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山区少数民族的参与和联邦的建构
5.3 山区少数民族的参与和联邦的建构
山区少数民族的积极参与对于缅甸联邦的建立非常重要。可以说,这是一个新旧交替的时刻,老的制度已经或即将被打破,新的政治平衡尚未建立,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混乱、分裂的局面,国家建构的基础可以说是非常薄弱,存在诸多的不利因素。
在彬龙会议上,山区少数民族第一次作为一个整体表达了与缅甸本部联合的愿望,在与缅族代表签订的彬龙协定中,规定了派本民族的代表参加行政委员会。我们注意到,彬龙协定的大部分内容是关于山区少数民族派代表参与行政委员会的事项,这说明山区少数民族参与行政委员会的工作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它为什么重要? 它解决了什么问题? 这要从伦敦会谈说起。
1947年1月13—27日,昂山率领缅甸代表团与英国政府进行了伦敦会谈,双方除了就缅甸独立达成协议外,还就山区少数民族与缅族的联合问题进行了讨论。在这次会谈中,昂山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条新途径:在独立前的过渡时期,要让山区少数民族参与行政委员会(即临时政府)的工作,这样缅族领导人就有机会与少数民族自由接触对话,就联合的问题进行磋商。
但是英国政府代表不同意。英国政府的态度是:英国将促成建立一个包括山区少数民族在内的缅甸联邦,为此将设立由缅甸总督和山区少数民族代表组成的山区事务顾问委员会,作为过渡时期处理山区事务和与行政委员会交流的机构。
昂山强烈反对英国组建山区事务顾问委员会的计划,认为这样会使缅甸与山区的联合变得更加困难,因为缅甸与山区少数民族将各有一套相同级别的委员会,分别统治自己的区域。昂山再次要求让少数民族代表参加行政委员会,说英国政府一定要接受这一建议,只有这样才会增进缅甸本部与山区的关系。
英方代表斯达福·克利普斯说,如果按照缅方的建议,让一位山区少数民族的代表参加行政委员会的话,那么这位代表就要听从行政委员会的决定,实际上是先将整个山区置于这位代表的手里,再将山区置于行政委员会的控制下。他质问道:“如果接受了缅方的要求,山区事务由双方联合管理,山区的管理权岂不是落入了行政委员会的手里吗? 如果这样,本部与山区的联合岂不是成了预先就作好的决定了吗? 还要不要听少数民族的意见呢? 英国政府决不同意让少数民族代表参加行政委员会,只能同意建立山区事务顾问委员会。”(https://www.daowen.com)
昂山作了回驳,说缅方要求山区少数民族代表加入行政委员会并不是想控制山区少数民族的内政,只有参加行政委员会的山区少数民族代表才能主管山区的内政,行政委员会只管理有关整体利益的外交、国防和税收。
谈判一度陷入了僵局。1月24日,英国首相艾德礼讲话表示:如果缅甸领导人与少数民族代表商谈后,山区少数民族代表确实同意加入行政委员会的话,则英国政府也同意。这样,会议的气氛才缓和下来。1月26日,双方商谈了签订 《昂山—艾德礼协定》 事宜,但是按英国人的建议组建山区事务顾问委员会,还是按缅方的建议让山区代表参加行政委员会,一直没有决定。于是协议中决定将这两个建议都写进去,到时让彬龙会议作出决定。结果,1947年2月的彬龙会议上,山区少数民族决定参与行政委员会。
历史评价彬龙会议是缅甸民族运动的转折点,奠定了缅甸联邦的基础,作者认为,彬龙会议最重大的意义不是缅族与山区少数民族达成什么具体利益方面的协定,而是促使了山区少数民族参加了行政委员会。让山区少数民族代表参与行政委员会,意味着从此山区少数民族要承认行政委员会的权威性,也意味着行政委员会的权力范围扩大到山区,从制度上确立了行政委员会在山区的“合法性”,先入为主地造成一种联合[17]。这是昂山在民族团结方面很突出的一个贡献。
山区少数民族的参与是缅甸联邦取得合法性的关键。“合法性”是一个价值判断的概念,指“任何政治系统,若具有能形成并维护一种使其成员确信现行政治制度对于该社会最为适当的信念,即具有统治的合法性。”[18]无疑,彬龙会议上山区少数民族的积极参与,以及后来制宪会议大选中山区少数民族参与投票选举,制宪会议上山区少数民族议员对宪法制订的参与,都无一不证明了合法性的重要,如果没有这种合法性,则国家就会出现认同的危机。以克伦族为例,由于克伦民族联盟的抵制,12个选区只有3个选区参与了大选,投票率极低,克伦族也未派代表参加彬龙会议和制宪会议,因而缅甸联邦在克伦族地区合法性不足,克伦族对缅甸国家认同度最低。
其次,群众性组织力量的参与也非常重要。他们与上层土司不同,更多地是注重于民主权利的获得。政治学家罗宁(D.Ronen)在论述非殖民主义时指出:“基本的不是个人在一个民族中去找到他的身份或成为民族一部分的渴望,而是自己控制自己的生活,实现他或她的自决的个人存在的渴望。为了达到此一目的,个人有时采取民族身份方式,有时采取阶级、少数民族或种族身份的方式。”[19]群众性组织力量参加民族主义运动的目的除了为了维护民族的整体利益外,还希望实现个人权利,这也是民族主义更为深层的目标。正是由于有了“个人权利”这一原动力,山区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主义才没有成为一种排他的力量,而成为联合的动力。这一点在掸族的群众性组织——掸邦独立总会上表现得格外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