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实在之物的实在性(世界的世间性)不是依据它的对象化状态和被把捉状态而获得规定的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b)实在之物的实在性(世界的世间性)不是依据它的对象化状态和被把捉状态而获得规定的

第二个问题,即实在之物的实在性、世界的世间性的问题,不可能是指对于如下之点的探询:世界原本是如何安设(anstellt)的,由此它才得以存在?如果说,这样的一个问题在科学上将会是有用的话,那么它的前提首先就应该是:当人们想要阐明存在者如何造成了它的存在这回事时,他们应该已经理解了“存在”所意味的是什么。但是,这样的一种预先就有待于赢得的对存在的理解,已经就可以使我们不再去如此提问了;因为在这一问题中,存在是作为问题自身所指涉的存在者而得到把捉的,这个问题尝试通过存在者去阐明存在。当人们已经清楚地看到这样的做法有多么荒谬时:期待存在具有一种计谋,凭借这个计谋它才得以是其所是,当如此被理解的存在问题回指向存在者之时,那么这也绝不包含这样的看法:人们不能够对“自-在-存在”作出任何的构想,而从来只能对存在者有所构想(假如说,存在者就是被把捉者,就是处在意识之中的对象之物)。这样人们就达到了这个著名的命题:存在者从来都只是相对于一种意识而存在的。这是一个在“内在性命题”的名号下广为人知的命题,是一个所有的知识论以反对它或赞成它的方式所讨论着的命题。人们依循这一命题而直接展开出了知识论问题,但与此同时却并没有追问:“内在性”到底能够具有什么样的意思?其中取得了一种什么样的来自现象本身的发现(如果说这个说法毕竟道出了某种东西的话)?在根本上,“存在者从来都是相对于一种意识而存在的”这个命题所指的是什么意思呢?

这个命题在根本上所指的东西、由这个命题所看到的东西并不是这么一回事:存在者要依赖于意识的存在,而这一作为超越者的存在者原来同时又是一种内在者;毋宁说,这里的现象上的发现乃是:世界照面。借此,我们就从现象本身那里获得了对际会结构、对照面行为进行解释的提示,而照面行为越是无成见地得到了掌握,那么照面中的存在者之存在就越是可原本地获得规定。(https://www.daowen.com)

存在者的存在并不是由照面行为所构成的,毋宁说,存在者的照面是一种现象上的地基,是使得存在者的存在成为一种可把捉物的唯一的依凭。唯有关于存在者之照面的解释才能够——如果这一点在根本上还是能够的话——把握存在者的存在。关于作为存在者的存在者,人们必定会说:它“自在”地和不依赖于对它本身的一种把捉而存在,正是因为如此,存在者的存在就只有在照面中现身,并只有出自现象上的开示以及对于际会结构的解释而获得说明且成为可理解的。然而,要是说明是对存在者之解释和揭示的一种衍生和退化的样式,那么在上述情况中说明就是不适用的。如果我们说到对自然的说明(Naturerklärung),那么所有的说明都具有这样一种突出的特性:它进入了不可理解的东西之中。人们可以断然地说:说明是对不可理解的东西的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可理解的东西通过这一解释就得到了理解,相反,它在根本上依然还是不可理解的。由于自然在原则上是不可理解的,所以自然就是在原则上可说明的和有待于说明的;自然是绝对的不可理解者,而因为自然就是去世间化的世界(当我们在物理学中对存在者加以揭示的时候,我们就是在存在者的这一极端的意义上去把捉自然的),它才成其为不可理解者。而上面所说就与以下之点联系了起来:在这一把世界当作自然的说明方式和揭示方式中,世界就只是基于在其中所呈显出来的存在者而得到了探讨和提问。只有当存在者是由运动规律所规定的时候——而运动规律相对于一切可能的观察方式和角度都总是保持为不变换、不变动的同一,关于自然的考察就是在它的支配之下而建立起来的——存在者始可进入(我们的考察范围)。在此有必要注意的是:尽管物理学和数学中的一切命题和一切证明作为命题、作为关于某物的谈论都是可理解的,但是,这些命题和证明谈论所及的那种东西本身却是不可理解者。不可理解者同时所指的是:它是一种完全不具有此在品格的存在者,而此在则是原则上可理解的存在者;只要理解本身是属于作为在-世界-中-存在的此在的存在,那么当世界以其意蕴特性与此在际会时,世界在此在面前就成了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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