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中-存在之“谁”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二十六节 在-世界-中-存在之“谁”

现在,在第二个方向上,我们将尝试把握作为在-世界-中-存在的此在这一基本现象。我们说:现在,那有着在-世界-中-存在这一存在方式的存在者应该更切当地得到规定。但是通过以上的表述,我们在某种意义上就遗落了对此在现象的严格的洞察。如果我们记起:我们称之为此在的存在者正好在它的“去-存在”中具有它的“是什么”之规定,那么这里的意思就会变得清楚起来。这并不是某种特定的、仿佛在它之上还拥有其存在样式的“是什么”,毋宁说,此在之所是的东西,恰好就是它的存在。这一点表明:我们不应该将某种使整个提问的方向都要发生颠倒的东西拿来填塞到“有着此在这种存在样式的存在者”这个表述当中去,就是说,当我们说且是不正当地说“有着此在这种存在样式的存在者”时,我们不应该认为,这一存在者就是如同一种现成可见的世上物那样的东西,此世上物的“是什么”首先纯粹由其自身就是可说明的,而基于它的“内容上的是什么”(Wasgehalt),它也如同一个物,如同椅子、桌子等等之类的东西那样具有一种特定的存在样式。因为“有着此在之品格的存在者”这一表述总是把我们导向某种像一个物体的实在属性这样的东西,所以这个表述在根本上就是不恰当的。

需要进一步记起的是:我们称之为此在的这一存在者,也就是我们上面借助一种纯粹的存在表达而更恰当地予以表示的存在者,总是我自己本身向来所是的存在者。此在这一存在就包含着一种“我”所秉有的当下切己状态,而“我”就是这一存在。当就这一存在者、就此在进行追问时,那么至少有待于问的就是:这一存在者是谁?而不是:这一存在者是什么?现在,已经到了对这一存在者作出规定的时候了。借助这一表达,我们至少在术语上首先就摆脱了这样的危险:把此在理解成像一个物、像一种现成之物这样的东西。至此,“我”这个表达的含义——如同我们首先以通常的方式直接对它所进行的理解那样——依然还是无规定的。我们越是让“我”这个表达保持开放,不把它与“主体”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直接联系起来,那么这个术语就将越是保持为无所背负,进而我们就越是拥有一种根据现象本身而对它加以更严格把握的可能性。关于我们本身向来所是的这一存在者之谁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此在。(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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