指引》简介
《认识FATCA和CRS:涉税信息交换与全球资产透明全指引》这本书是由.燕彬著创作的,《认识FATCA和CRS:涉税信息交换与全球资产透明全指引》共有200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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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制度概述
涉税信息交换也称作税收情报交换,顾名思义,就是指两个或者多个国家或地区[1]政府之间为税收征管之目的所进行的有关税务居民涉税信息的相互交换。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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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欧盟《储蓄指令》(EUSD)
欧盟《储蓄指令》(欧洲理事会第2003/48/EC号指令)(EU Savings Directive)也就是常说的EUSD,这是世界上第一套真正意义上的跨境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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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FATCA的历史背景和“撒手锏”
如果说欧盟《储蓄指令》下有关存款利息信息的跨国自动交换是给离岸金融中心的严格银行保密制度撕开了一个口子,那么美国的《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oreign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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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FATCA政府间协议模式一和模式二
FATCA属于美国国内法律,并不能对国外的金融机构产生直接的法律约束力。为了解决FATCA跨国运行的法律障碍,美国财政部制定了两套有关实施FATCA的政府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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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FATCA的签署和执行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26日,美国政府已经先后与全球113个国家和地区达成有关实施FATCA的政府间协议,其中77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执行FATCA,20个国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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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FATCA下的双边交换和单边交换
有不少人对美国的FATCA制度存在误解,认为美国的FATCA制度就是为美国政府打击本国居民海外逃避税收所立,利用所谓的美国“经济霸权”来“变相”强迫海外的金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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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英国《皇冠属地和海外领地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协议》(CDOT)
仿效美国FATCA的运作模式,英国政府在2013年先后与其3个皇冠属地(Crown Dependencies,CD),即马恩岛、根西岛和泽西岛,以及7个海外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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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CRS需申报国和参与国
如前所述,FATCA下的账户信息交换机制是一国(美国)对多国(其他伙伴国)的模式,对于FATCA伙伴国来说,并不存在需要识别“需申报国”的问题,因为伙伴国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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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FATCA和CRS相关概念的理解
CRS作为全球统一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申报规范,是由美国FATCA政府间协议模式一发展而来,并且在FATCA的基础上去掉了很多美国税法中的要求和特征,以使得C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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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如何理解豁免金融机构
本书中所谓的豁免金融机构[15],即是无须申报的金融机构(Non-Report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这一类机构本身属于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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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FATCA下的豁免金融机构
FATCA政府间协议模板在其附件二中对于豁免金融机构进行了列式,这也是美国与其他FATCA伙伴国就政府间协议所需要谈判的重点内容,各国由于政治经济制度不同,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