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结 语

过去的二十几年,是中国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兴起与发展的重要时期。不过,整体而言,两个学科的结合在中国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仍远远落后于西方同行的研究进展。无论是学科体系对接与原理性问题研究,还是共同关注的问题领域、研究方法的借鉴运用,都有着更繁重的任务与更广阔的空间,等待有志于此的学者长期探讨、深度挖掘。

在本文行将结束之际,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再次强调,即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的热度都主要表现在国际法学科与国际法学者。相较而言,国际关系学者积极性没那么高,两个学科对于跨学科的投入程度呈现不平衡状态。对此,莫大华教授曾在《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之间的建桥计划:一座遥不可及的桥梁吗?》一文中写道:“无论如何,如今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跨学科研究已经成为国际法学的重要研究途径,亦是国际法律体系的分析框架之一……与之相对应,还要纠问国际关系理论是否真的优于国际法学?国际法学对国际关系理论有何助益等一系列问题。”[55]2021年,也就是莫大华教授论文发表十年后,陈一峰教授仍然指出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即“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跨学科研究是不平衡的,国际关系理论在贡献概念、理论、方法或者分析框架,而国际法被降低为是适用国际关系理论的对象和场地。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遭到了欧洲国际法学界的抵制和批评,被认为是国际关系对国际法的征服”[56]

在这里,我们仍然想继续强调在2007年就提出的一贯主张,即“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跨学科结合并不是一种单向输出的关系,而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如果国内国际关系学者与国际法学者,能够携手合作,平等对话,一起运用两个学科交融的知识与方法,来分析与探究共同面临的国际政治与经济方面的冲突与合作、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以及中国的‘和平崛起’等问题,将是一种新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跨学科研究路径”[57]。同时,在国内外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方兴未艾之际,也应该继续系统性分析与规划学科建设的工作,才能促成跨学科研究的持久繁荣。在中国,包括教学体系设置上的彼此隔离、当前学界的生存状态与偏好取向、跨学科研究本身的巨大难度以及对话机制的不够多元化、合作平台不够丰富在内的各种因素,仍然制约着跨学科研究的进一步发展。鉴于此,继续推进“改进两个学科教学体系”“建设跨学科的对话机制”“搭建跨学科研究平台”等方面的实践措施意义重大,这是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所在。

(本文责任编辑:蒋昊禹)

The Review of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o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 in China over Two Decades

Liu Zhiyun Xie Chunxu

Abstract::With the revival of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o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 in the West,scholars in China have begun to pay attention to this problem area.In the past two decades,some scholars have overcome the“difficulties of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prejudices inside subjects”and“gaps between different subjects”.Moreover,they conducted pioneering research in the field of the Necessity of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o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the Focus and Pathways of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o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the Discipline System Connection”and Principle Problem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Mutual Reference and Intersection of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Methods,and so on.Gradually,the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 has become a popular method and consensus.Nowadays,China's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o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 has made some achievements.However,in order to achiev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it is necessary to continue to promote the Teaching Interaction betwee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rdisciplinary Dialogue Mechanism,and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rdisciplinary Cooperation Platform.

Key Words:international relations;international law;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two decades;review

【注释】

[1]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项目编号:20VHJ007)阶段性成果。

[2]刘志云,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春旭,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博士生。

[3]例如,刘志云:《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学科结合——中国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载《国际政治研究》2011年第3期;刘志云:《中国的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回顾与展望》,载《武大国际法评论》2011年第1期。

[4]Liu Zhiun,Interdiscilinar Research o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 y py in China over the Past 10 Years,Front.Law China,2011,Vol.6,No.3,pp.496-523.

[5]刘志云等:《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探索与展望》,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6]这部分在对跨学科研究发展的十年回顾的论文中曾有论及,精简后放到这里是为了让本文的二十年回顾主题更完整。See Liu Zhiyun,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o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 in China over the Past 10 Years,Front.Law China,2011,Vol.6,No.3,pp.496-523.

[7]以下对跨学科研究者关注重点的划分以及研究状况的描述,只是大致性归类、模糊性介绍。研究重点(问题)本身是互相交叉的,很难有泾渭分明的区别。同时,研究现状的描述只能限定于笔者的阅读范围,无法穷尽所有文献,也难以做到完全准确与充分地理解研究者所表达的观点和具体论述。因此,下文的论述难免“挂一漏万”。

[8]徐崇利:《构建国际法之“法理学”: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之学科交叉》,载《比较法研究》2009年第4期。

[9]王铁崖:《国际法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序。

[10]莫大华:《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之间的建桥计划:一座遥不可及的桥梁吗?》,载刘志云主编:《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1卷·2011),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7~20页。

[11]Oran R.Young,International Law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Building Bridges-Remarks,Proceedings of the the American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Vol.86,1992,p.175.

[12]对西方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的介绍与分析的典型作品有:刘志云:《论现代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研究的三次联结及其影响》,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2期;刘志云:《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跨学科合作的勃兴》,载《国外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徐崇利:《构建国际法之法理学——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之学科交叉》,载《比较法研究》2009年第4期;徐崇利:《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之跨学科研究:历史与现状》,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20年第11期;莫大华:《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之间的建桥计划:一座遥不可及的桥梁吗?》,载《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1卷·2011),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王彦志:《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美国学者的回顾、反思和展望》,载《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2卷·2012),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赖华夏:《“舍弃”与“再发现”:国际关系研究的国际法传统》,载《中国法律评论》2021年第3期。

[13]王逸舟:《重塑国际政治与国际法的关系》,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14]张胜军:《当代国际社会的法治基础》,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15]朱锋:《国际关系研究中的“法律主义”》,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16]莫大华:《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之间的建桥计划:一座遥不可及的桥梁吗?》,载刘志云主编:《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1卷·2011),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2页。

[17]徐崇利:《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之跨学科研究:历史与现状》,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20年第11期。

[18]何志鹏:《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的价值指引》,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5月12日。

[19]黄惠康:《论国际法理论与外交实践的融合之道》,载《国际法学刊》2019年第1期。

[20]刘志云:《复合相互依赖: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发展路径》,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21]陈一峰:《国际关系与国际法:不可通约的跨学科对话?》,载《中国法律评论》2021年第3期。

[22]陈一峰:《开展国际法跨学科研究正当其时》,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4月19日。

[23]何志鹏:《中国国际法学的双维主流化》,载《政法论坛》2018年第5期。

[24]何志鹏、王元:《国际法方法论:法学理论与国际关系理论的地位》,载刘志云主编:《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2卷·2012),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15~223、233页。(https://www.daowen.com)

[25]陈一峰:《开展国际法跨学科研究正当其时》,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4月19日。

[26]徐崇利:《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之跨学科研究:历史与现状》,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20年第11期。

[27]徐崇利:《构建国际法之法理学——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之学科交叉》,载《比较法研究》2009年第4期。

[28]何志鹏:《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的价值指引》,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5月12日。

[29]王江雨:《中国语境下的国际法与国际关系跨学科研究》,载《中国法律评论》2021年第3期。

[30]陈一峰:《开展国际法跨学科研究正当其时》,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4月19日。

[31]王逸舟:《重塑国际政治与国际法的关系》,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32]王逸舟:《重塑国际政治与国际法的关系》,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33]刘志云:《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研究的互动方式分析》,载《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34]See Kenneth W.Abbott,International Law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als Theory:Building Bridges-Elements of a Joint Discipline,Proceedings of American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Vol.86,1992,pp.168-172.

[35]See Kenneth W.Abbott,International Law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als Theory:Building Bridges-Elements of a Joint Discipline,Proceedings of American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Vol.86,1992,p.168.

[36]See Kenneth W.Abbott,International Law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als Theory:Building Bridges-Elements of a Joint Discipline,Proceedings of American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Vol.86,1992,pp.168-169.

[37]See Kenneth W.Abbott,International Law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as Theory:Building Bridges-Elements of a Joint Discipline,Proceedings of American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Vol.86,1992,pp.170-172.

[38]刘志云:《国际法研究的建构主义路径》,载《厦门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39]刘志云:《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研究的互动方式分析》,载《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40]刘志云:《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研究的互动方式分析》,载《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41]刘志云:《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研究的互动方式分析》,载《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42]徐崇利:《构建国际法之“法理学”: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之学科交叉》,载《比较法研究》2009年第4期。

[43]刘志云:《现代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的国际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44]刘志云:《当代国际法的发展——一种从国际关系理论视角的分析》,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45]例如,徐崇利:《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原理》,载《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9期·2020),厦门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徐崇利:《以利益谈判为本位的制度谈判理论》,载《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7期·2017),厦门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徐崇利:《新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原理》,载《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6期·2016),厦门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徐崇利:《科学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原理》,载《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4期·2014),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徐崇利:《国际公共产品理论与国际法原理》,载《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2期·2012),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徐崇利:《决策理论与国际法学说——美国“政策定向”和“国际法律过程”学派之述评》,载《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1期·2011),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46]王彦志:《什么是国际法学的贡献——通过跨学科合作打开国际制度的黑箱》,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1年第11期。

[47]参见王彦志:《什么是国际法学的贡献?——论国际法学在IL-IR跨学科研究中的地位》,载于刘志云主编:《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3卷·2013),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在法律出版社于2017年出版的《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探索与展望》这本专著中,王彦志教授撰写了其中的第四章即“国际法学对国际关系理论的意义:从观点到方法论上的贡献”。参见刘志云等:《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探索与展望》,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40~178页。

[48]何志鹏:《新时代国际法理论之定位与重构:接榫国际政治的互动探究》,载《法学评论》2020年第3期。

[49]徐崇利:《构建国际法之“法理学”: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之学科交叉》,载《比较法研究》2009年第4期。

[50]这部分在对跨学科研究发展的十年回顾的论文中曾有论及,修改后编排进本文,以让二十年回顾与展望更加完整。同时,这部分补充了最近十年的新发展。See Liu Zhiyun,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o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 in China over the Past 10 Years,Front.Law China,2011,Vol.6,No.3,pp.496-523.

[51]这个问题也引起了中国部分国际关系学者的重视,在谈及国际关系专业课程设置时,提出应引进法学课程等。参见贾庆国:《理性和客观仍是中国国际关系学科体系建设追求的目标》,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6月1日。

[52]参见“联合国际法园”公益讲座系列一:理论与方法,https://mp.weixin.qq.com/s?src=11&timestamp=1655367114&ver=3863&signature=T6Nw8ooeNE1bWMEZuDV7-f RBGr4ZO2vSknTEBiDKcDlElSddf N9-Tmepp6-zvBf FatRwbF0buoG5-9CLXHU1OgZMV-q3IFa 1LsJagsPDLe1HU1ggBYarhZSI708utx5B&new=1,下载日期:2022年6月16日。

[53]例如,《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开设的跨学科专栏发表了5篇学术论文,包括王逸舟:《重塑国际政治与国际法的关系》;朱锋:《国际关系研究中的法律主义》;刘志云:《复合相互依赖: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发展路径》;张胜军:《当代国际社会的法治基础》;古祖雪:《后TRIPS时代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国际关系的演变》。再如,《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第11期开设了“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专题”,发表的论文包括徐崇利:《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之跨学科研究:历史与现状》;王彦志:《什么是国际法学的贡献——通过跨学科研究打开国际制度的黑箱》。再如,《中国法律评论》2021年第3期开设的“中国语境下的国际法与国际关系跨学科研究”,发表了5篇专题论文,分别是王江雨:《中国视角下的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一个交叉分析的研究进路》;陈一峰:《国际关系与国际法:不可通约的跨学科对话?》;赖华夏:《“舍弃”与“再发现”:国际关系研究的国际法传统》;何志鹏:《立异与求同:中国国际法立场的国际关系解读》;蔡从燕:《国际关系格局变迁与中国国际组织法的新实践》。再如,《中国社会科学报》在2022年5月12日刊发了“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跨学科对话”专题,发表的文章包括徐崇利:《中国国际法立场的演进:以国家角色变化为视角》;张乃根:《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实然与应然》;何志鹏:《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的价值与引导》。

[54]该文库已经出版的8部学术专著,包括李春林:《贸易与劳工标准联接的国际政治经济与法律分析》;刘志云:《国际经济法律自由化原理研究》(增订版);刘志云:《国家利益视角下的国际法与中国的和平崛起》;王彦志:《新自由主义国际投资法律机制:兴起、构造和变迁》;刘志云等:《后危机时代的全球治理与国际经济法的转型》;李春林:《贸易自由化与人权保护关系研究》;刘志云等:《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探索与展望》;陈喜峰:《WTO宪政论》。

[55]莫大华:《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之间的建桥计划:一座遥不可及的桥梁吗?》,载刘志云主编:《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1卷·2011),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6页。

[56]陈一峰:《国际关系与国际法:不可通约的跨学科对话?》,载《中国法律评论》2021年第3期。

[57]刘志云:《复合相互依赖: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发展路径》,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