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和气气好朋友
科普点睛
本故事展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形,主要涉及《民法典》中关于自然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二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选择题
1.小明今年7岁,因为琐事和同学小康在学校打架,将小康打成了轻伤。当时班主任老师在操场和其他老师聊天,小明的父母离婚了,对于小康的轻伤,由谁承担责任?( )
A.小明 B.小明父母
C.小康 D.小明父母及学校
2.小红(8岁)和小张打架,小红将小张的眼镜打碎了。小红的父母经济能力很好,小红自己存了5000元红包,经查,小张的眼镜价值2000元,小张的眼镜由谁赔偿?( )
A.小红 B.小张
C.小红父母 D.小红及其父母
3.小杨年满13周岁,因为感情原因,故意将同学小王杀害,其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A.应当
B.不应当
C.年满16周岁后承担
D.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它是以( )为前提和基础的人格权。
A.身体权 B.生命权
C.隐私权 D.名誉权
5.保护公民的( )不受非法侵害,是我国法律的首要任务。
A.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B. 住宅安全权
C. 健康权 D. 生命权
【答案及解析】
1. D。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题中,小明未满八周岁,应由其父母承担其所产生的侵权责任。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该题选D。
2. A。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题中,小红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有5000元红包,系其个人所有财产,应当先让小红本人从该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因此,该题选A。
3. D。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题中,小杨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该题选D。
4. B。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应当享有的最重要权利,只有享有生命权,才有可能谈及其他。
5. D。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非法侵害,是我国法律的首要任务。
案例题
小张(9周岁)、小陈(8周岁)是某小学的同班同学。某日,小张在教室外走廊奔跑打闹,小陈从走廊经过被小张撞倒。经医院检查,小陈的胳膊骨折、牙齿破损。二人所在的学校,在走廊每隔5米张贴有“禁止在教室及走廊追逐打闹”等安全提示标语,并在每层楼显眼处和班级内部张贴有《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内容。请问小陈的人身损害应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及解析】
应由小张的父母承担该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千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小张未能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范,导致小陈胳膊骨折、牙齿破损,具有明显过错,侵犯了小陈的身体健康权,依法应负民事赔偿责任;因小张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学校已尽相应安全教育、管理职责,没有任何过错,依法不承担该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