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CIST1.0标准草案

更新于 2026年10月23日 版权声明
(二)PERCIST1.0标准草案

PERCIST 1.0标准是建立在PET/CT 分子影像学基础上的、对实体瘤治疗疗效评价的标准。患者在接受PET/CT 扫描前需禁食4~6 h,且血糖小于11.1 mmol/L(200 mg/dL),血糖高者可以口服降糖药,但不可使用胰岛素。一般化疗结束后最少10 d 以后开始行PET/CT 复查,若放疗则建议2~3个月后行PET/CT 复查。基线PET 扫描应该在注射示踪剂后50~70 min 内完成。复查时,示踪剂的剂量应在原剂量±20%范围内。

1.肿瘤病灶基线期的定义

(1)可测量病灶与不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的病灶是指单个摄取18F-FDG 的病灶。测量采用病灶感兴趣区域(ROI)峰值替代传统的最大值或平均值。峰值是指在1.2 cm直径球体内获得1 cm³的最高值。采用瘦体标准摄取值(standardized uptake lean body mass,SUL)取代传统的标准摄取值(SUV)。

肿瘤病灶的SUL 峰值应当是1.5×肝脏平均SUL+2倍标准差。如果肝脏有疾病,那么最小有代谢可测量肿瘤的活性可以看作2.0×血池活性+2倍纵隔标准差。

在肝脏右下叶勾画直径3 cm 球形ROI 作为本底区(不能包含大血管组织)。假如肝脏异常,原发肿瘤摄取应当>2.0×SUL(在降主动脉)。

不可以测量的病灶是指未摄取18F-FDG 的病灶。

(2)靶病灶和非靶病灶:当存在多个可以测量的病灶时,按照病灶大小及可重复测量的原则,每个脏器最多选取2个病灶,总共不超过5个病灶作为靶病灶。靶病灶以外的所有病灶被看作非靶病灶。

2.疗效评价

(1)靶病灶的疗效评价。(https://www.daowen.com)

1)完全代谢缓解(CMR):在可测量的靶病灶区18F-FDG 摄取完全消失以至于低于肝脏平均放射活性,且不能与血池本底相区别。所有其他病灶消失至血池本底水平。记录治疗开始后的时间及可测量病灶SUL 降低的百分比,如CMR(90%,4周)。如通过RECIST 1.1标准评价为肿瘤进展,则应通过随访验证。

2)部分代谢缓解(PMR):在可测量靶病灶区18F-FDG SUL 峰值降低至少30%,或SUL 峰值下降至少0.8SUL 单位,没有新的病灶出现。测量通常是以同一病灶作为基准,但也可以是不同病灶(该病灶以前存在,治疗后成为目前最活跃的病灶)。对于PMR 并不要求病灶18F-FDG 摄取范围减少。记录治疗开始后的时间及可测量病灶SUL 降低的百分比,如PMR(40%,3周)。

3)代谢恶化(PMD):在可测量靶病灶区18F-FDG SUL 峰值增加30%,或SUL 峰值增加大于0.8SUL 单位(该肿瘤具备典型肿瘤模式,没有炎症或治疗效应),或18FFDG 病灶摄取可见范围扩大(TLG 体积>75%,SUL 没有降低),或有新的病灶出现。除新发病灶或RECIST 1.1评价病灶进展外,还需1个月内再次进行评价。记录治疗开始后时间、可测量病灶SUL 百分比变化及新发病灶数目,如PMD(+35%,4周,新发4个)。

4)代谢无变化(SMD):介于PMR 与PMD 之间。记录最近开始治疗的时间及可测量病灶SUL 百分比变化,如SMD(15%,7周)。

(2)非靶病灶疗效评价

1)CMR:所有摄取18F-FDG 的病灶消失。

2)PMD:摄取18F-FDG 的非目标病灶明显进展,或出现新的肿瘤病灶。

3)SMD:1个或多个非靶病灶持续存在,或肿瘤标志物高于正常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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