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应收票据的概念、计量及会计处理

应收票据的概念、计量及会计处理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即企业收到应收票据时,应按照票据的面值入账。“应收票据”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票据的增加(取得)数,贷方登记应收票据的减少数,余额在借方表示收款企业所持有的应收票据金额。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在“应收票据备查簿”中逐笔注销。票据到期收回时,应按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应收票据的概念、计量及会计处理

(一)应收票据的概念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但在我国除了商业汇票外,其他票据都是见票即付的票据,可以即刻收款或存入银行成为货币资金,不需要作为应收票据核算。因此,应收票据是指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是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由开户银行承兑付款的票据。

商业汇票按是否计息,可分为不带息商业汇票和带息商业汇票。不带息商业汇票是指票据到期时,承兑人只按票面金额(即面值)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带息商业汇票是指票据到期时,承兑人必须按票面金额加上应计利息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票款的票据。

(二)应收票据的计量

在我国,商业票据的期限一般较短(6个月),利息金额相对来说不大,用现值记账不但计算麻烦而且其折价还要逐期摊销,过于烦琐。因此,应收票据一般按其面值计价。即企业收到应收票据时,应按照票据的面值入账。但对于带息的应收票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于期末(指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应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

(三)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

企业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的取得和回收情况,应设置“应收票据”科目进行核算。“应收票据”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票据的增加(取得)数,贷方登记应收票据的减少(兑现、贴现等)数,余额在借方表示收款企业所持有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了便于管理和分析各种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企业还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在“应收票据备查簿”中逐笔注销。

1.不带息应收票据

不带息票据的到期价值等于应收票据的面值。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票据到期收回时,应按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例2-17] 甲公司销售一批产品给B公司,货已发出,假定产品的控制权在发出时已转移给B公司,货款40 000元,增值税额为5 200元。按合同约定3个月以后付款,B公司交给甲公司一张不带息3个月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面额45 200元。甲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B公司 45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200

3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款项45 200元,存入银行,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45 200

 贷:应收票据——B公司 45 200

2.带息应收票据

企业收到的带息应收票据,除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核算外,还应于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按规定计提票据利息,并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同时,冲减财务费用。票据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票面金额×票面利率×期限

上式中,“利率”一般指年利率;“期限”指签发日至到期日的时间间隔(有效期)。票据的期限,有按月表示和按日表示两种。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计算方便,常把一年定为360天。

票据期限按月表示时,应以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为到期日。如4月15日签发的一个月票据,到期日应为5月15日。但有两个特例:其一,如果出票日为某月31日,而票据到期的那个月份只有30天,那么这张票据的到期日是该月的30日;其二,如果出票日为某月29日、30日或31日,而票据到期的那个月是2月份,那么这张票据的到期日就是该2月份的最后一天。与此同时,计算利息使用的利率要换算成月利率(年利率÷12)。

票据期限按日表示时,应从出票日起按实际经历天数计算。通常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能计算其中的一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例如,4月15日签发的90天票据,其到期日应为7月14日[90天-4月份剩余天数-5月份实有天数-6月份实有天数=90-(30-15)-31-30=14]。同时,计算利息使用的利率,要换算成日利率(年利率÷360)。

带息的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例2-18] 甲公司2×18年10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产品给A公司,货已发出,产品的控制权在发出时已转移给A公司,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额13 000元。收到A公司交来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6个月,票面利率为10%。

(1)收到票据时,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 113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000

(2)年度终了(2×18年12月31日),计提票据利息,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票据利息=113 000×10%×3÷12=2 825(元)

借:应收票据 2 825

 贷:财务费用 2 825

(3)票据到期收回货款:

票据到期价值=113 000+113 000×10%×6÷12=118 650(元)

借:银行存款 118 650

 贷:应收票据 115 825

   财务费用 2 825

3.应收票据转让

应收票据转让是指持票人因偿还前欠货款等原因,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后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业务活动。(www.daowen.com)

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字,签字人称为背书人,背书人对票据的到期付款负连带责任。

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如该业务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企业按应计入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等科目,按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2-19] 甲公司将取得的一张金额为45 000元的不带息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A企业,以抵付其前欠的购货款。假设本业务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45 000

 贷:应收票据 45 000

如果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B企业,以购入材料一批,材料价款40 000元,增值税额5 200元,差额部分用银行存款支付。假设本业务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200

 贷:应收票据 45 000

   银行存款 200

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当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会使企业承担因付款方不能到期支付票款的连带责任。此时,转让的票据实际上具有抵押性质,应收票据不能终止确认,因转让票据而购入材料价款视为负债处理,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4.应收票据贴现

企业所持有的应收票据在到期前,如果出现资金短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去银行申请贴现,以解决临时性的资金需要。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按票据到期价值扣除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作为银行对企业的短期贷款。因此,票据贴现实质上是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贴现时,银行计算贴现息的利率称为贴现率,企业从银行获得的票据到期价值扣除贴现息后的货币收入,称为贴现净额。贴现净额的计算公式为:

贴现净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其中: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天数

票据到期价值=面值+面值×利率×票据期限

贴现期即从贴现日到到期日的时间间隔。如果票据期限按日表示,应从出票日起按实际经历天数计算。通常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计算其中的一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票据期限按月表示时,票据的期限不考虑各月份的实际天数多少,应以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承兑日)相同的那一天为到期日。由于票据的票面利率与银行贴现利率的差异及贴现期的影响,票据贴现实收金额与票面金额会产生一定差异,对于这种差异,会计上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以下以不带息票据为例说明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企业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适用于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或“短期借款”科目(适用于不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

[例2-20] 2×18年2月18日,甲公司收到B公司出具的一张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面值46 800元,期限5个月,假设公司在持有票据2个月时将票据到银行办理了贴现,贴现率为9%。由于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不附追索权,因而本项贴现业务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所作会计处理为:

贴现息=46 800×9%×3÷12=1 053(元)

贴现净额=46 800-1 053=45 747(元)

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45 747

  财务费用 1 053

 贷:应收票据 46 800

[例2-21] 假定[例2-20]中甲公司收到的B公司的票据是商业承兑汇票,其他条件同[例2-23]则由于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附追索权,因而本项贴现业务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45 747

  财务费用 1 053

 贷:短期借款 46 800

票据到期时,若B公司如数付款,则贴现申请人的连带责任解除,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 46 800

 贷:应收票据 46 800

票据到期时,若B公司无力付款,贴现申请人要负连带付款责任,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 46 800

 贷:银行存款 46 800

同时:

借:应收账款 46 800

 贷:应收票据 46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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