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市场机制的结合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市场机制的结合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种经不起实践检验的社会主义产品经济论理所当然地应该予以抛弃。只有把国家的集中的计划管理与一定范围与限度的市场经济机制结合起来,才能保证计划管理的方法、形式与手段适合于现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以及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市场机制的结合

既然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还具有市场经济的性质,这就要求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必须适应于现阶段社会主义生产的市场性质与特点。社会主义的生产、交换与分配活动,以及国民经济综合平衡,首先必须适应商品经济固有的规律——价值规律的要求,正确利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固有的市场机制。也就是说,要把坚持国家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和运用一定的市场经济机制结合起来。

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理论中,长期以来将市场当作是资本主义,视为“自发势力”,将市场机制看成与社会主义计划水火不相容,而在实践上则是建立与推行排斥市场作用的中央集权的集中型的计划管理体制。这一套理论与制度为我国长期袭用,其理论来源于苏联十月革命后长期流行的根深蒂固的社会主义产品经济论。这种理论宣扬社会主义经济是产品经济,否认社会主义生产的商品性质,否认社会主义商品交换与市场,否认价值规律的作用。按照这种产品经济论的要求,人们就会在计划管理体制中推行统一的物资分配和消费品配给,从而破坏企业经济核算,提倡“吃大锅饭”。这种一切权力集中于国家,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的计划管理体制,必然会破坏企业的物质利益,挫伤企业的积极性,给社会主义建设带来极大的损害。这种经不起实践检验的社会主义产品经济论理所当然地应该予以抛弃。(www.daowen.com)

但是,在经济理论中摆脱社会主义产品经济论是难之又难。斯大林承认了社会主义生产的商品性质,但是却将商品限于消费品领域,把全民所有制内部交换的生产资料仅视为商品“外壳”。斯大林虽然承认价值规律对消费品的流通起调节作用,但否认这种调节作用适用于生产领域。斯大林的这些论点,实际上是将价值仅视为一种核算工具,否认价值规律对全民所有制经济的生产与交换的调节作用。可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商品理论实质上并未能摆脱产品经济论的影响。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市场性,决定了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只能是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它实质是国家有意识控制与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生产、市场交换与分配。商品生产与市场交换的存在,正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固有的特征。在共产主义社会,在完全的全民所有制下,在产品生产最终代替商品生产后,市场不再存在,那时的计划经济将表现为社会中央机关有意识控制下与计划指导下的产品生产与分配。在那里,价值规律对生产的调节作用将代之以“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比例”。显然,在社会主义阶段,如果实行排除市场机制的、建立在直接物资调拨基础上的计划管理体制,就使计划管理方法、形式与手段超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经阶段,违反了客观经济规律,这是在计划管理中的“冒进”行为。只有把国家的集中的计划管理与一定范围与限度的市场经济机制结合起来,才能保证计划管理的方法、形式与手段适合于现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以及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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