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碱酯酶抑制药
(一)易逆性胆碱酯酶抑制药
代表药物:新斯的明
新斯的明为季铵类化合物。
【体内过程】
脂溶性低,不易通过血脑屏障,无中枢作用;不易透过角膜,对眼睛无明显作用。口服吸收差,皮下或肌内注射15 min显效,作用维持2~4 h。静脉注射有一定危险性。
【药理作用】
新斯的明可与胆碱酯酶结合形成二甲氨基甲酰化胆碱酯酶,使胆碱酯酶暂时失去活性,导致乙酰胆碱堆积,胆碱能神经突触间隙乙酰胆碱浓度增高,从而激动胆碱受体。本药作用具有选择性,对心血管、腺体、眼和支气管平滑肌作用较弱,对胃肠道和膀胱平滑肌有较强兴奋作用,对骨骼肌的兴奋作用最强。其作用机制如下:①抑制胆碱酯酶而发挥作用。②直接激动骨骼肌运动终板上的N2受体。③促进运动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
【临床应用】
1.重症肌无力
新斯的明对骨骼肌具有选择性兴奋作用,一般口服给药即可改善症状,重症或紧急状态下,可皮下或肌内注射给药。
2.术后腹胀气和尿潴留
本药能兴奋胃肠平滑肌及膀胱逼尿肌,促进排气和排尿。
3.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新斯的明的拟胆碱作用可减慢心率。
4.肌松药中毒解救
适用于非除极化型肌松药(如筒箭毒碱)过量中毒的解救。
【不良反应与用药监护】
治疗量时不良反应较小,过量时易产生恶心、呕吐、腹痛、心动过缓、肌束颤动等症状。中毒量可致胆碱能危象,表现为大汗淋漓、大小便失禁、心动过速及肌痉挛。由于肌细胞过度去极化,可阻断神经肌肉传导,加重肌无力症状。禁用于机械性肠梗阻、尿路梗阻、肌麻痹及支气管哮喘患者。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能抑制神经肌肉接头功能,减弱新斯的明的作用。
代表药物:毒扁豆碱
毒扁豆碱又名依色林,是从毒扁豆种子中提取的生物碱,也可人工合成。
毒扁豆碱与新斯的明相似,具有可逆性抑制胆碱酯酶作用。吸收后在外周产生完全拟胆碱作用,可透过血-脑屏障,产生中枢神经系统作用。本药主要用于眼科治疗青光眼,滴眼后5 min可使瞳孔缩小,眼内压降低,一次用药作用可维持1~2 d。因收缩睫状肌作用较强,可致头痛、调节痉挛等,但调节痉挛现象消失较快。本药刺激性强,不宜久用。
代表药物:吡斯的明
吡斯的明(吡啶斯的明)作用与新斯的明相似,特点为作用弱而持久,不良反应较少。本药主要适用于重症肌无力,也可用于术后腹胀气及尿潴留的治疗。
代表药物:安贝氯铵
安贝氯铵(酶抑宁)作用与新斯的明相似,特点为作用强而持久,可口服给药。主要适用于重症肌无力。
代表药物:依酚氯铵
依酚氯铵的抗AChE(乙酰胆碱酯酶)作用弱,对骨骼肌作用较强,显效快,维持时间短,用药后可立即改善症状,使肌肉收缩力增强,5~15 min后作用消失。本药临床上常用于诊断重症肌无力,还可用于鉴别在重症肌无力的治疗过程中症状未被控制是否是由于抗AChE药过量或不足。
代表药物:地美溴铵
地美溴铵抗AChE作用快,持久,滴眼后15~60 min使瞳孔缩小,24 h眼内压降低达峰值,可持续至少1周。本药主要用于青光眼治疗,特别适合开角型青光眼及其他药物治疗无效者。
(二)难逆性胆碱酯酶抑制药
此类药主要为有机磷酸酯类,包括内吸磷(1059)、对硫磷(1605)、甲拌磷(3911)、敌敌畏、敌百虫、乐果、马拉硫磷等农业杀虫剂及沙林、塔崩等化学毒气。此类药物对人畜均有强烈毒性,且极易引起中毒,与胆碱酯酶结合时间稍久,酶活性难以恢复。
【中毒机制】
有机磷酸酯类经消化道、呼吸道、黏膜及皮肤吸收进入机体后,其中亲电子的磷原子与胆碱酯酶部位丝氨酸上的羟基形成共价键,生成难以水解的磷酰化胆碱酯酶,使胆碱酯酶失去水解乙酰胆碱的能力,导致乙酰胆碱在体内堆积,过度激动外周M、N受体并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产生M、N样症状及中枢症状。如未及时应用胆碱酯酶复活药,几分钟或几小时内磷酰化胆碱酯酶的磷酰化基团上的烷氧基发生断裂,生成更加稳定的单烷氧基磷酰化胆碱酯酶,这种现象称为老化。此时,胆碱酯酶复活药也难以使酶的活性恢复,必须待新生胆碱酯酶形成才可恢复水解乙酰胆碱活性,此过程约需数周时间。因此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必须争分夺秒。
【中毒表现】
1.急性中毒症状
急性中毒症状复杂多样。轻度中毒者以M样症状为主;中度者可同时出现M样和N样症状;严重者除M样和N样症状外,还可出现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1)M样中毒症状:M样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缩小,视物不清(近视),唾液腺、汗腺、支气管腺体分泌增多,出现流涎,大汗淋漓;胃肠平滑肌兴奋和毒物直接刺激胃黏膜,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大小便失禁;支气管平滑肌收缩痉挛,引起呼吸困难等;出现心脏抑制,表现为心率减慢、血管扩张、血压下降等。
(2)N样中毒症状:交感与副交感神经节N1受体激动,可出现心率加快,血压升高;N2受体激动,可引起骨骼肌收缩,表现为全身肌肉震颤,继而转为肌肉无力,甚至出现肌肉麻痹。
(3)中枢症状:抑制中枢胆碱酯酶,使乙酰胆碱积聚,激动脑内胆碱受体,引起一系列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表现为先兴奋后抑制。中枢兴奋症状主要表现为失眠、躁动、不安、幻觉、谵妄,甚至抽搐、惊厥。中枢抑制症状主要表现为头晕、乏力、嗜睡,甚至昏迷。严重中毒晚期,可出现心血管中枢、呼吸中枢抑制,甚至导致循环、呼吸衰竭而死亡。
2.慢性中毒症状
慢性中毒症状多发生于长期接触农药人员,主要表现为乙酰胆碱酯酶活性持续明显下降。临床体征为神经衰弱综合征、腹胀、多汗,偶有肌束颤动及瞳孔缩小。
【急性中毒的解救原则】
1.清除毒物
为避免继续吸收,先将患者移出有毒场所。对经皮肤吸收中毒者,用温水或肥皂水清洗皮肤;对经口中毒者,可用2%碳酸氢钠或0.9%生理盐水反复洗胃,直至洗出液不再有农药的特殊气味为止,然后再用硫酸镁导泻。敌百虫口服中毒时,不能用碱性溶液洗胃,因为敌百虫在碱性溶液中可变成毒性更强的敌敌畏。对硫磷中毒者忌用高锰酸钾洗胃,否则氧化成毒性更强的对氧磷。
2.减轻中毒症状
减轻中毒症状的措施主要有吸氧、人工呼吸、补液等。
3.应用解毒药
应及时、足量使用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活药———解磷定。
代表药物:碘解磷定
碘解磷定药理作用和临床应用与氯解磷定相似,仅能静脉给药,不良反应较多,故目前已较少应用。本药有刺激性,药液漏出可致剧痛,有时可致腮腺肿大,对碘过敏患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