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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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实行普选制度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进步……

若问为什么,是因为这个被选中的人应该能够代表我们的意志。他不会背离我们的意志做坏事,而且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只会发表能够体现我们主张的言论。毋庸置疑,要选一个有胆识的代表的看法,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只有社会评价能够成为判断代表合不合适的根据。

对代表来说,社会评价就是他觉。不管他觉正确与否,他本身是期待的。这之中也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与这个人直接接触。因为这种情况下能充分了解这个人的日常生活,从而能将他与别人做对比研究,进而客观地把握这个人的情操、智慧、勇气等社会因素。因为存在利害关系,有时可能无法得出正确的判断,通过这点,明显可以看出有必要重新审视陪审制度。因此,这种情况下的比较研究必须抛开个人感情。(https://www.daowen.com)

另一种是间接了解。这种情况下,主要是尊重“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一真理。如果能够获得有关过去行为的正确信息,那么这种行为也会成为判断的一部分要素。如果无法获得,那就有必要推敲斟酌对这个人的评价。

特在此以对政府官员涉嫌收受贿赂这件事的评价为例进行说明。那样的人究竟为什么能多次当选工会议员呢?像因收受贿赂而被检事厅传唤的人的名誉职务,也只是在所属市町村的氏神祭祀的神佛前才会被尊敬的职务。领导类人物的评价与此类似。因为世人的无知和不会亲眼看见等原因,领导类人物不顾给社会带来巨大危害的影响,采取不正当行为,谋取私利。他们在生活中行侠义之事,以博得不明善恶之人的欢迎。因此,只凭社会评价很难决定其价值。除此之外,还必须考察评价主体。与实际、有无、真假的认定不同,像只与价值相关联的人格的高低、尊卑等这样内在的判断很难得到。至少也要在处于利害关系密切的地位中,共同生活数十年,看清一个人的本质,换言之,就是必须洞悉千变万化中不变的方面和他的生活目的之后才能判断。这样,才能如实地正视与他相关联的态度中的纯真特质,才不会弄错正邪、善恶的判断。但若是不善之人,他会从自身利益出发,想尽办法判断周围的情况,绝对不会是可靠之人。即便如此,他还是有良心的人,因为他还是有人情味的。对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估计是因为没有真实的正邪判断,陪审员也不会很在意。在有利害关系的人之间,对坏人做出不好评价的善人的行为反而被说成是反善的行为。若非如此,就无法决定谁是谁非。……

因此,也要相信评价人格价值的善恶等判断,在只有自觉,或只有他觉,抑或是二者共同作用这三种情况中,差别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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