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办案心得

五、办案心得

诈骗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金融诈骗,是当前经济犯罪中较常出现的类型,也是律师刑事辩护的一个难点,因为是涉嫌诈骗还是民事欺诈,是合同诈骗还是合同纠纷控辩双方往往极具争议。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关键。行为人即使实施了欺骗行为,但是如果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不构成诈骗罪。在实践中,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诈骗罪的重要出罪事由。尤其是在经济纠纷引发的涉嫌诈骗犯罪案件中,因为当事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出罪的不在少数。(https://www.daowen.com)

在具体的案件中可能存在一个或多个辩护点,辩护人进行辩护时要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分析论证,结合辩点多角度、全方位地辩护,例如,行为人没有虚构事实;行为人不能偿还借款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行为人无力偿还,但行为人是具有偿还意愿的。我们相信只要紧密结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仔细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总能找到辩护切入点,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