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

关于教师资格的最低限度,通过以下的几项概括,应该可以让我们对其有个大概的了解。

1.工作上不可或缺的一定程度的专业知识素养,即能够把教育学应用到工作中的能力,以及不落后于时代的研究热情和理解能力。如果作为小学的正式教师,既然人们信任他并把孩子的一生都托付给他,如同医生要掌握一定程度的医学方面的知识,律师、法官等要具备专业上的知识一样,教师作为教育专家必须有能够引以为傲的教育学知识。

2.作为理解专业知识所必需的基础知识,以及在指导学生认识、评价教材上不可缺少的基本准备,要有达到中等学校以上的学习能力,换言之,即普通高等教育的素养。

3.在学校这一小社会中维持与他人的集体生活的社会性意识,即不仅不会引起他人的不快,而且还足以作为指导阶级为学生们提供榜样的人格,可让不甘于专制统治、正处于立宪政体统治下的学生们了解自己所生活的集体,意识到共同的目标,形成进行人际关系判断的人格修养以及这种人格修养核心精神的明确的社会意识。再进一步详细论述的话,作为教师的本职而被社会所期盼、所依靠的地方就是教育的技能。就像医生对医术的精通一样,教师是教育方面的专家。与常人相比,在教学方法上更胜一筹,这就是教师之所以为教师的独有特征。如果能兼有丰富的学识的话,那是再好不过的了。但在这一需要大量教师的时代,这只是一个说起来容易而很难使它成为现实的愿望,从而不得不把对教师的要求降低,只要他们能读懂、理解教科书或参考书并能指导学生的学习就足够了。这一要求是很必要的。此外,就是对教学技能的熟练程度了。因此,我们更需要的是作为教育技能原理的学问和从事教育的科学性修养。就像医生未必都是名医、良医,各个学科的学者也未必都擅长教学。但是仅凭多年经验进行诊断的医生即为庸医,同样,仅凭经验来教学的教师是盲目的和让人感到不安的。总之,说到教师最本质的资格,无论如何一定程度的学问修养、教育技能以及作为教育技能基础的对教育学的理解,这三者缺一不可。

道德在教师的本质中本来就是不可缺少的要素,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在目前这一形势下,期望教师能成为一种模范,在道德上比在学问上更加难以实现。因此只要不缺德,心地善良就满足条件了。实际上,就像前面所说的,不管社会如何期盼,这种道德上的要求就像海市蜃楼一样,只是一个虚妄的概念,不知何年何月才会成为现实。但是它又和各个学科的学问一样,不能安于某一程度而不思进取。只有道德才是组成技能指导原理,即教育学的根本的主要元素,因此,必须把所有教师的道德水平提高到一定的程度。这并非像那些误认为教师的本职工作就是传授知识的旧式思想者所期待的那样,教师必须以完美的形象来作为学生道德上的模范,也并非从这一点出发而主张要对教师的道德有所要求。就如前文所述,道德和一般的学问一样不能拘泥于现状。这是为何呢?这是教师在社会上所处的地位带来的必然要求。既然作为指导阶级对整个社会进行指导,作为处于这一位置所应具备相应资格的教师,即使微不足道或者现在还没有被别人所认可,不仅在传授知识方面应成为程度比较低的学生的富有魅力的模范,还应对自己的道德提出更高、更广的要求,不能辜负社会对他们的尊敬、期望。那么,这种程度怎样才算是合适的?

法国著名哲学家奥古斯特·孔德提出人类发展的三个阶段中,其中一个阶段是个人没有生存权,只能依附于他人。我们当然不能成为这样的人,我们不能安于“只要自己能生存下去,别人身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与自己无关”这种生活状态,也不能满足于拥有能够充分确保自我生存权利的知识和实力,我们应该有更高的追求,必须为共同生活的伙伴,为所从属的社会,甚至是为国家做出一点贡献。不仅在少有的紧急场合如此,在日常的生活中也必须做到这一点,且应该明确地意识到如果达不到这一程度的话,这将是作为教师的最大缺陷。那样的话,这一程度的要求,并不像某一分支学科的教材那样可以等闲视之,它是教育目的论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作为指导教师技能的原理即教育学的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之,作为以教育技能见长的教师,其本质资格就是不论何时都要熟练地掌握教育方法,以及达到某种程度的科学教学所应有的修养,其中的核心部分就是基于社会意识的社会生活法则,即所谓的道德。但是对于这一点,不管是教师自身还是社会都没能察觉到。因此,存在于教育的根基的巨大缺陷没能得到弥补,也就很难取得教育成果了。

其他的事情暂且不谈,对教师及其他教育者来说,道德教育不正是他们注定的使命中的一个吗?这不也是教师区别于进行着其他价值创造活动的所谓工匠、艺人、技师的最重要一点吗?教育者与非教育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在凭借一般的价值创造活动依存于社会的过程中,教师所进行的直接的价值创造只能归结于道德上的价值创造。教师作为受教育者的模范,与其他方面的价值创造活动相比,唯有在道德上的价值创造才能体现出其模范性人物的作用。假如果真如此,我们迄今为止无意识忽略的一些重大缺陷,逐渐变得引人注目。其他的事暂且不说,教师必须意识到,像会分解、破坏他们自己所属社会团体之类的行为,不管多么微小,都是不道德的。因为以被揭示出有不道德行为的人作为社会生活的指导者,就宛如把钥匙交给盗贼保管一样。(https://www.daowen.com)

大概没有哪个社会团体像教育者或教育界这么缺少团结力吧!而且对同事如此排挤、嫉妒,除了教育界外,还有哪个领域会存在这种现象呢?

不管是同一学校内或是对于其他学校,以宽宏大量和别人共处,过着和谐圆满的社会生活的人,在全国到底能有多少呢?于是,秘密地揭发他人的丑事也不感到羞耻,若无其事地捏造谣言,像这样的事在教育界数不胜数。连把这一弊病公开来讨论的勇气都没有,更不要说诚心诚意地向别人提出忠告,以把这种丑恶的行为防患于未然。以道德教育为己任的教师,怎样才能促进社会道德向好的方向发展呢?以文化教育部为首的肩负监督重任者,对此种现象有怎样的看法?这难道不就是我们应该担心及同情的所谓的“社会对教育的不理解”吗?如果要推荐有一定成果的学校,首先应该推荐的不是那些集体生活和谐圆满的学校吗?即使在体操、绘画、手工或其他方面再优秀的学校,在和谐集体生活上也存在缺陷;如果推荐平凡的学校,就相当于认可了耍阴谋手段,对其大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人不得不担心这是否会适得其反,助长不正之风。

同理,不管在排场、外观、账本、恭维话、应酬这些方面如何努力,如果随着时间的流逝,校长、教师们内心的丑陋渐渐显现出来,欠缺和谐圆满的生活的话,就像警察即使只做了一件很小的坏事也是十恶不赦一样,极大地毒害了社会风气。

实际上,我也生活在教师这一集体中,与其担心有许多这种内心丑陋的教师存在,还不如感慨对于这种现象的存在,人们内心的麻木和习以为常,以及让他们随心所欲、猖狂横行的视学(日本的地方行政长官)和监督官们社会意识的低级化。这也许归咎于官尊民卑这种专制的官僚余弊至今仍根深蒂固无法动摇,对于没注意到自己的上司,使出浑身解数投其所好,对于下层的大多数平民大众不闻不问的这种陋习的存在吧。不管是培育教师的学校还是担任教师监督工作的官员们,都忽视了社会意识的培养,这就是当前国家教育最大的缺陷和隐患。我对这种行为无法置若罔闻的同时,回顾迄今为止肩负教师培养重任的学校对此所采取的对策,只觉得遗憾万分。

我并不赞成教师间的那种敷衍的假和睦。万一不幸甲、乙之间发生冲突,应该让这种冲突进一步白热化,直至是非曲直变得明朗,我相信只有在这之后才能达到真正的和睦。万一不幸与伙伴的意见产生分歧,在发生感情冲突前,应该先倾听对方的看法。如果这样还不能达成共识的话,就应该毫不犹豫地结束这种合作关系。双方若即若离,在日常生活中相互戒备,就像越人对吴人那样,即使双方可以隐藏起内心的不快和平共处,双方的那种令人厌恶的关系已经暴露。这就要求我们意识到,虽然对方不会公开加害于你,但暗地里使的阴谋手段绝对不少。其他的职业是怎样的暂且不谈,为了能让教师们意识到这种交际法的价值并指导集体生活的团结,教师的首要任务是能够辨别正邪善恶,但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动已经背离了这一准则,不得不说这是对教师这一职业的极大亵渎。没有清洁教化的源泉而愤恨下游的浑浊,这种愚蠢的想法使得教育界的恶性循环不断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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