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 民族主义是一把双刃剑
7.1.3 民族主义是一把双刃剑
无庸讳言,民族主义具有强烈的民族整体忧患意识、自强意识,它能激发起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奋进心、凝聚力,所以在一个特定层面上它可以被认作是一种积极的思想;从近代历史看,民族主义成为被压迫国家和人民争取独立解放的动力源,代表着国际关系上平等意识的苏醒。
然而,这只是民族主义的一个方面,民族主义同时还是一把双面利刃,在一个多民族国家建立后,如果还是以民族主义作为政治动员和或政治斗争的工具,则容易引发政治动乱。这是因为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各民族的民族主义者虽然都高喊民族主义口号,但他们实际上是同床异梦的。即作为次民族主义,他们的民族概念完全不同,民族利益和政治目标也完全不同。在那些新独立的、具有一定历史延续性和合法性基础的民族国家(如继承了英国殖民体系和文官制度的印度),或者超民族的意识形态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如社会主义国家前南斯拉夫),国家政权能够强有力地统治它所辖的国土,官方民族主义或者超民族意识形态居于优势地位,次民族主义只能暂时屈从于这种官方民族主义或意识形态。但如果国家政权根基先天不足(如缅甸),或者因超民族意识形态崩溃而面临解体的危机时(如前南斯拉夫),各种民族主义者就会暴露他们的真正面目,相互血腥地残杀。
更为危险的是:在那些新独立民族国家的政治斗争中,民族主义常常被人所利用。某些政治家有意识地将民族主义作为意识形态一种重要的思想资源,作为一种政治工具,因为民族主义往往可以起到其他意识形态所不能起到的一些重要作用。在社会缺少凝聚力的时候,民族主义可以在国民中造就一种共同意识;在政权合法性基础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起到强化政权合法性基础的作用;在社会内部分化导致不同阶层间巨大裂痕的时候,可以使人们减少对这些裂痕的关注,而去更多地关注其间的一致性,因而民族主义成为这些政治家最钟爱的武器。但由于在普通的民族感情、民族意识与极端的民族主义之间,并不存在可以清晰界定的界限,如果政治家能够掌握平衡,把握好度的话,可以利用民族主义暂时达到自己的政治目标;如果政治家缺乏一定的政治技巧,民族主义由于其强烈的色彩和鼓动性,很容易使局面失控,最后不仅使政治家达不到自己的政治目标,而且会导致社会的动荡和本身失去政权,打断本国的现代化进程,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正如我们在缅甸看到的那样,在昂山的推动下,对独立的诉求掩盖了各民族政治目标的差异,使他们暂时达成了妥协,组成一个很不稳定的缅甸联邦。然而到了六十年代,吴努为了实现其竞选的诺言,违背了昂山的原则,实施了佛教国教化的政策,引起了少数民族的不满,造成了国内政治的大动荡和他本人的下台,此后缅甸走向了军人独裁统治和封闭自守。同样的问题在斯里兰卡也出现了:斯里兰卡领导人班达拉奈克试图利用佛教国教化和民族语言政策建立自己的权威,结果引发了僧伽罗与泰米尔族的流血冲突,他本人也被极端分子刺杀,斯里兰卡从此陷入了几十年的内战。(https://www.daowen.com)
另外,“民族主义”不能涵盖公民精神的所有内容,而且在某些方面是与公民精神背道而驰的。过激的民族主义会导致对于世界的孤立主义情绪和对抗意识,自我封闭,自高自大,拒绝同外族的一切有益的借鉴与交流,拒绝对于世界性的普遍价值规范和政治、经济、外交操守的认同,从而自绝于世界大家庭之外。这样民族主义往往使这个民族的现代化走向歧途,甚至出现对现代化的反动。一些旗帜最鲜明地坚持民族主义的国家,往往也就是最抗拒现代化的主流文明的国家,也就是当今世界上最落后的国家。奈温时期的缅甸闭关自锁的历史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作为一位头脑清楚的学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 《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 中认为,民族主义是二战以来亚非拉殖民地纷纷建立独立民族国家“第三波”的动力来源,他同情并尊敬这些国家反帝、反压迫的民族主义斗争,但他同样警惕地注意到,这些运动随时有堕落成侵略扩张的帝国主义的危险。
从民族主义与公民权的关系来看,在民族主义、主权和公民权之间存在一系列的联系和张力,它们的发展方向取决于理念导引的路径。如果民族主义导向主权,尤其是在民族国家遭受侵凌争夺的环境中,或者在国家强烈地整军备战之时,民族主权情绪可能发生一个排外的转折,即强调这个“民族”的超乎对手的优越性。于是公民身份权利就可能发育孱弱或者受限制,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力更有可能大受蔑视。[15]
民族主义是一把双刃剑,任何极端的民族主义都将摧毁一切启蒙和理性思维,从而走向非理性主义,把民族引向闭关锁国的历史选择,使其失去现代化方向,这一点尤其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